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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儿童歌曲《一分钱》说开去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3-04-05 22:12:34

女儿在幼儿园里学唱了《一分钱》,在家里又蹦又跳地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叔叔再见!”还要我扮演警察。好在交钱只是一个动作,并不需要道具,要不,一分钱还得拿一角钱代替呢。

取消分币已有些年头了吧。“分”只作为一个货币单位存在。以前的分币已成为收藏品。

既然已没有分币,那么,“一分钱”又将如何捡到呢?既然捡不到一分钱,那么,倘若唱这首歌的孩子们较起真来怎么办呢?当然,这种假设是有点迂的,就像主张把“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打不到,打到小松鼠”中的“打”改为“找”一样,道理上讲得开,爱护动物嘛,但真正操作起来却有点迂。也许是先入为主之故,也许还有其他方面比如音律之类的原因,把“一分钱”改为“一角钱”、“一元钱”、“一张钱”、“一些钱”、“一百元”,把“打”改成“找”都不如原来那样顺畅上口。一首儿童歌曲一旦广为流传,就不像风靡一时的流行歌曲那么短命,其生命力简直可以与经典歌曲相提并论,说不定它也成了经典,其“经典”主要就它流传之广之久而言,无须去人为拔高大谈它的艺术价值、思想意义。歌曲大多只是唱唱而已,其意义主要在“唱”本身带来的娱乐性。中学生大都喜欢唱流行歌曲,流行歌曲几乎都是爱情歌曲,他们并不会因为唱这些歌而一窝蜂地放弃学业去早恋。有个作家说:“嘴里唱着情歌是因为不能接吻。”以此语论之,唱情歌可作为青春期躁动情绪的一种发泄,说不定倒可以减少早恋呢。小朋友们唱“上山打老虎”就像说一句顺溜溜的俗语、谚语,并不是教育他们不爱护动物,我们可以通过其它方式比如故事来教育他们爱护动物,不必把太多责任强加到一首歌上去。曾看到一篇文章介绍《一分钱》这首歌,说它已影响了几代人,有多少人是唱着这首歌长大的。我对人为拔高、伪崇高总心存反感。我们这些来自农村的人没上过幼儿园,没有唱过这首歌,不也照样长大着。如果我们长得不那么茁壮,那是农村穷、缺乏营养造成的,并非因为没有唱过这首歌。我并非不喜欢这首歌,看着天真活泼的女儿童声童气地唱着这首歌,我也打心眼里喜欢,但我一直弄不明白这首歌的思想意义。它是教育孩子拾金不昧吗?但是,一分钱能代表什么呢?捡到一分钱而“不昧”并不意味着捡到“十元”、“百元”而“不昧”呀。也许有人不满我的较真,说“一分钱”只是泛指,我也认为“一分钱”可用于泛指,但作为“最少的钱”,它只能泛指其少而不能泛指其多。“拾金不昧”中的“金”用来泛指一切贵重财物倒很容易理解,因为“金”即使在现代,仍不失其贵重。

因为以前的分币是硬币,硬币上有国徽,《一分钱》这首歌还常常被这样“拔高”:教育孩子爱护国徽,热爱祖国。这使我想起曾看到这样一篇报道:一个孩子因冲到马路上捡起一枚分币而被汽车撞伤,孩子说:“不能让国徽被车轮辗过。”不管这句话真的是孩子心中所想还是在记者“循循善诱”下说出来的,都让我感到悲哀。这篇报道没有批评孩子不遵守交通规则、不爱惜自己生命,而是把他当成小英雄卖力歌颂。这种思想教育正常吗!我曾打过一篇小说的腹稿,是拿《一分钱》说事的,却因笔力不逮,一直未能写就,现将故事梗概说出来,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若遇高手受其启发而写出佳作,请附上说明,以免让人误以为我“剽窃”你的。小说梗概如下:

一个小女孩靠又舞又唱《一分钱》出了风头,不但在幼儿园里让小朋友们瞩目,还上了电视,因之对此歌颇为痴迷。开始对歌词所言并不在意,只管舞而唱之,也就是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吧。后年事渐长,想实践歌中所言,常常在马路边找一分钱,却从未找到。那天在自己家里的地板上捡到一分钱,如获至宝,上学时将它拿去丢在马路边。在学校里心不在焉,怕它被环卫工人扫掉,怕它被人捡走。放学后急急赶来,临近时又故作若无其事,走着走着,眼睛一亮,谢天谢地,那分钱还在。马上把它捡起来,拿去交给警察叔叔。关于这篇小说的结局,我有两个构思:

一、简单粗暴式:亭里有两个警察叔叔。心满意足的小女孩转身离开,身后传来一个叔叔对另一个叔叔说:“这个女孩是不是有病!”夸张一点写,还可以让小女孩听到硬币被抛出亭外落在马路上的声音。

二、罗蔓蒂克式:亭里只有一个警察。不但这个女孩怪怪的,那个警察也怪怪的。好在小说中的人物“怪怪的”是个性突出、形象鲜明,并不是什么毛病。警察不像女孩一样行为上也怪,他的行为正常,没有把一分钱上交,也没有一下子把它扔掉,自己暂时放着,想让它自然消失。可那一分钱无论如何不肯自然消失。丢三拉四的他常常会找不到一些东西,那一分钱却像和他有天大的缘分,总在他眼皮底下出现。看到那一分钱,便想起那个女孩表情怪怪的脸。于是那一分钱成了他的一块心病。多年过去,蓦然发现,那一分钱竟是收藏珍品。以此发端,他竟成了钱币收藏家。更巧的是,那个女孩竟成了他的女朋友。

反正话已经扯远了,就无妨再扯上几句吧。

“不能让车轮辗过国徽”这句话,让我想起在特殊年代中,曾有人用刊载有最高指示或领袖形象的报纸当手纸而获罪非轻。严格起来,如何处理那些报纸真成了问题。将它们卖给废品回收站、把它们化成纸浆就不会“亵渎”领袖了吗?这使我想起家乡虔诚的父老乡亲处理废弃的佛像、神像、符纸、佛令等,有个很聪明的做法。他们把那些神物拢在一块,一把火烧了,袅袅轻烟很能象征神灵飘上天宇,剩下的灰烬当成垃圾处理则可。我又想起教书时曾遇到如何处理旧国旗的问题。组织学生清扫学校仓库时,能卖给废品回收站的都卖了,能当垃圾倒掉的也干脆利落地倒掉了,留下几面遗弃多年的旧国旗不知如何处理。每学期都有一面新国旗飘扬在学校上空。不知国家对旧国旗的处理有何规定。最后,我只好沿用前人的做法,把那些旧国旗留在原处,让以后的聪明人去处理。年复一年,我也离开那个学校多年,不知每年换下的旧国旗是否别来无恙。我曾想问一问,又怕人家笑我迂。

                                   (200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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