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对“扶老被讹”现象给出了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等有了“不是你撞的”事实依据后,必须按照敲诈勒索罪起诉,即便不能够判刑,也要高额罚款,否则,这种社会乱象永远得不到解决。 李某我的小号在某平台发出上面这段话后,一天后获得5182个赞、872条评论。支持者众!有人说:“特别支持这个建议!希望我以后老了,跌倒了有人帮一把,哪怕是帮打一个紧急电话也好。” 这次讨论,很自然让李某我的思绪飘到十九年前:一个老人跌倒了,彭宇扶她进医院……后来她说彭宇撞倒了她,索赔巨款。起诉到法院后,法官说:“既然人不是你撞的,那你为什么要去扶?”也就是说,因为你扶她,所以是你撞的。此案因为此话而震惊全国,负面影响愈演愈烈,竟催生出“碰瓷业”。此话被主要官媒批为“直接让中国的社会文明倒退100年”。“倒退说”一出现就被广为认同,好像越往前道德越差,却被李某我痛批:“分明是人心不古,却要栽赃于过去,过去就算再不美好,也未出现老人跌倒无人敢扶、扶了会被讹诈的事。” 李某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也懂得:谁主张,谁举证,谁说我撞他,谁拿出证据,没有证据,那就“疑罪从无”,我不用陷入“自证陷阱”。法官怎么能说“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呢”? 以上文字,原为一则“李乙隆语录”。“李某”是李乙隆自称。继《李乙隆快语》《李乙隆微观天下》之后,《李乙隆语录》已发了2200则左右。 (2025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