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转悠,无意间看到《散文百家(杂文)》 2004年第18期有一篇文题为《我把我的地卖了负六千多元》,作者李乙隆。李某从没有给这家刊物投过稿,他们一定是在网上看到而转发的。感恩这家刊物! 有人说李某,人家发表你的文章没征得你同意也不给你稿费不给你样刊,你怎么还感恩人家呢?李某笑道:人家保留李某的署名呀!李某并不太把一二百元稿费当一回事,但会看重署名。因为如果没有署名或者把署名改成别人的,那么,你在《散文百家》上看到别人名下的这篇文以后,再在李某名下看到这篇文,如果你不了解李某的真实经历,你会怎么想呢?因为这篇文所写的是李某的真实经历,所以,如果你了解李某的真实经历,而且你不过于愚蠢和势利而狗眼看人黑白颠倒,也许你不会想错了。 如果你也是一位认真而诚实的写作者,在网上转转或信手搜索一下,或者在报刊亭翻阅报刊时,不时发现自己的作品被小人们大段大段剽窃,或者原文照发或者改头换面署的不是你的名,或者没有作者署名却不注明“转载”,在网上这种情况很多,发布者便成了“作者”,你自然就会理解李某对在网上选稿能准确保留作者署名的报刊社或出版社的感恩之情。当然,说李某不要稿费也不够客观,李某早年向报刊社投稿得过不少稿费并为此开心过,但有了互联网之后,便不再投稿给报刊,只在网上发表作品,网上是没有稿费的。网上发稿的好处是比较自由,不用刻意去迎合报刊社的要求,看来对李某而言自由比稿费重要。但有些稿在网上发后被删被屏蔽,也是很让人痛苦的。 关于李某的户口,李某写过两篇文,一篇是2004年4月的《不能享受政府的医疗、养老等福利的不只是农民》,一篇是2004年8月的《城市户口比农村户口好在哪里?》。前一篇李某曾以“我卖掉我的土地,得了负六千多元”为题在网上发表过。文章的题目很重要,有些人看了《城市户口比农村户口好在哪里?》这篇文的标题就开始痛骂李某,说李某是得到一块骨头就开始炫耀的狗。此人痛恨户口之不公,却不懂得痛骂之前先把痛骂的对象弄明白。此类人与那些看不懂反语看不懂先抑后扬看不懂指桑骂槐看不懂隐喻、把人家的真实意思弄反了,却以极大的恶意痛骂人家的人渣一样,为李某所恶! 李某下面所录,正是被《散文百家(杂文)》2004年第18期摘编成《我把我的地卖了负六千多元》一文的两篇十多年前的文章,说的是已经过时的老话,并不过敏,请举报者高抬贵手,谢谢! 从下面两篇文也可以看出,2004年李某还没有自称“李某”。什么时候开始自称“李某”,喜欢研究李某者可以去考究一下。 补充一下,“卖”掉了农村户口之后,李某的损失有:家乡的一些山地被高速公路征用,得了几千万元,与李某无关了;家乡的采石场为全体村民交医保,也与李某无关了。顺便说一下,从高速公路上得到的那几千万元,至今也未分到村民手里,因为“村干部要截留六成,只分给村民四成,村民不答应”,这是村民告诉李某的。李某知道,村干部没有那么大的权力来“截留六成”,肯定是得到上级的支持或授意的。 修正一下,李某在《城市户口比农村户口好在哪里?》一文最后说:“尽管我深深惋惜我失去的土地和因为户口所花的钱,但我还是衷心希望我的父老乡亲真正拥有土地,还是衷心期望消除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区别。”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城市户口是没有土地的,消除差别,就不可能让农民拥有土地了。李某重新编发以前的习作时,总是尽最大可能不作任何修改,维持原状,只是在发现病句、错别字或表达不准确的时候,才会略改一下,即使李某现在已不认同以前的习作所表达的观点,也尊重历史局限性,维持原状。李某就是这样较真! 对这个社会有过很多准确预言的李某,早就提醒过农民:抓牢你们的农村户口,农村户口意味着农村土地,看好你们的土地,土地就是钱,因为城里的土地快用光了…… 但是,分给农民的土地又回归“集体”了,李某的提醒也就多余了。 城市户口的人,如果是吃财政饭的人,便能享受政府的医疗、养老等福利,如果不是吃财政饭的人,有雇主的就得雇主与自己按一定比例掏钱购买社会保险,没有雇主的就得自己全额购买。有资格购买社保,曾作为城市户口一个优势,但好久以前就开始鼓励农村户口的人也来购买了。虽然这被宣传为全民覆盖的福利,但有不少人买不起。如果真的是福利,买不起的人便享受不到的。也许与土地回归“集体”同时,农村户口的人到了退休年龄每月可以领到100元,而城市户口的人如果没有买社保,到了退休年龄是一分钱也领不到的,有买社保的人到了退休年龄一般每月可以领到一千多元,有的可以领到两千多元,吃财政饭的人到了退休年龄,每月可以领到的钱,根据官阶、级别、系统等而悬殊,少者几千,多者几万。 消除差别有两种做法,一种是让大家一样的好,另一种便是让大家一样的差。 消除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的差别,采用的可能正是后一种;消除ti制内外的福利差别,也许不是现ti制所能完成的。 好了,闲话少说,请看李某与户口相关的两篇旧文吧。 (2019年4月) 不能享受政府的医疗、养老等福利的不只是农民 2004年4月5日《凤凰周刊》所载《占用土地,播种痛苦与贫穷》一文称:中guo政fu是中guo土地的所有者,所以几乎所有土地,政fu都可以用公众利益的名义从农民手里收回。官员们把从农民那里收回的土地以高价租给开发商,既可以从中渔利,又可以获得“政绩”。农民得到的补偿却少得可怜。土地纠纷引起农民的抗yi和上fang,政fu的对策是拘捕和报复。位于浙江省内陆地区的小西村十分贫穷,像许多农村一样,这里的青年农民都去城市打工了。但有一小块土地,就有了一条退路,在城市找不到工作时或老了之后不用担心。与城市居民不同,中guo农民享受不到政fu的医疗、养老等福利,土地对他们来说,是一种保险。当地政fu要征用他们的土地,官员强迫村干部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推土机开进村子时,一个村民疯掉了。村民方卫前从互联网上获得帮助,从中yang政fu的网站下载了打击非法征用农田的政策文件,村民们从中知道当地政fu征用他们的农田是违法的。几百名农民敲着锣鼓、挥着guo旗到县政fu门前抗yi。jing察抓走一些愤怒的村民,邻村农民赶来增援。最多时有1000名农民和600名jing察对峙。事后,jing察对村民进行打击。他们踢开了方卫前的家门,抓不到方卫前,他那没有参加抗yi的父亲和弟弟遭殃了。“他们把他弟弟当作是他,用jing棍打他,还打我。”方卫前的母亲说,“他父亲倒在地上,被他们拖走。” 类似这样的新闻我们看得多了,我并不会因为看得多了就麻木了,就不再用文字来表达自己对某些官员及其帮凶的愤怒和对农民的同情了。这回我依然愤怒。这回我依然同情。但这回请让我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我只想评论“与城市居民不同,中guo农民享受不到政fu的医疗、养老等福利”这一句话。这一句话,我已看过、听过许多次了,说这句话的人,有同情农民的官员、学者,有外国记者、港台记者,他们以此作为主张土地私有化的主要理由:既然中guo农民享受不到政fu的医疗、养老等福利,就应该让农民真正拥有土地。其实,在中guo,享受政府医疗、养老等福利的,只有吃财政饭的人,只有体制内的人。城市居民吃不上财政饭的,也与农民一样,享受不到政fu的医疗、养老等福利的。他们与农民相比,好处之一是,他们的子女可以在户口所在的城市读书,而进城的农民工子女要交一笔数目不菲的赞助费或借读费才能就读,或者只能去那些被政府有关部门赶来赶去、朝不保夕的贫民子弟学校读书。好处之二是,农民进城要“买”暂住证,城市居民在户口所在地不用暂住证,到广州、深圳等城市则不管你是农民还是居民,只要你的户口不在这个城市,按规定都得“买”暂住证,“中guo人暂住中guo”。以前要进入全民所有制单位即dang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营企业工作,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有居民户口。这个条件是用不着明文规定的,就像我们现在招工,用不着写明招工对象是“人”一样。但城市居民这个天生的优势,已经丧失得差不多了,因为现在除dang政机关、事业单位外,所有企业招工都不会把城市户口当成一个条件。 如果土地私有化,我会惋惜我失去的土地。我本来是个农民,在我名下也有一些土地,所有权是guo家的,使用权是我的。但我把它“卖”了,得了负数6000多元。为什么这样说呢?容我慢慢道来。 在上一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许多地方政fu大卖城市户口。那时我十分喜爱文学,也发表了一些东西,听说县文化馆要在业余作者中招工一名,我也去争取。馆长用十分惋惜的口气对我说:“可惜你没有城市户口。”他的话给了我希望,适逢政fu卖城市户口,我立即买了一个。我有了城市户口之后,再去找馆长,他又说了许多为难之处。这件事的结果就是,我花了6000多元,抛掉了土地,我的城市户口自始至终没给我带来任何一点好处。后来我到汕头工作,因为单位有要求,我得把户口迁进汕头市,当时的规定是,不管原来是农民户口还是居民户口,要把户口迁进汕头市,大专学历者交纳5000元,大专以下学历者交2万元,美其名曰“增容费”。我向公an局户籍科递了申请报告、户口证明、未婚证、单位证明、户口所在地政审证明、体检合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大专学历复印件等一大堆资料之后,等了半年没有消息。后来单位有个同事,帮我托了人,我除交纳增容费外,另外还得花了2000元人情费。有人帮忙,大专毕业证书居然不用验看原件。这让我觉得,我辛辛苦苦背了好多无用的书,考得了这一纸文凭,也与我的城市户口一样,没有一点作用。要用这一纸自学考试考来的大专文凭找工作,是不可能的,我找工作主要靠社会关系、名声、工作经历或自己发表的文章、出版的书等。也许你会说,我的城市户口让我不用花钱办暂住证,这不是好处吗?在汕头工作时,我住在自己买来的房子里,从来没有人向我查过户口。到了深圳,按规定还得去办暂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