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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更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17-05-16 16:56:42

有个幼女被高空抛物所伤,医药费几十万,找不到肇事者,家长将出事地点二楼以上住户全部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全部医药费。类似这样的判例,已有多起。评论此事之前先换位思考一下,你是一个遵纪守法良民,但某一天有人在你的楼下被高空抛物所伤,你便可能成为被告,被判赔偿。如果你是个亿万富翁那无所谓,把赔款当成善款吧;如果你经济困难,怎么办?当然,你还得再换位思考一下,你或你的亲属被高空抛物所伤,找不到肇事者,那是不是要十分感谢这样的判决?

尽管李某很懂得换位思考,尽管李某十分同情被砸伤的幼女,尽管判决书写得十分煸情,从人道出发,“一人有难众人帮”,你今天掏钱,也许有一天你遇到同样的情况,也能以这样的方式获得“帮助”,李某还是不认同这样的判决。

李某喜欢借助玄幻小说来表达自己的现实关怀、社会理念和价值观。早在看到这样的案例之前,李某就在玄幻小说中,借人物之口或故事情节表达了下面的观点:

公民纳税供养政府,政府有责任保护好每一个公民,倘若公民受到伤害、杀害,政府有责任追究伤害者、凶手的责任,除了对故意伤害者、凶手进行刑罚,都必须有经济赔偿,由伤害者、凶手给予被伤害者、死者家属一定的赔偿,这个赔偿一定要强制执行。倘若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抓不到伤害者、凶手,或者伤害者、凶手无力赔偿,就必须由政府赔偿,即所谓国家赔偿。小孩被拐走,政府也应倾力追捕拐人者,找回小孩,找不到也应予以赔偿,而不是只靠家长自己寻找,请政府职能部门协助寻找、在官媒上发布寻人启事都得付费,找不到却白费钱。

近年来,天价国家赔偿不时见诸报端,主要是赔偿执法枉法者造成的伤害、杀害,有些案件负面影响巨大,天价赔偿是息事宁人的手段之一。自从十多年前第一次看到这类国家赔偿,李某就认为不合理。这类赔偿,应该由执法枉法者承担。因此,李某在玄幻小说中写到,“钓鱼执法抓嫖致死案”、“刑讯逼供致死案”、“故意冤杀案”等,全部由执法枉法者赔偿,赔得他们倾家荡产。除了经济赔偿,对执法枉法者,量刑也应比普通百姓重,这不是歧视,而是因为执法者枉法,对社会的危害性巨大,绝不能撤职、降职、调离了事。在执法枉法者赔偿之后,政府可以对受害者、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因为政府用人不当,也有责任。

至于本文开头所写的那种案件,在李某的玄幻小说中,抓到肇事者,那也只是惩罚性赔偿,而不是承担医药费,因为全民免费医疗,是正常国家都该有的,何况在李某幻想中的理想国!

也许你会问,这样的政府要多少税收才够用呀?李某在玄幻小说中写道,一个廉政、高效的政府,没有涉案金额动辄十几亿的一个个贪官,没有动辄几百万上千亿往外撒钱,没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豪车、公款嫖娼,没有各种铺张浪费,没有各种面子工程,没有人浮于事,没有人吃空饷,全把钱用在正事上,并不用高税就可以做到李某所说的这些。而且,上面所说的政府赔偿案件,也会很少发生,因为守法的政府与守法的民众是相辅相成的。政府守法,官员守法,公职人员守法,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也会相应提高。

请君注意,此文许多文字摘自李某玄幻小说,无须过敏。谢谢!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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