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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试在张远山先生和王怡先生之间善意平衡
评论者:飞机员  日期:2007-03-30 12:55:59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这个“不够完善”的国家,“极少数”腐败分子猖獗如入无人之境,穷人读不起书、治不起病,有人饿死于“太平盛世”,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有社会良心之称的知识分子,如果把精力、尖锐用于互相攻击,实在令我悲之!

李老说得好!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7-03-27 12:59:44
《关于张远山先生和王怡先生我来说几句》在天涯上的跟帖

作者:射鸡英雄 回复日期:2004-9-25 10:01:12  

  为人当一日三省,浮躁之中失去自我,殊不可取。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9-25 11:01:39  

  不缺和事老.

  

  那些都是陈年老帐,王一要是有知错就改的心胸,不过是一句话一封信的事儿,张远山也不会写得"身心交瘁"了.全怪张远山当初对王一的期望值太大,希望越大,最后失望越大.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9-25 11:54:42  

  只有坏事,没有"坏人".不干坏事,都是"好人".

作者:知而不言罪也 回复日期:2004-9-25 14:10:04  

  李乙隆,善良的人。希望是你说的那样。有道理的事总是讲的明白的,如果有什么事实,王有权利和责任澄清它,至少是私底下的。当然,我暂时倾向于张的看法。

作者:最佳传球 回复日期:2004-9-25 14:34:14  

  赞同!

作者:知而不言罪也 回复日期:2004-9-25 14:36:12  

  朋友过奖了!

  我也在期待着王的澄清而不是对骂。但我不主张私底下,因为张先生既已公开,王先生也须公开澄清为好。不然,信息不对称。

  

  毫不过奖!我也常告诫自己要宽容,但有时候一进入主题,就容易失去平和。今天一看到你的文章,觉得自己还做得不够。

  

  关于公开还是私下,我也愿意看到王的公开回复;但换在他的角度来讲,我认为私底下更具可操作性。当然,这二者不冲突,可以先后做。相信张如果有错误,他会勇敢地第一个站出来承认的。

作者:Timm 回复日期:2004-9-25 15:01:54  

  同意搂主。

  还有很多比吵架更有意义的事情要做,还是消除误会,一起做一些事情的好。

  另外就是要尊重别人的选择。只要不侵犯别人的权利,一个人应该是做什么都可以的。我觉得西方的个人主义生活方式划清每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界限很好。不干扰别人,也不受别人干扰。如果大家遵守这一条的话,就真地少了很多无谓的纷争。

作者:fuzhouman 回复日期:2004-9-25 15:06:54  

  这不是苛求.不过是以王一的矛(知而不言罪也)攻王一的盾(不发言).

作者:最佳传球 回复日期:2004-9-25 15:43:07  

  作者:最佳传球 回复日期:2004-9-25 15:41:43 

    张是个真性情的人,真性情为文毫不避讳自己性格中的缺点和弱点,虽然他比王大10岁,但在做事成熟度上,他大抵比王要小上10岁。

    

    所谓“文贵曲,人贵直”,两个人相比

    单从作文,我更欣赏王一些,王文婉转可读,对自己的缺点和弱点掩盖得很成功

    但从做人说,我肯定更尊敬像张这样真性情的人,不管他有多少缺点,至少他没刻意掩饰。

作者:夏子颐 回复日期:2004-9-25 15:55:13  

  同意传球。

  王怡和张远山都不是小人。张远山是张文人,王怡是王大人。

者:jfly2 回复日期:2004-9-25 16:27:02  

  张这样乱发飙就是真性情,这就叫辩证法。

作者:最佳传球 回复日期:2004-9-25 16:38:51  

  回:我仔细看了你的回帖,明白你所表达的意思,你的结论也暗合我一贯的一个判断:世界上事物分繁复杂。既然复杂,凡事就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最好不要用什么精神,什么主义笼统一盖,然后选择同党,进行站队,然后一致伐异。

  

  具体到你说说的问题。把王说的“知而不言是一种罪”是他渴望达到的一种理想状态当然可以,但就现实来说,这理想这个时候这样喊,理想的纯粹意味很淡,反而口号味道太浓。而且包括他在内的所有人的现实距离这个理想实在遥不可及,这样的理想不过等同于空话,既然是空话,我个人感觉,当然还是不说的好。

  

  我不是倡导多做事,少说话,但说话要看说什么,别说空洞的口号,尤其这口号说出来除了给自己脸上贴一些金外,没任何实际作用和效果,那肯定应该不说。

作者:知而不言罪也 回复日期:2004-9-25 16:54:19  

  李乙隆朋友,这里回答一下你和我探讨的问题。

  

  就王的这句话和他对朱的沉默这件事而言,我并不认为王有什么错误。正如你所说:“在中国的言论环境...要做到知无不言,是不容易的。王说这句话,本意可以理解为对自己的一种要求吧。”我们不应该苛求他每件事都必须关注,否则他就是超人了。相反,我们甚至应该用这样的话来勉励自己。

  

  我对王的负面看法主要来自于他的表现。

  

  “知而不言是一种罪”毕竟不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的全部。越是有志影响公众的人,就越应该有责任感,越应该学会反省,否则就容易误导公众。所以如果一个人连公开承认错误的勇气都没有,那我就要怀疑他的品质和动机了。我虽不才且无志做公众人物,也做不到“闻过则喜”,但对旁人有根有据的批评,还是要诚惶诚恐地接受并且改正的,如果对他人造成了不良影响,还要不遗余力地去消除它。

  

  顺便说一下,我对王的思想也不太认同,也许我们可以做非公开的交流,以免引起泛化的争论。

作者:最佳传球 回复日期:2004-9-25 17:01:22  

  关天本来就该是个自由、公开交流思想的地方,可惜太多恶意和敌对的骂声破坏了这种自由和公开。

  

  恶意无理攻击的帖子大摇大摆,平静交流的对话反而想要去非公开

  

  呵呵,一点多愁善感^_^

作者:知而不言罪也 回复日期:2004-9-25 17:13:23  

  最佳传球,你的观点我很赞同。

  

  其实无论是GCD的一些人,还是某些反对GCD的人,都可归于拉帮结派、党同伐异的一类。其共同手法不外乎拉大旗、喊口号、宣扬仇恨等,其实就是文革作风,更远还可参见二、三十年代极左、极右分子的针对鲁迅的笔伐。

  

  这是当代社会的悲哀,这是对正在默默推动社会民主进程的人士的羞辱。只可惜有些人花了半天力气扛出了胡适和圣雄甘地,可他们的内心里没有那样的空间。

  

  唉,自由岂是仇恨的产物?

作者:最佳传球 回复日期:2004-9-25 17:38:41  

  回“知而不言罪也”:你能有这样的反思很难得,不过确实如你所说,这样的反思更容易导致悲哀。面对暴力,任何道理都是苍白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暴制暴,动作大一点也就是革命。不过是一方坚持认为自己把握了真理,所以可以心安理得地革别人的命。但诸多革命之后,除了中间破坏大批事,死大批人,人的处境并无本质改善,原地盖楼而已。所以我对革命没一点好印象。但除了革命,似乎又没别的办法。所以悲观

  

  我不懂什么宪政和主义,但我觉得人活着最重要的一点应该是,让人从小就培养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我甚至以为,这是解决一切悲惨问题的根本。现在中国人太缺少这个了。也就是说,人不该生来仇恨,而应该爱,只可惜现在提起“爱”字多半会遭人耻笑——思想幼稚的人才提这个毫无心意的词,呵呵

作者:在时间里走 回复日期:2004-9-25 17:48:52  

  同意楼上的。

作者:知而不言罪也 回复日期:2004-9-25 18:04:31  

  

  a)民主、自由是我们毫无疑问的必然彼岸,无需用什么哲人的话来论述,也无需争论;

  b)民主、自由并不是什么神赋的东西,它的基础是力量制衡,它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是每个人的行动的结果,但它决不是仇恨的产物;

  c)中国的民主自由进程,现阶段最缺的是经验,每个人都有义务去实践它、普及它。(相对而言,我更喜欢丁林的一些文章)

  

  另有两个补充,以避免争吵

  c)不要把民主自由和国家关系扯在一起;

  d)不要把民主自由和宗教扯在一起

作者:最佳传球 回复日期:2004-9-25 18:06:55  

  观点非常好,呵呵,不过我就不跟你站队了^_^

作者:知而不言罪也 回复日期:2004-9-25 18:09:49  

  看到你们说到“爱”字,我真感动!其实“爱”才是这个世界的唯一终极真理!我太感动了!

  

  可是我现在得去办事,没时间和你们聊了,今天先到这里。很高兴见到二位!

作者:八歧 回复日期:2004-9-25 23:01:14  

  王怡确实没有什么错,他只是在没出名之前,利用了一把张远山,当发现对方没有利用价值之后,便没有在联系的必要了。张先生最为恼火的不是王怡书读的太少(树业有专攻),而是自己象傻瓜一样被人玩了一把。王先生这么做,与其的文章如何,观点如何,毫无关系。人品低劣,不见得文章写的就不好,不见得就不能成为公共知识分子!!!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4-09-26 17:45:52
此文在关天
http://www.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no01&idArticle=115806&flag=1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4-09-26 15:13:21
此文在关天
http://www1.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581318&Key=803734807&strItem=no01&idArticle=115685&fla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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