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博 客 |  交流平台 |  网站推荐 | 查看跟评 |
文章标题:昨天“捡到”800元
评论者:蝴蝶在飞  日期:2007-02-10 17:50:06
我也想让李老请我呢!
评论者:王寒  日期:2006-05-29 14:46:51
请客呀,见者有份!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4-12-02 10:09:41
复dodo1
dodo1:您好!

如果这也叫黑,那中国还有白的吗?现在,不少报刊是允许一稿多投的,除了有特别约定的,作者是有权一稿多投的,当然,要尽量避免读者群交叉。

评论者:dodo1  日期:2004-08-26 09:04:35
一稿多投,太黑了。。
一稿多投,太黑了。。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4-07-12 10:39:49
复陈经理

哈哈!

当然可以。

我想找个女孩或女人共同消费掉这800元,也不容易的。

想给我请的,我不一定有“时间”。

我想请de,她不一定有兴趣。

评论者:zhenshan  日期:2004-07-11 22:46:52
我是真诚地为朋友的每一点变化而感到高兴

留着这800元

别让哪位美眉“感动”了

什么时候请我到蔡屋围或盐田港吃顿海鲜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4-07-11 14:21:53
什么营销之道?
陈经理误读了!

我总喜欢真诚地谈话,就像老友谈心!

评论者:zhenshan  日期:2004-07-10 23:52:36
隆兄深谙营销之道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1  共8篇评论 10篇评论/页 转到: 

发 表 评 论
 姓名:  *         密码: *
 标题:
 内容: *
{ 注意:带“*”的地方一定要填写。}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www.liyilong.com
Email:56090138@qq.com   李乙隆微信公众号:liyilongzuop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