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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她伪善吗?
评论者:我思我在  日期:2013-04-29 18:57:07
“2004年您关注过沈阳儿童村,谢谢您!十四年过去了……”付妈妈的话应该是指儿童村创办至今十四年。李老师说“想不到十四年过去了,儿童村付妈妈依然记得李某”时间有误!

评论者:本坛编辑  日期:2013-04-28 20:21:51
看当时局势,政府很有可以查封儿童村,那些儿童可能被政府遣送回乡,或者被收进政府办的福利院。李某是个父爱泛滥的人,常常把别人的孩子看成自己的孩子。当时眼前总飘着儿童村那些害怕失去家园的孩子无助的眼神,心疼得要命,写了一些帖子,网上广为散发。当时官办慈善的丑闻还不多,抨击民间“非法”慈善不但是官方主流,也是民间主流。尽管李某为儿童村仗义执言也被骂得难听,但事实证明,李某是对的!

评论者:本坛编辑  日期:2013-04-28 16:32:28
近期忙于工作,极少打理自己的博客,今天才看到付妈妈给李某留言,禁不住眼含泪花!当时许多影响力颇大的包括李某所喜欢的报纸,都一致抨击沈阳儿童村。李某对各种言论综合分析,并将自己当成儿童村的孩子或孩子的父母来思考,将心比心,仗义执言。想不到十四年过去了,儿童村付妈妈依然记得李某。

付妈妈:“李乙隆老师您好!2004年您关注过沈阳儿童村,谢谢您!十四年过去了,我们家现在挺好的,孩子们都长大成人了,2个孩子研究生毕业,6个孩子大学毕业,2个孩子正在念大学,我现在领着一些孩子创业,12个孩子已经结婚了,我也当上奶奶了。我把孩子们的结婚照传给您,感谢您当年对我们的鼓励!”

评论者:水浮莲  日期:2007-05-18 20:39:17
李老师的文章总能让我增长许多辨明是非的能力!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7-05-17 15:25:59
此文在天涯上的跟帖
关于阳光儿童村的各种言论及个人思考

作者:苦笑先生 回复日期:2004-6-26 7:33:22  

  真正伪善的还是我们的一些媒体,顶楼主好文!

作者:秋水无烟是刀下猪 回复日期:2004-6-17 9:55:03  

  个人的行为不加以制度控制,全看个人的作为与良心办事,

  是祸源。

 

  作者:pubwin6 回复日期:2004-6-16 14:08:55 

    曾经看到过关于此事的报道,

    但是我们相信事情的结局终应是好的。

    毕竟一个国家还是有一些像我们这样的人的。

  

  

  作者:尧君舜臣 回复日期:2004-6-16 14:34:27 

    我认为看这个事情要从两个方面来看

    1.她确实是救助了很多孩子

    2.她确实“善款收付混乱”

    

    从第一点来看,她的行为就是善行,且开始救助第一个孩子的时候,我想她可能根本没有想到会有现在这样的名气。后来的媒体行为将她推到了名人的地位可能是她也没有想到的。但是无论如何她的最根本的目的还是在救助孩子上面。这怎么能说是“伪善”呢?媒体说她“伪善”的时候,是否是一开始就认定她的行为有明显的功利性?

    

    就第二点来说,即使是“善款收付混乱”,那也只能说她缺乏有效的管理思想,只是按照个人行为来处理的,但是她的行为本来也就是个人行为,不是国家行为也不是集体行为,她不需要对别人负责。捐款者如果知道她“善款收付混乱”,要么可以停止捐款,要么改换捐款方式,有人也许说,她要对捐款者负责,是的,这点上她也许没有做好。但是对她来说,无论别人捐或者不捐,她如果能坚持下去我相信她会坚持的,毕竟在楼主转贴的文章里面也说道“她卖掉了律师事务所的房子”。

    

    对于说她“伪善”,关键在于她“善款收付混乱”,是否一个故意的行为。也许后期(现在)她的确是故意的“善款收付混乱”。

    

    如果媒体真的认定她“伪善”,完全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意见,要求将“孩子村”划到政府管理下,并采用专人严格管理。但是必须要退还付女士这么多年来在救助行为上的花费。

    

    

    我个人认为,她是把孩子当自己家的人来养,才会出现所谓的“善款收付混乱”。你想想,如果孩子的学校要春游,她给了孩子100块路上花费。这笔钱该怎么算?是否是属于“混乱支付”,如果她在让孩子生活的很好,很富裕的前提下,用善款自己买了一辆汽车(也可以说是方便孩子的购物),这算不算支付混乱?

    

    是否是因为付女士没有给那些记者红包?所以记者说她“伪善”?

  

  

  作者:你呢 回复日期:2004-6-16 15:48:47 

    “伪善”吗?

    我不觉得,起初的时候,为了帮助那些孩子倾家荡产的不是她吗?

    最初的时候只是简单的个人行为而已,她给孩子的不紧是生活的环境

    还有感情,孤儿院不收的孩子她收养了,为什么?那些孩子也是需要关怀的人啊,拘泥于规则,反而有违真意,灵活地掌管一个家,使得这些孩子过上好日子才是最主要的,就这点来看,她想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为孩子门着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定的手段是必要的。

    

    什么叫“奴化”,我认为不过是一些必要的管教,只因为身份特殊就会受到不一样评论,社会就是这样的。

    

    

  

  

  作者:独行独坐 回复日期:2004-6-16 15:49:58 

    说她伪善的人,估计自己好不到哪去

  

  

  作者:看海的女子 回复日期:2004-6-16 15:58:46 

    就是,怕是嫉妒加眼红。自己没得到好处。

  

作者:倾城青年 回复日期:2004-6-17 12:35:37  

  

  儿童村这事现在怎么回事还不是太清楚,但烈属院的事太恶劣了(要是真的话),不但当天晚上把所有老人家都撵走,而且连羽绒服和围巾帽子都扒下来了,太过分了。

  

作者:跌个惨兮兮 回复日期:2004-6-17 13:15:53  

  但付在建儿童村之前还搞了个“烈属护理院”,利用风烛残年的老人得到了近300万的救助款,就在新闻发布会结束的当天晚上,付广荣就安排把老人们全部送离护理院。

  

  

  能做出这样的事,我无论如何不能相信这人有多善良,也不相信她能不带功利色彩的去帮助小孩。“收支混乱”是故意为之的可能性比较大。我赞同上面一网友的意见:政府接管儿童村,但给付财物补偿

作者:随便二个人 回复日期:2004-6-17 15:00:31  

  不知楼主能否提供一些中国慈善事业的相关制度与监管流程。

  

  如果没有制度会有很多人假借善心来赚得利益。

  

  这年头,人人想赚钱都想疯了,只怕想不到不怕做不到。

作者:草鱼子 回复日期:2004-6-17 15:21:37  

  这是至今为止,我看过的对付最客观的评价,因为是财经记者,所以虽然身在沈阳,却一直没有机会涉笔阳光村事件,有些话如哽在喉,难受无比,今天才心情稍舒:)

作者:yezi0991 回复日期:2004-6-17 15:42:32  

  我从南方周末看到了关于儿童村的事情.如果报道是事实的话,我觉得她有很复杂的性格。但是做法不可取。本质上不好判断是否真的有爱心。

作者:跌个惨兮兮 回复日期:2004-6-17 16:03:29  

  作者:李乙隆 回复日期:2004-6-17 14:33:32 

    “能做出这样的事,我无论如何不能相信这人有多善良,也不相信她能不带功利色彩的去帮助小孩。“收支混乱”是故意为之的可能性比较大。我赞同上面一网友的意见:政府接管儿童村,但给付财物补偿”

    

    

    问题是,政府派什么人去呢?政府的人员廉洁、有爱心的有多少呢?

  

  

  至少能从制度上保证社会的捐款基本落到实处,而且有了政府的背景、财力做后盾,也可以扩大规模、形成制度。有爱心不是充分必要条件

作者:草莓是酸的 回复日期:2004-6-17 16:11:53  

  楼主最后一大段自我表白跑题了~~

  

  从“善款收付混乱”上断定她伪善不合理。这事要是我来做肯定比她还乱,就每个月家用我都搞不清去向,只是个人理财能力不同。

  

  烈属护理院的事如果是真的,那她就是伪善。

  

  但是在中国现在的社会保障体系下,只要她给予了那些孩子基本的生活质量,这种伪善是可以被原谅的。

作者:红莓二黛 回复日期:2004-6-16 11:43:33  

  这么多说法,真不知道该相信谁了。南方周末也有报道了。

  我觉得,不管付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但是让那么多孩子不再流浪,有地方住哪怕没有洗澡的地方,有东西吃哪怕只是酸菜,也是善举。即使只是为了扬善名。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先看重结果。

  在尊严和生存面前,对孩子来说,生存更重要吧。

作者:小红鱼 回复日期:2004-6-16 12:57:53  

  儿童村或许还有慈善的意味,不管她主观的想法怎么样,客观上,儿童们确实有了个落脚之地。

  

   但儿童村之前的烈属护理院相信楼主也有所耳闻,付广荣利用这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得到了近300万的救助款,“就在发布会结束的当天晚上,付广荣把他们全部送离护理院”。临走,还扒下老人们身上刚穿上的受捐的羽绒服,夺下老人喜爱的一只小收音机,甚至还摘下“双枪老太婆”头上价值两三元的一顶线帽。。。。这些事,是一个关心慈善事业的人会做出来的吗?

  

   因为楼主取的题目是《付广荣伪善吗?》,所以我回答是的。

   至于儿童村这个形式,我想大多数人还是赞同的,只是需要相应的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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