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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见死不救怎样做到“绝不允许”
晓风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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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见死不救怎样做到“绝不允许”
见死不救怎样做到“绝不允许”

卫生部部长高强在1月7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绝不允许见死不救”,他同时还要求各地建立起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北京娱乐信报》1月8日)

在当前医院见死不救“个案”屡屡出现且引起社会舆论极大关注的背景下,高部长此番讲话,似可视为对外界批评的一种积极回应。但是,这种“绝不允许见死不救”的表态,却并未起到平息社会普遍质疑、打消人们心中疑虑的预期功效,这一点,从新闻后面网友的跟帖评论即可得知。

其实,“对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先救治后结算”这一“原则”,竟需要卫生部长“重申”或“强调”,本身就很耐人寻味。

一段时间以来,对于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医院的见死不救,社会各界可谓见仁见智。相对主流的一种认知是,正是医疗领域改革的过度市场化倾向导致了这种恶果。然而,医改的市场化方向究竟是否正确,至今仍没有为各界一致认可的公论。必须认识到的是,围绕着这一命题继续争执下去,已无助于诸多紧迫的现实问题之解决。从卫生部将要采取的具体措施来看,似乎也正是要从可操作的现实角度来发力。但寄希望于控制或防止公立医院盲目扩大特需服务规模,是否就能达到“保障基本医疗服务不受影响”的目的呢?这无疑很值得商榷。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对于避免医院见死不救的重要意义,当然不言而喻,可卫生部此番却要医院拿特需服务所得收入在“弥补医疗服务成本”之后,再来完成如此宏大的任务,就不免令人哑然失笑。

对于广为社会舆论诟病的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高部长1月6日在广州曾有过“六个不适应”的精彩论述,其中第三个“不适应”就是,“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与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质不适应”。依照常理,医疗卫生资源的根本属性是公共资源,而救死扶伤本是医院与医生的天职所在。问题的关键也许就在于,“医院运转和发展主要依靠医疗收费,服务收入由医院自行支配,导致医疗机构过分追求经济收益,公益性质淡化”。公允地讲,每一家医院也确实要考虑自己的财政状况,然而依当下情势观之,倘若这一问题得不到解决,医院或是拒绝收治付不起医疗费的病人或是将成本转嫁到其他病人的头上,势必在所难免。

卫生部显然也明知“公立医院的现行运行机制”才是问题的真正症结所在,却依然在问题的外围大打“太极拳”,对于相关机制的转换或改革始终不去触及,着实令人费解。如此一来,也势必让人连带对其解决问题的真正诚意产生怀疑。在医疗体制问题被回避或不被正视的前提下,“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限制兴建豪华医疗场所”以消除医药费虚高,似乎也只能是一种美好而虚无的设想,缺乏现实的可行性,无法真正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当医院那种疯狂逐利的冲动始终无法从体制层面上得以遏制,指望其自觉放弃唾手可得的经济利益、维护医疗的公益性质,又怎么可能?

医疗领域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所有的问题当然不大可能因一句简单的表态或一种美好的愿望,就迎刃而解。这之中需要理性的认识、审慎的态度,更需要对现行不合理政策和体制弊端进行深入反思的勇气以及敢于对体制动刀的决心。惟有如此,医疗改革的核心与关键问题,才不至于被掩盖或忽略。

中国青年报 孙凤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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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0 21: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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