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管理制度
总则
一、 管理目标
为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校车的使用、购置、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适用本制度。
三、权责单位
1、总务处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校长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校车管理制度
一、校车购置
1 、购置各类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 、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总务处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经总务部门主管确认,并呈校长核准后,指定专人选购。
二、校车使用
1、辆车由总务部门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若载有物品,需随附物品放行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总务处统一调度(填写“派车单”)。未依规定申请者,不准用车。
3、公务校车应设置“校车行驶记录表”,派车人应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总务处每周抽查一次。
4、学校车辆使用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检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备总务部门一同处理。
5、学校车辆一般情况不得作非公务事务用。
6、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7、学校车辆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三、保养
1、学校车辆每次出车回家必须擦洗,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学校车辆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学校车辆驾驶人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四、修理
1 、学校车辆,除紧急状况外, 应事先向总务处报备核准,由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备总务处主管核准。
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五、 油料
1、油票由坐车人和司机共同签字。
2、每月总务处主管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六、事故处理
1 、学校车辆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学校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学校领导联络,学校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总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七、 保险、年检
1 、本学校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总务部门负责。
2 、学校车辆年度检验应由总务部门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潮英实验学校
2010-2-9
学校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1、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要本着“教育为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力求多样化,争取做到四个一:即学校开辟一个安全教育专栏,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每校做好一套安全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教会学生一种安全自护自救知识。要把安全教育作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课程。教会学生使用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的常识。
2、安全信息报告
学校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和安全月报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包括校内外)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情况。紧急情况,要首先进行口头汇报,事故处理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要说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和损害情况等。任何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和谎报、迟报。否则,因此造成不良后果或工作被动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3、安全值班制度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教师护校队制度,要严格门卫检查登记管理和定时巡查等制度,严防不法分子和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寄宿制学校或有住校生的学校,必须建立领导、教师和生活指导师进行24小时值班和管理制度。完善节假日和夜间的值班巡逻工作制度,学校重点部位要安装报警系统。有条件的学校要聘请保安值勤,要在全校安装电视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装置或110联网报警系统。
4、安全隐患排查
学校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学校要定期(每月至少1次)对校园建筑物(屋顶、墙体、排水、排污及消防实施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登记,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停止使用或封闭,并及时上报。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山体、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危化品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设备要立即予以更换维修和拆除。要害与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登记报告。
5、消防安全防范
学校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学校要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型号要符合要求,安装要规范。学校及时检查更换校舍老化损坏的用电线路、插座、开关和电器,定期清洗厨房油污,严禁封堵和占用安全疏散通道,严禁学生在校内使用电器及蜡烛等明火进行学习和活动,教育学生不要上山野炊和玩火。
6、楼道安全管理
学校要加强校舍楼道管理,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学校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出操、集会等需上下楼梯的活动中,科学组织有序展开,要安排老师在楼梯间等重点关键部位值守、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要定期检查和维护教学楼、宿舍、厕所的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特殊地方还要设置应急照明设备。教学楼楼梯间要设置指示、警示标志。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要结合安全疏散演练活动,经常提示学生注意楼道安全。
7、学校传染病防控
学校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病一定要及时就医。各校要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能,努力增强防病抗病的能力。要加强教室、学生宿舍、图书馆、报告厅和食堂等师生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以确保学校公共场所空气新鲜。学校要做好校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切实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室医务人员要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对学校卫生工作实行专业的管理和监督,要做到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8、饮食卫生安全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公用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不吃零食,不买“三无”食品和变质腐烂的东西。学校食堂、小卖部采购食品原料,要确保食品来源和进货渠道规范,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不得采购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要保持食堂环境和食品加工操作的卫生清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学校自备水源的每学期送检一次,达到合格后方可使用,有提供直饮水、桶装水的学校要严格按规操作,确保饮用水安全。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教育和监督,实行持证上岗。学校食堂必须领取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
9、实验教学安全
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并有明显的标志,并建立比较规范的剧毒危化品防范责任体系,实验教学严格、规范、有序。
10、体育活动安全
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课,教师应针对每项体育活动预先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必须不离学生、不离场地。定期对体育器材、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11、集体活动安全
学校集会、做操、军训及校内公共活动必须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学校领导及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具体组织实施的处室,必须对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管,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2、交通安全管理
要严格执行学生接送车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杜绝无证无牌车辆接送师生,教育学生不乘座农用车、残疾车和没有牌照或超载的车。小学生要戴小黄帽并实行路队制,特别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
13、网络安全管理
学校网络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做好学校校园网的安全维护工作,避免不良信息侵害师生身心健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指导学生健康上网,努力培养学生网络道德观,使之成为学习上的良师益友。
14、自然灾害防范
学校应在各类自然灾害发生前要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根据学校实际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疏散演练活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15、游泳安全防范
学校每年4月份要开展一次以游泳常识、溺水救护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培训为主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擅自外出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擅自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学校要主动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暑假前要印发《告家长书》等方式及时提醒学生家长做好自己孩子游泳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
16、外出活动审批
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校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学校要上报县教育局审批。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事先勘察,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主管领导批准,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
17、心理健康疏导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要认真做好心理有障碍学生的排查、摸底和疏导工作,要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班会课等,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学校每天必须落实在校生的晨检制度,以及因病因事缺勤、无故不到校学生的及时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
18、周边环境整治
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综治、卫生等部门做好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无证经营食品摊点等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与学校法制副校长的联络与沟通,及时发现校园治安隐患和针对师生可能引发的治安事件苗头。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19、伤亡事故处理
学校要动员和指导学生自愿参加学生平安保险。学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学校要建立学生伤亡事故月零报告制度。
20、安全责任追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各室要分工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潮英实验学校
2010-2-9
学校内宿管理制度
一、内宿生守则
1、宿舍
①保持宿舍洁净、卫生。
②日用品、衣服、蚊帐、被褥、枕头等要按规定统一摆放,做到整齐划一。
③同学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④保管、保护好公私财物,离开宿舍要锁好抽屉和宿舍门。
⑤按时作息,服从指挥,不喧闹、尖叫、追逐打闹及作其他违规事情。
⑥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水关电,注意用电安全。
⑦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带零食,不在宿舍用餐。
⑧凡有打架,吸烟,偷东西及熄灯后搞活动等严重违规行为者,该宿舍不能评为文明宿舍。
2、食堂
①进入食堂要保持安静,不喧哗,不追逐,吃饭不说话。
②遵守纪律,共同维护秩序,打饭买菜装水要排队,不准插队。
③讲究卫生,保持餐桌及地板干净。吃完饭要擦桌子。
④按需装饭,防止浪费。
⑤按时就餐,不得到校外擅自开膳。
3、早操(或晨跑)
①按时出队、不迟到、不缺席。(因病请假需征得值日老师或内宿管理员同意)
② 一切做到快、静、齐。
③做操动作要到位,跑步注意不掉队。
二、量化管理
1、每天给予各班该项基础分100分,抵去该班内宿生各人扣分,加上各人加分,为每日该班该项实得分,并逐日公布上墙,每周累总一次并入班级十项评比。并与文明班评比,学生操行评定、文明评比、班主任工作实绩挂钩。
2、设宿舍评比流动红旗专项及星级奖励。每周该单项排级第一名者由政教处颁发流动红旗并在全校广播大会上给予公开表扬。列前三名的宿舍分别加奖星一颗,期末累计得星数列前三名者,分别奖给班单项量化分10分,、8分,6分。
3、凡出现打架、吸烟、偷盗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违纪事件者,取消该周文明宿舍和该班流动红旗评比资格。
三、内宿生请假制度
1、内宿生因事请假者,须由学生本人或家长直接向班主任请假,填写请假条,并且首先必须征得班主任同意。签名后,再经内宿管理员、值日组长同意一并签名,方可凭请假条第三联出校门。
2、内宿生因病请假者,须由学生本人或家长直接向班主任请假,填写请假条,并且首先必须由卫生员检查、诊断、核实确实有病得回家治疗者,在卫生员同意、签名后,再经班主任和内宿管理员同意、签名后才可凭请假条第三联出校门。
3、凡内宿生请假者,须由家长到校接送,家长必须在值班室门卫处签名后方可领子女回家。
4、内宿生因病请长假者须有区级医疗部门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并由家长写申请书,填写申请表报有关部门同意方可请假。
潮英实验学校
2010-2-9
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
二、兼职法制副校长从派出所中选聘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事业、具有较强责任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士。
三、兼职法制副校长任期为三年,可连续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但参与学校关于学校法制、德育教育的论证和决策。
四、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五、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针对学生不良行为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帮教措施。
六、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侵扰校园的事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和指导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七、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八、学校要为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涉及到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应事先与兼职副校长协调并及时通知其参加。
九、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情况及效果要纳入普法依法治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十、要建立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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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