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邮政赢利了,别把涨价说成政绩
法的精神之顾则徐专栏
继1990年、1996年、1999年接连涨价之后,从本月15日起邮资再次大涨价。说它大涨价,是因为涨幅实在很“大”,国内20克以内的本埠信函资费从0.60元涨为0.80元,涨幅33.3%;外埠从0.80元涨为1.20元,涨幅50.0%。
这次大涨价引起了许多人的批评,批评的着眼点集中在国家邮政总局没有举行听证上,犯了程序的错误,有非法涨价的嫌疑。我觉得这种批评既有道理又没有道理。有道理的地方是涨价确实没有举行听证,邮政在国家应当举行听证的目录中位于第二的位置,但《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所规定的“应当”,并没有绝对的约束力,也就是说,听证仅仅是涨价所需要获取参考意见的一个程序,是“仁政”,并没有决定力,涨价的合法性根本还是由行政权力决定,不听证但上级批准了,国家邮政总局的涨价便是合法。国家发改委本应是举行听证会的单位之一,但它违背自己推行听证制度的主张不举行听证,老百姓和司法体系又能如何?
说穿了,涨价的本质是一种权力,而不是法律;听证是一种法律形式下的“仁政”,而不是具有制裁机制和能力的严格意义的法律。因此,这次大涨价是合法的。因为是权力主持的涨价,而权力是合法的,所以,涨价便是合法的——全部的理由只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三段式,不需要有更多的解释。
国家邮政总局负责人说,涨价的原因是邮政亏损,近年邮政亏损的首要原因是邮资长期偏低。我想,亏损当是账面事实,但具体如何是很值得疑问的。据邮政2005年报显示,2000年邮政职工52.4万人,邮政业务总量230.6亿元,人均年业务量4.4万元;2005年邮政在岗职工38.9万人,邮政业务总量625.5亿元,人均年业务量更高达16.1万元,是2000年的3.66倍。如此高的业务量和快速成倍增长,竟然亏本?可以比较的一个经验常识,是邮局的EMS价格通常要高于民营公司的快递业务,而服务质量的关键点——递送时间上,EMS则未必高于民营快递公司的服务。即使这样,被邮政不断行政打压在狭缝中的民营快递公司依然可以获得利润。邮政怎么会亏本呢?与此同时,邮政服务网点,房子越修造越豪华,越来越像是中国营业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之一,大有与四大银行一比高低的气势,如此经营战略,会不亏本?
国家邮政总局负责人说,涨价的可行性是“对城乡居民生活没有太大影响”,老百姓能够承受。事实上,应不应该涨价与老百姓能不能承受涨价有什么因果关系呢?除了称之为掠夺,它们便无法建立因果关系。其实,不解释倒干脆,涨了就涨了,因为作为国家权力机构便有权力涨价,这就是最硬的道理,是唯一不必解释的理由。老百姓唯一可以祈求的是,当通过涨价达到账面赢利之后,相关的部门和官员不要把涨价说成是自己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