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意与体制的张力
作者: 闲言 | 2006年08月25日13时56分 |
博客中国
中国让很多人看不懂。一方面是经济持续增长,国力不断增强,社会秩序长期保持稳定;另一方面却是腐败愈演愈烈、愈变愈奇,官民冲突呈日益扩展之势。
这种情况既与中国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更与政治体制相关。不同于西方其政治党派代表一定利益群体的多党竞争模式,中国现行体制要求执政党超然于各利益群体之外,主动调节社会矛盾。这种体制有利有弊,既有利于集中全社会力量朝向既定目标,维持现行秩序稳定,持续来之不易的经济发展局面;又造成了官僚集团的自我利益膨胀,侵害社会其他群体权益,使官民矛盾发展成新的“不稳定”根源。
现行体制无论利弊,都依据于同样的基础,那就是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间力量对比的高度不对称。正因为力量对比悬殊,政府才能如臂使指地调用大量社会资源,来自民间的不同声音才无法挑战现行秩序,因此,保持这种力量对比格局就成了体制的惯性,成了执政党的本能。世界各国经验表明,工业化前期国家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是政府能否有效压抑其它群体的力量,将公共政策重心放在“效率”方面而可一定程度搁置“公平”;完成初步工业化后,持续增长的关键就变成社会财富增长的成果会不会被极少数富豪阶层所垄断,能否导致中产阶级数量的扩张,这就要求公共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倾向“公平”。中国经济以20多年的时间走完了工业化前期过程,现正处在转折的关键点,所以当下执政党执政理念与公共政策都发生了系列变化,但这种转变也对执政党本身构成了严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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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因为力量对比的悬殊,执政党一强独大,在党外无法形成自下而上的有效制衡,仅靠党内自上而下的监督,不能遏制权力腐败,权力成了可以交换一切价值的“一般等价物”。既然民间力量已被极度压抑,政府就不得不承担许多原本可以由市场和社会承担的事务。权力对事务的包揽一方面使权力与其它群体的冲突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又反过来进一步促使政府及其官员权力膨胀,腐败愈来愈不可遏制。权力成为衡量社会一切价值的准心,这种状况不但被现实社会中的利益受损者所愤恨,而且也导致除权力外所有其他阶层包括得利者的不满。这是社会结构层面价值多元化与权力一元化的矛盾,也是市场社会与权威政府的矛盾。一个中途下海经商的原政府官员,即使事业很成功,当再次面对他并不怎么成功的昔日同僚时,可能他也必须恭恭敬敬、甚至还要卑恭屈漆;当各行各业的“成功人士”面对低层政府官员的刁难时,可能一筹莫展,只能表现得毕恭毕敬;当年薪几十万的白领正要对自己的生活处境表示满意时,突然听到贪官或其亲属、情妇的不法收入动辄上亿,他们如何还能心平气和?身陷困境的弱势阶层,更有理由将一切不幸都归结为政府。这种情绪构成了现行体制下的强大民意:不仅是社会底层,其他群体与执掌政治权力的群体之间也有着难以调和的利益冲突。之所以不同精英之间现在还能维持表面和睦,主要是因为政治精英手中握有强大的压制手段与能力,即上述力量对比的高度不对称。
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的制度,好坏、利弊都是相对的。即使相对较好的制度,同样也会有缺陷与弊端;如果听任弊端滋长,负面效应就会持续积累,直至超过正面,好制度就蜕变成坏制度。因此,任何制度都需要自我调节与完善。在保守现行体制的立场下,更应该重视这种体制的固有缺陷,政府应该容忍包括舆论在内的社会力量对这种体制的缺陷进行批评与制衡。
中西政府的根本不同在于:西方国家的政府只是有限政府,相对而言,西方政府的权力有限,可调动的资源有限,政府运行成本较低,社会负担也较轻。一方面它左右社会进程的能力有限,另一方面保持自我政权的能力也有限。当政府犯错到一定程度,或遭遇民间一定程度反抗后,就只能下台。这种政权更替对社会的影响不大,消耗资源有限,只不过损其皮毛,不会伤筋动骨。中国政府是无限政府,政府的权力无限,可以调动的社会资源也无限,政权运作成本高,而且官僚群体的利益冲动会不断加大这一成本,最终导致社会难荷重负。一方面它影响社会进程的能力巨大,另一方面它维护自己政权地位的能力也巨大。一旦面临挑战,它倾向于加强对社会资源的吸取以抗衡挑战。越是面临挑战的威胁,它越倾向于对社会资源加强控制。因此在这种社会,涉及政权更替的对抗往往具有你死我活的性质,政权更叠经常呈现为翻天覆地。即使成功完成交替,社会资源的历年积累也往往被消耗殆尽,全社会筋疲力尽。
因此,在无限政府条件下,不可轻言政权更替及与之相连的整全性政治制度变革。尤其在政府还有能力维持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更应该多注重细节的改良,通过良性互动促使执政者主动调整。
执政者对体制的主动调整包括静态、动态两种,静态指对制度缺陷本身的调整,其目的是消除缺陷,使之不再滋生弊端。由于完美的体制不存在,理想的静态调整也不存在,只能近似的、阶段性地达到目的。
动态调整的目的不是根治弊端,而是化解已经积累起来的负面效应;换言之它只治标,不治本。当负面效应得到一定化解后,弊端仍然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仍然会再次积累负面效应,因此这种调整必须是动态的,每七八年来一次,来一次管七八年。
在毛泽东的心目中,文化大革命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这种动态调整。在后毛时代,执政党的三讲、先进性教育、八荣八耻,都可视为这种调整的具体形式。但上述调整的范围仅限于党内,方式也限于思想道德教育。除此之外,具有明显时段特征的反腐高潮,既是因权力交接而引发的内部整肃,也具有一定的动态调整意义。
不仅如此,动态调整还应体现在政策与制度中,还应借助党外力量制衡党内行政权力。据媒体报道,在四川绵阳去年的干部换届考核中,中组部将干部考核归纳为经济指标、可持续发展、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发展共4大类68项,除经济指标背后有一套统计法规、统计系统支持外,其他项目不能量化,于是都整合到“民意调查”中,由“民意”来决定干部绩效。据称中组部已将绵阳的这种经验纳入政绩考核改革试点成果,拟写进新的地方政府换届指导意见,指导全国的换届工作。这是执政党试图主动调整以化解体制弊端的新举措。
从体制结构而言,高度依赖力量对比优势的现行秩序与“民意”的释放能力之间存在张力,但这并不妨碍执政党在可控的范围内、以可控的方式调用“民意”。由于张力的存在,试图设计新的制度改良方案、以“民意”从根本上弥补体制缺陷,可能难于达到目的;但在一定时期内、以一定方式巧妙利用“民意”,对各级政府官员的权力构成一定制衡,化解已积累的官民矛盾,则有可能。当然,这种方式往往只可见效于一时,不能期效于久远。经过一段时间适应后,被考核官员又会找到新的“对策”,相关措施也将流于形式,新的负面效应又会开始积淀,执政党又需要寻找新的化解方式。
在现行体制下,这一过程将反复轮回。只有解除秩序稳定对力量对比优势的高度依赖,才能建立自下而上、自外而内的权力制衡机制,中国的体制进步才能掀开新的一页。但在此之前,却需要保持秩序稳定,以改善经济社会的土壤——这就是历史的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