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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的皮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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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的皮鞭
性感的皮鞭(1-2)

作者:东方子乙

(转载自公众号《尘世如幻》原创作品,作者署名为“东方子乙”,任何报刊或网络平台转载请保留作者署名并注明出处,切勿剽窃,谢谢!)

(1)
靠窗的位置上,她优雅地品着咖啡。有一抹阳光隔着薄薄的窗帘透进来,落在她的身上,她胸前的一颗纽扣,便在阳光中闪烁着。陆凌仕的目光在那颗纽扣上停了五秒钟,便移到她的脸上,碰到她的目光,陆凌仕脸一红,她便大度地笑了起来。陆凌仕明白,她一定以为,陆凌仕是被她丰满的胸部所吸引,她穿着低胸的连衣裙。
她似开玩笑又似认真地说:“我的房子闹鬼,你敢住吗?”
陆凌仕淡淡地说:“你一个女孩子独自一人都敢住,我一个大男人去与你合住,你说我好意思不敢吗?”
她微微一笑:“你只是不好意思说不敢,不等于你敢。”
陆凌仕不得不明确表态:“我敢!”
她轻描淡写地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怕的,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陆凌仕想说:“难道是真的?”却没有说出来,怕她认为他害怕。
她在网上发启事招合租者,把要求都写清楚了:不吸烟,不酗酒,爱安静,爱清洁,爱看书,不带人来,没人来访,可以一起散步,可以结伴旅游。启事中除了要求,便是介绍房子的情况。有点奇怪的是,自己的性别,没有写;对合租者的性别要求,也没有。陆凌仕猜测:招租者是一个男孩,合租者的性别对他而言,无所谓,如果是个漂亮的女孩来合租,那是天大的好事,尽管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招租者还是心存幻想。如果招租者是女孩,一定会明明白白地写上自己的性别,并要求合租者:女。没想到,打电话一听,是个女孩,见面一看,是个颜值一流身材一流气质一流的女孩。怎么会有这样的艳运砸在陆凌仕头上?
陆凌仕身高175cm,女孩约170cm,但穿上高跟鞋,看起来比陆凌仕高,再加上她的气场,给陆凌仕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两人约好上午十点在这个咖啡厅门口见面,陆凌仕先到了5分钟,他站了一会便拿出手机看时间,她径直向他走了过来,显然,她已观察了他一会。如果对他印象欠佳,她也许不会走过来。
面对面互道“您好”。她落落大方地伸出手,陆凌仕便跟她握了一下,感觉很美妙,但不敢久握,也不敢紧握。
她主动邀请陆凌仕进咖啡厅谈谈。
她显然很有处世经验,因为通过电话她已了解到陆凌仕一些情况:多大了,在这个城市干什么工作。现在见面,她便像老朋友闲聊似地问:“最近看什么书?”显然,她对看书这个爱好颇为重视,或许她认为喜欢看书的人比较有素质,而通过了解对方看什么书,便能了解对方精神世界上的一些情况。这也是寻找共同语言的办法。接下来他们便在书上找到了话题,又从书扯到美国电影。
当她问陆凌仕敢不敢住,就等于把选择权转移到陆凌仕手上了。
当他们一起走出咖啡厅,便仿佛老朋友了。
陆凌仕跟着她来到她已独住了近一年今后将合住的房子里看看。房子里的摆设,比她发启事所配的照片还要雅致,但不知为什么,陆凌仕踏进门时就感到有点阴冷。但陆凌仕已喜欢上这个奇怪而美丽的女子,哪怕房子给他的感觉再不好,他也决心与她一起长住下去了。
这套房每月租金三千元,有三个房间,陆凌仕住一个房,她自己住一个房,另一个房放着她的一些物品,总锁着。客厅、厨房、卫生间当然是共用的。陆凌仕每月交给她房租一千元。就房租的分摊来说,陆凌仕占了她的便宜。她一开始就说只要一千元房租,陆凌仕当然不会压价。
她的微信昵称叫“幽泉明月”。陆凌仕称她明月。签租房协议时看了一下她的身份证,知道她的真实姓名与微信昵称有关,简直可以互为谜面谜底,真是一位冰雪聪明的女子。陆凌仕不会主动去询问她的职业等,除非她主动告诉他。
陆凌仕在一家广告公司负责文案工作。每天下班,走一段路乘地铁,出地铁口后再走一段路,就到所租的房子了,约需一个小时。这时已是万家灯火时分。
走近所租房子的楼下时,看到窗口透出的灯光,陆凌仕便感到很温馨,便会立即上楼。
如果窗口没有灯光,陆凌仕便到附近的大商场消磨时光。商场里有电影院,陆凌仕喜欢坐在电影院的大堂上看片花。
那天在商场消磨了一个多小时,回到所租房子的楼下时,仍看不见窗口有灯光。他便打了个电话给她。她说今晚要很晚才回来。他只好上楼去。

(2)
一进家门,他便开了所有的开得着的灯,包括她卧室的灯。她的卧室门是开着的,她对他很友善,并不反对他私自进入她的卧室。两个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所有的灯全亮着。只有一个房间是黑暗的,因为那个房间是锁着的。如果她回来看到这种情况,他会说:“我就喜欢家里亮堂堂的。”
开完灯,陆凌仕刚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拿起遥控器正要开电视,听到“哒哒哒”三声。陆凌仕凝神静听,寻找声音的来源,又听到“哒哒哒”三声。这时陆凌仕听清了,声音是从锁着的黑暗的房子里传出来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敲门,希望外面的人开门放它们出来。那会是什么东西呢?陆凌仕忽然感到毛骨悚然。
陆凌仕想到明月在他来合租之前,就一个人住在这里,自己一个大男人,怕什么,便壮胆喊了一声:“谁在里面?”
一旦喊出了声,陆凌仕胆子似乎大了不少。那间房子仿佛回应他的质问,挑衅似地又传来三声“哒哒哒”。陆凌仕横下心,麻着胆,干脆走过去,拍着门问:“你是什么东西?吵什么!再吵,我打死你!”
听不到什么回应,陆凌仕走回沙发,打开电视,调高音量,不看那有时会静场的电视剧,看起了热热闹闹的音乐晚会。
她回来了!她自己开了门进来,笑着问:“家里有人在等着,真好!我喜欢这满屋灯光,满屋音乐!”
陆凌仕笑了,心想:她也是怕黑暗怕冷清的。这很好,说明她是正常人。
至于那间房子里的怪声,陆凌仕也不想问。可能是老鼠吧,尽管可能性很小。也可能是幻听吧。管它呢?
她没有在客厅上坐一会,而是走进自己房间,脱去外套,拿出家居服及内衣底裤,说:“凌晨一点了,洗洗睡吧。”走进卫生间,洗澡去了。陆凌仕继续看电视。
待她洗好澡出来,陆凌仕才进去洗澡。
与这么一个美女同居一套房子,陆凌仕不可能不想跟她上床。但他知道欲速则不达,也知道这个美女非同一般,所以,他只能在她洗澡后进卫生间,拿起她刚换下的贴身衣物,闻着她的体香,再用她的底裤或丝袜,裹住自己那个小东西“指头儿告了消乏”。“指头儿告了消乏”最早出现在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里,张生一意要和崔莺莺幽会,崔莺莺的贴身婢女红娘就打趣他:“他是个娇滴滴美玉无瑕,粉脸生春,云鬓堆鸦。恁的般受怕担惊,又不图甚浪酒闲茶。则你那夹被儿时当奋发,指头儿告了消乏,打叠起嗟呀,毕罢了牵挂,收拾了忧愁,准备着撑达。”这“指头儿告了消乏”真是一个好办法,成就了多少像陆凌仕这样温文尔雅的君子,减少了多少强奸犯。只是红娘不肯偷出崔莺莺刚换下的衣物来送给张生,让张生直接用手撸着自己那个小东西,显然没有陆凌仕这般享受。陆凌仕对她的高跟鞋、丝袜、衣服等物品,都有一种爱恋。什么恋物癖,爱屋及乌罢了。
每隔几天,陆凌仕就会这样发泄一下。
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刚换下的衣物,总是搁在洗衣机上面,很诱惑地搁在那里。
陆凌仕用过她的衣物之后便丢进洗衣机,与自己换下的衣服一起洗。
有些女孩有洁癖,不喜欢让自己的衣物与别人的衣物一起在洗机里洗,她不会这样。第一次把两人的衣服放在一起洗,是她干的。陆凌仕相信,她对他颇为好感。往往厌恶一个人,也会厌恶其衣物;喜欢一个人,也会喜欢其衣物。男女都一样。只不过有的人好恶比较强烈,有的人比较淡。
双休日,她本来约陆凌仕一起去一个地方游玩,却临时取消,她说有一单业务要完成,便一个人出去了,留下陆凌仕一个人在家。
陆凌仕是不喜欢一个人呆在这套有点古怪的房子里的,但那天感觉有点疲倦,便一个人在家里睡觉。大白天的,古怪的房子也没什么可怕的吧。
陆凌仕迷迷糊糊中听到“哒哒哒”的敲门声,停了一会,又敲,很有耐心似地,断断续续,敲了很多次。外门上有门铃,不可能有人敲着外门,那会是……
又是那间紧锁着的房子?
一想到那间房子莫明其妙的敲门声,陆凌仕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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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2 20: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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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的皮鞭(3-4)

作者:东方子乙

(转载自公众号《尘世如幻》原创作品,作者署名为“东方子乙”,任何报刊或网络平台转载请保留作者署名并注明出处,切勿剽窃,谢谢!)


(3)
这大白天的,我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怕的!
陆凌仕因为这鸡皮疙瘩有点恼怒自己,掀开被子,穿上家居服,走出房间,走向那间平日紧锁着的门,敲着门厉声喝问:“什么东西,别吵!”里面静了下来。
陆凌仕抓住门把手往下一按,发现门这回没有锁。他不急着推门进去,而是拉开客厅的窗帘,让屋子里显得亮一些。拉开窗帘后才发现,今天是阴天。
他终于推门进去,并没有发现门后有什么东西在敲门,只感到这个房间阴冷。
他走到窗前,拉开窗帘,转身察看这个房间:有窗的一面墙是外墙,前面放着一张很气派的椅子,仿佛皇帝的龙椅;与邻居共用的一面墙前面有一张按摩床,床前有一张圆凳;与西园丹桂的卧室共用的一面墙,是一排装修房子时所做的衣柜,从地板直到天花板,在幽泉明月卧室那边,也是一排衣柜;与客厅共用的一面墙前面是鞋店所用的鞋架,上面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女鞋和女靴,都是精美、别致的款式,大多是高细跟尖头的。陆凌仕总觉得高细跟尖头女鞋女靴富于征服性。陆凌仕数了一下,有五十多双。
这些女鞋女靴显然都是幽泉明月穿过的。由于这些美丽的女鞋女靴被它们美丽高贵的女主人穿过,对陆凌仕充满诱惑,他正想拿起一双来吻一下,那恐怖的讨厌的“哒哒哒”又响起来了。
这回陆凌仕听清了,声音是从衣柜里传来的,仿佛有人在里面敲击着衣柜门。
陆凌仕豁出去了,一个箭步跃了过去,拉开传出怪声的那扇门,一个葫芦滚了出来,掉到地上,在地板上转了一会,停了下来。
陆凌仕拾起葫芦,葫芦很轻,只见葫芦口塞着一团布,那团布的色彩不是本来颜色,是被染上黑色,而那种黑显然不是墨水染成,闻之有血腥味,陆凌仕感觉得出那是用血染成的。小时候总听老师说:红领jin为什么这样红?因为它是红qi的一角,是先烈的鲜血染成的。那时候陆凌仕就想过,鲜血染成的,肯定不是红色的。但他知道老师的说法只是一种说法,跟这种说法较真是傻瓜。陆凌仕从小就比许多人聪明,只有傻瓜才会认为陆凌仕傻瓜,但陆凌仕小时候真的被不少人视为傻瓜。陆凌仕不想跟老师的说法较真,但他不喜欢这种说法。
看那衣柜,除了已经滚出来的葫芦,并无一物。显然,怪声是葫芦发出的。
陆凌仕晃了晃葫芦,觉得里面似乎是空的,又似乎装着很轻的东西。
拿着葫芦来到客厅,犹豫了好一会,陆凌仕终于拔出了塞紧葫芦口的那团染着血污的布……
大家读到这里一定会认为葫芦口冒出一缕烟。陆凌仕也等着奇迹出现。可是,没有烟冒出,没有什么奇迹出现。
陆凌仕往葫芦里面看,没有看见什么,忽然感到脸上一凉,仿佛有一缕冷风从葫芦里吹出来,擦过了他的脸。
赶紧把那团布塞回葫芦口,把葫芦放回衣柜,关上衣柜门,走出那个房间。陆凌仕关上房门时揿下锁门的开关,把门锁住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换上衣服,准备外出,却看到明月的房间里电脑屏幕亮着。
她的电脑屏幕,其实也是电视屏幕,很大,挂在墙上。屏幕前面放着一张写字桌,写字桌上有电脑键盘。
要是平时遇到这种情况,陆凌仕会认为是电脑本来处于休眠状态,因为他关门时比较用力,震动着电脑,把它激活了。但今天显然有些邪门。
想到可能是什么人眼看不到的东西,正在使用电脑,陆凌仕感到不是滋味,头皮麻麻地走过去关闭电脑。
当他抓住鼠标时,好像抓到一块冰,好冷。
他移动鼠标想关闭电脑,鼠标失灵了。
这使他不得不看看屏幕上的东西,是一个QQ空间的网页,网页主体是一个长得很甜美的二十岁左右的女孩的相片,相片上有一行不断闪烁着充满诱惑力的字:亲,加我吧,我会好好跟你聊!
陆凌仕不由自主地看了一下网址上她的QQ号,拿出手机就加了。等她通过。
加后,鼠标会动了。
移动鼠标,关闭电脑,迅速走出房间,穿过客厅,拉开外门走了出来。
信步走到附近的快餐店,点了一份快餐,坐下来后拿出手机,点开QQ一看,那个女孩通过了他的好友申请。她的QQ昵称是“善良的女孩”,个性签名是“做人只求问心无愧”。

(4)
进入那个女孩的QQ空间,随便翻翻,看到在明月电脑上看到的那张相片,却看不到那行闪烁着充满诱惑力的字了。也许是手机版本显示不出来。
点开那个女孩的聊天窗口,发出:“你好!”
饭菜和可乐端上来了。开始吃饭。
刚吃了几口饭,那个女孩回复了:“你好!”还发来一个微笑的表情。
陆凌仕呷了一口可乐,给那个女孩发去一杯咖啡。对方马上回复:“谢谢!”
陆凌仕不急着与女孩聊天,只顾吃饭。对方主动发问:“忙吗?在干什么?”
陆凌仕回复:“在吃饭。”
对方又问:“在哪里吃?吃什么?”
陆凌仕拍了一张写着店名的柜台相片和一张自己正在吃的饭菜相片,发了过去。还发去了位置。
对方发来一句话:“也不请我吃!”又发来一个撒娇的表情。
陆凌仕被那个有趣的撒娇表情逗笑了,问:“你在哪?”
对方回复:“离你吃饭的地方很近。”
陆凌仕问:“真的吗?”
对方回复:“骗你是小狗。”“小狗”不是汉字,而是表情动画,一只可爱的小狗。
陆凌仕又被逗笑了,从家里带来的恐慌烟消云散了,说:“你什么时候方便,给我留言,我请你吃饭。”
对方回复:“好!你吃吧,不打扰你了。”
陆凌仕吃完饭,看了场电影,又逛了书城,买了两本书,正坐在书城中翻书,手机响了,是幽泉明月打来的。
她回家了,买了一些菜,让陆凌仕不要在外面吃饭,回家吃。
陆凌仕从书城乘地铁回到家,已是傍晚时分。来到门口,陆凌仕正想按门铃,忽然打消了主意,把耳贴在门上,静听屋里的动静。
听到明月正在跟谁说话:“下次你要是再敢擅自出来,我饶不了你!看来是塞子不管用了,刚好我这个月的大姨妈来了。”是严厉的语气。以前他也听到过幽泉明月在房间里责骂谁,总以为是在发微信语音或打电话。这次,陆凌仕觉得这套房子里一定有自己看不到的东西。
他按响了门铃。
他习惯于按门铃让她开门,因为他隐隐觉得她可能有什么秘密,他不想突然撞见她的秘密。她习惯于自己开门进来,也许是因为她认为他坦坦荡荡,不会有什么怕人撞见的一面。也许,习惯只是习惯,不用什么理由。
明月并没有立即来开门。以往陆凌仕对她没立即开门并不在意,这会,才感觉到她一定是把什么秘密藏妥当之后,再来开门。
明月开门后仍如以往一样笑容灿烂:“回来啦!”
陆凌仕也仍如以往一样彬彬有礼:“谢谢你!”
进门后,陆凌仕换上家居服,即到厨房。
她一如以往地已把菜洗好、切好。陆凌仕淘米下锅后,开始做菜。
她把饭桌摆到客厅正中,从消毒碗柜拿出碗筷、汤匙,用沸水烫了一会,摆到桌上,再到厨房把陆凌仕做好的菜一盘盘端到桌上。
菜、汤都煮好了,饭还得再焖一会,才有香头。
他们不急着吃饭,先喝点饮料或啤酒或红酒。如果是饮料或啤酒,打开一瓶,刚好两人各分一杯;如果是红酒,明月还得调酒,调好后,一人一两。
两人会碰一下杯。如果是节日,就互道一句什么节快乐;如果是平时,就互道一句祝你健康或祝你成功之类。
这天碰杯后,明月突然郑重地指着那个没有住人的房间说:“那个房,不管我有锁没锁,不管里面传出什么声音,你都不要进去,也不要开门。不要问为什么?”
陆凌仕说:“好!”
也许是觉得刚才自己的话影响了气氛,明月借着酒气,妩媚地瞟了陆凌仕一眼,故作轻松地说:“其实也没什么。不要管它就行。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陆凌仕装做专心品酒,对她的话漫不经心。
慢悠悠品完红酒或者呷完饮料,饭香也焖出来了,直往人鼻孔钻,很吊人胃口。
以前,陆凌仕干什么事,包括吃饭,都比较快。与她一起生活后,学会了慢。人真的需要会学慢生活,不要把自己的人生赶得太急。
吃完饭,陆凌仕洗碗,明月擦饭桌,拖地板。
接下来呢,一起到楼下散散步,逛逛街。
回来后,一起喝喝茶,看看电视。
然后,便是她先去洗澡。
陆凌仕进去洗澡时,看着她放在洗衣机上面那刚换下的充满诱惑力的小内内,总是忍不住拿起来闻一闻,吻一吻。每隔三几天,便会用那小内内自慰一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9-1-2 20:49: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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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方子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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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她有一种天然的体香,仿佛茉莉花香。她肯定对自己的体香充满自信,所以,从来没有用过什么香水。女人香,哪是香水所能比的!
洗完澡,把衣服放进全自动洗衣机,让它慢慢洗,第二天再晾。
吹干头发,睡觉。
这就是他们的日常。怎么样,羡慕吗?
陆凌仕睡觉之前习惯看一下QQ和微信是否有什么留言需回复,便看到了“善良的女孩”给他的留言:“吃好了饭去哪里?在干吗?不回家休息?”好像她知道他没有回家似的,他觉得奇怪。进入她的QQ空间看了看,发现她好久没有发日记和相片了,日记和相片下面有些评论和留言,她也好久没有回复了。置顶的日记标题是:“本QQ是生活号,空间留言请说人话!”日记内容只有一句话:“若不说人话说狗话,定杀不饶!”
陆凌仕试着在微信上用她的QQ号添加她的微信,这个QQ号有绑定微信,陆凌仕添加后,等她通过。
陆凌仕回复她的QQ留言,说自己下午只顾在书城看书,没有注意到她的留言,迟复勿怪。并说自己已添加了她的微信,请她通过。
第二天是星期天,陆凌仕睡到十点多才起床。起床后,发现明月已出去了。昨晚一起喝茶时明月就告诉她,星期天还要到附近一个城市去办一点事。
陆凌仕一个人在家里,试着去开那个总是锁着的门,发现锁上了。把耳贴到门上聆听里面的动静,没有听到什么异声。
陆凌仕走进明月的房间,拉开一个衣柜门,把耳贴到那个背面就是放着葫芦的衣柜的木板壁上,听了许久,没有动静,正想离开,忽然,有什么东西撞在这面木板壁上,陆凌仕感觉得出,正是葫芦撞了过来,仿佛知道他在这边偷听,故意吓他似地。陆凌仕被吓了一跳,赶紧离开明月的房间,回到自己房间迅速换上衣服,离开了家。
漫无目的地到处走走,走累了,也饿了,陆凌仕走进一家西餐厅,点了一个套餐,拿着号牌,坐到一个角落里,拿出手机,见微信上“善良的女孩”还没有通过他的好友申请。在QQ上问他要不要来吃饭,给她发去西餐厅位置,没有回复。
陆凌仕从她QQ空间上的留言看出,有些留言者似乎跟她关系颇好。他选中一位头像看起来很美的女孩,QQ昵称“伊琳”,加了她好友,很快就获得通过。
陆凌仕边吃边与她用文字聊了起来。
“你好!”
“你好”
陆凌仕发去“善良的女孩”QQ空间“伊琳”留言截图:“你认识她吗?”
“认识。”
“她在哪里?我是他朋友,好久没有她的消息。给她留言也不回复,看到她QQ空间上也没有回复你的留言。”
“我不知道她在哪里。我跟她联系也不紧密,我们只是群友,在群聚会上认识的。我给她留言也只是随便聊聊,她回不回复都没关系。你不说,我都忘了。”
“哦。谢谢你!”
“不用谢!”
“那看来,我是很难联系上她了。”
“你是不是她的……”
“不是,我只是她的一般朋友,不是她的男友。”
“呵呵……”
“虽然我看不到你的笑容,但我猜得出你的笑别有意味呀!我真不是她男友,她男友哪会没有她的消息?你不会以为我是被她抛弃的前男友吧?”
“呵呵……”
“你笑什么呀?”
“呵呵……”
“拜托,别这样阴阳怪气地笑!”
“你怎么知道我阴阳怪气?”
“感觉得出。”
“你真逗!”
“是吗?谢谢欣赏!”
“我并没有以为你是她男友或者前男友呀。你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我本来以为你是她的……”
“她的什么?”
“你不在圈里?”
“圈?什么圈?”
“那别纠结了,算我没问。我要吃饭了。拜拜!”
“好。有空再聊。谢谢你!”
圈?什么圈呢?可能是有共同爱好的人组成的朋友圈吧,比如文友圈。陆凌仕想到这里,便不再纠结了。
陆凌仕忽然想到了什么,赶忙回家,走进明月的房间,拉开一个个抽屉,终于找到一串钥匙。陆凌仕知道,各个门钥匙都不可能只有一把,肯定有钥匙留在家里。
陆凌仕拿着那一串钥匙来试开那个锁着的门,试了两把,就打开了。
陆凌仕进去后发现那个放葫芦的衣柜门被锁上了,用那一串钥匙来试开,也是试了两把,就打开了。

(6)
陆凌仕拿起葫芦,看到那个塞子换了,看得出上面的血污是染上不久才刚刚干的,能闻到了一股新鲜的腥味。把那个塞子拔开,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什么,又有一股冷气扑面而来。干脆把那个塞子抖开,是一条女人的小裤衩。陆凌仕想起明月说:“下次你要是再敢擅自出来,我饶不了你!看来是塞子不管用了,刚好我这个月的大姨妈来了。”显然,裤衩上的血污,是明月的经血。女人的经血,是制邪之物。
陆凌仕把盖子塞回去,把葫芦放回原位,锁上衣柜门,走出这个房间,锁上房门,把钥匙放回原处,走出家门,来到咖啡厅坐定,拿出手机一看,“善良的女孩”回复自己的QQ留言了:“不吃饭了!你快回家吧!我也要回家!免得被妈妈打骂!”用了四个感叹号。
陆凌仕似乎明白了什么,忙走出咖啡厅,回到家里,拿出那串钥匙,开了那个房门,开了那个衣柜门,拿出那个葫芦,拔开葫芦塞子,感到一股冷气擦过自己拿着葫芦的手。稍待片刻,陆凌仕才塞上了塞子。
陆凌仕刚才到明月房间拿钥匙时就看到电脑屏幕也是电视屏幕亮着,把钥匙放回原处时,想关掉电脑,却见屏幕上有一个女子惨死的相片及这个案件的新闻报道。细看那女子,不正是“善良的女孩”吗?陆凌仕不寒而栗,忙关了电脑,跑出家门。
陆凌仕神色怆惶地走在大街上,脑子里浮现着刚才看到的那张恐怖的相片:一个裸着的女子被丝袜紧绑着脖子,那丝袜打了个死结,是打在前面的;胸部敏感处打上了马赛克,但仍能看出被绳索紧绑着,绳索是红色的,在胸前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嘴巴塞着东西,还被丝袜绑住,是活结,也是打在前面的;下身敏感处打上了马赛克,但仍看得出插着电动棒,联着的电线向上延伸到画面之外,肯定是插在插头上;两手带着手铐;眼睛睁得大大的……
陆凌仕本来并不怕,仔细看着那相片,进行着推理,但当她认出死者正是“善良的女孩”时,仿佛看到她的眼睛中有神彩闪烁,便汗毛倒竖了。
到了咖啡厅,陆凌仕回想着刚才所看到的那篇报道的题目,想用题目搜索出那篇报道来细看。苦思了一会,只想起不用苦思就知道的“性缢死”这三个字,其他的再怎么苦思也想不起来了。阅读量巨大的陆凌仕知识渊博,当然懂得“性缢死”是“性窒息”出了意外。“性窒息”一般指人在自慰时勒紧颈部使自己处于轻度窒息状态,以增加性快感。“性窒息”爱好者男性偏多,一般也是“受虐淫”爱好者,即所谓SM中的M。
陆凌仕回想着刚才所看到的那张恐怖的相片,死者应该不是死于他杀,而是死于“性缢死”,推理的依据是:所有的结,都打在前面,是死者自己可以打上也可以解开的;打在胸前的蝴蝶结,打得很精致,他杀必定有反抗与挣扎,不可能打出这样的结,除非是死后再打上去的。至于打在脖子上的死结,也就是致死的原因,可以这样推测:原来是活结,但死者在接近窒息、高度快感而意识模糊之时,本来一拉就可以解开绑在脖子上的丝袜,却被戴着手铐的手拉错了,活结变成死结。SM工具中的手铐是可以自己铐上自己解开的。如果是死于他杀,那一定是变态杀手所为。变态杀手,就可怕了,他们虐杀的对象往往有某些特征能够唤起他们的虐杀欲望,他们会不断虐杀具有这些特征的人,直到被抓住为止。
文章中出现过“性缢死”这三个字的,肯定不少,仅凭“性缢死”三个字很难搜到那篇报道,陆凌仕觉得没必要去搜了,反正自己已经了解情况了。其实即使没有“性缢死”这三个字,看那张相片,陆凌仕的脑中也会闪过这三个字。
民间从古至今一直有这类说法:凡是上吊或者淹死的人,如果没有替身,便无法转世投胎,所以,它们总要找替身,被“吊死鬼”找上的,往往也得上吊而死,成为它的替身。“缢死”与“吊死”相近。现在这个死于“性缢死”的女鬼缠上了自己,不会是想把自己缢死吧?最怕她上了自己的身,然后让自己死于“性缢死”。千万不要这样!阿弥陀佛,菩萨保佑!
陆凌仕越想越怕,仿佛想用咖啡压惊,像口渴者饮水一样,一口喝完一杯咖啡。忽然想在微信上与明月说说话,问她什么时候回来。一上微信,就看到明月留言:她正在超市买菜,买好菜就回家。“善良的女孩”的QQ号所绑定的微信,也已通过了陆凌仕的加友,却对他屏蔽了朋友圈。
陆凌仕正在想着如何跟明月开口说自己要搬走,手机响了,正是明月打来的,说她已回到家了,正等着他去一起做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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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的皮鞭(7-8)

作者:东方子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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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陆凌仕一听到明月的声音,就感到阴冷且灰暗的心,被温暖的阳光照亮了,胆子也一下子大了起来。赶忙回家。
回到家里,与明月一起坐在客厅上歇一会。看到明月灿烂的笑脸,他更舍不得离开她了。人家一个女子,与这个女鬼不知相处多长时间了,不但一点不怕,还把这个女鬼掌控在手心里,关押在葫芦里,要打便打,要骂便骂。我陆凌仕,堂堂男子汉,反而被这个女鬼吓跑,像话吗?
又想起女鬼说:“我也要回家!免得被妈妈打骂!”女鬼的家肯定就是葫芦了,而女鬼的妈妈在哪?难道葫芦里还有一个鬼妈妈?
忽然想起俗话“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在这里变成“葫芦里装的是什么鬼”。想到这里,陆凌仕居然笑了。
明月问道:“你笑什么?你好像有点神不守舍的?有什么心事可以分享吗?”
陆凌仕说:“没什么!只是想起刚在朋友圈看到的一个笑话。”
明月问:“什么笑话?”
陆凌仕随口讲了一个,明月笑得花技乱颤。
明月爽朗的笑声,把陆凌仕心里的阴霾一扫而空。
陆凌仕说:“我去洗菜、做饭啦!”
明月说:“我帮你洗菜。”
陆凌仕笑着说:“不用啦!你好好歇一会,等着吃饭就行!”
明月笑着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你把我当地主婆了!”
“你不是地主婆。”陆凌仕不知从哪儿来的灵感,随口说,“你是女王!”
明月惊讶地看着陆凌仕,好像有什么秘密被陆凌仕识破了似的。
当她看出陆凌仕只是信口玩笑而已,便笑了,说:“高处不胜寒!女王可不是人当的。女王很难有真正的朋友、真正的情人。”
陆凌仕说:“有得必有失吧!”
煮饭,烧菜。吃饭。洗碗,擦桌。喝茶,聊天,看电视。洗澡,洗衣服。因为有明月相伴,这些日常琐事都让陆凌仕觉得情趣盎然。
又到了睡觉的时间。互道晚安,各自进房。
陆凌仕躺在床上,正想熄灯,忽听到抽屉里响起手机铃声。
陆凌仕随身带着的手机已关机,放在床头。抽屉里是有个弃用的旧手机,但也是关机的呀。怎么回事了?
陆凌仕起身,走到桌前,拉开抽屉,拿起那正响着的手机看了看,不禁毛骨悚然。
手机上的微信处于登录状态,而微信却不是自己的,而是“善良的女孩”的。正在响着的铃声不是电话的,而是微信语音的。发来微信语音的,昵称就叫做“来自地狱的问候”,头像就是一个骷髅。
你妹的,玩笑不是这样开的。
陆凌仕赶忙关机,丢进抽屉,关上抽屉。
正想回床,忽想起什么,又拉开抽屉,拿起手机,揭开手机盖,取出电池。
回到床上,开了手机,上了微信,找到一个被他备注为“李恩师”的联系人,发去文字:“老师,您好!您睡了吗?有事请教!如果您要睡了就不用费心立即回复我,我留言就行,您有空再回复。”
陆凌仕正在斟词酌句输入想要请教的问题,却见对方回复了文字:“小陆你好!我还没睡。有事请说,不用客气!”
于是两人便开始了文字对话。
“我最近好像撞邪了!”
“怎么啦?”
“我与一位奇特的女子合租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有女鬼。”
“奇特的女子?”
“对,她知道有鬼,那女鬼听命于她,被她关押在一个葫芦里。她用经血封住葫芦口。”
“你终于遇到她了!我知道你会遇到她的。她是异人,是阿修罗女转世而来的,她以后会进入佛门,修成正果。一切皆有因果。不管她干了什么事,哪怕是杀了人,你都不要把她视为坏人。她也是你的贵人,她会保护你的。你不会有事的。”
“那鬼可怕不可怕?”
“既然那女鬼听命于她,就不会伤害到你。你还记得我特别叮咛过你的一句话吗?遇到什么危险,静下心念‘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可化危为安。”
“记得!老师,我记得。谢谢您!”
“那我们都各自睡了吧。”
“好的。老师,晚安!”
“晚安!”
躺了一会,迷迷糊糊中又听到手机铃声,陆凌仕拿起手机一看,手机屏幕上正是“善良的女孩”死时的相片。
相片中的女孩,看着陆凌仕,眼睛忽然动了起来。
陆凌仕想扔掉手机,已经迟了,手机屏幕上的女孩伸出两只手,紧紧扼住他的脖子。
陆凌仕想呼救,却喊不出声,想挣扎,却手脚都动不了。

(8)
就在陆凌仕濒临绝望时,想起李恩师特别叮咛他的话:遇到什么危险,静下心念“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可化危为安。陆凌仕赶忙静下心念了起来,念不出声,只能默念。
默念了两遍,就醒过来了,原来是个噩梦。
从噩梦醒来的刹那间,陆凌仕大叫一声:“哈!”
这声音类似于发力时的声音,但陆凌仕不是发力,而是发气,是喘不出气太久之后,突然发出了气。接下来便是大口大口地喘气。心脏砰砰狂跳着。
陆凌仕坐了起来,开了床头灯,做了几个扩胸动作,又用手在胸口抹了几下,让自己恢复平静。
这时,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
妈呀,又搞什么鬼!
陆凌仕正自恐惧,隔着门板传来明月关切的声音:“小陆,你没事吧?我刚才听到你大叫一声。”
这时候陆凌仕最想看到的便是明月了,赶忙下床,过来开门。
“不好意思,吵到你了!刚刚做了一个噩梦。”
“梦到什么啦?看你神色很差,好像真的被什么吓倒了。噩梦要说破,消灾又免祸!”
“梦到被一个女……孩掐住脖子,喘不过气,感到自己快要死了,忽然想起我老师叮咛过我,遇到什么危险,静下心念‘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可化危为安。我念不出声,只能默念,默念了两遍,就醒过来了。”
明月听后,合掌念道:“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
陆凌仕说:“谢谢你!你去睡觉吧。我没事的。”话是这样说,眼睛里却写满依恋。
明月冰雪聪明,善解人意,微笑着说:“我估计你一下子也睡不着的,不如我们到客厅里坐一会吧,坐到很困了,再睡吧。”
陆凌仕忙说:“好的!”
孤男寡女半夜里在客厅对坐着,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
这对帅哥美女,合租一套房子,关系这么友好,却似乎不会成为情侣。陆凌仕对她当然是有情欲的,却只能用她的贴身衣物来满足自己,不敢用眼神、语言或行动挑逗她、试探她、追求她,因为她有一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气扬。
有些男女一对视便会触电,可他们不会。他们交谈时是会对视着的,可她看着陆凌仕的眼神,就像看着她的兄弟。面对着她,陆凌仕很自然便藏起心底的情欲,报以纯净的目光。
她用手掩着嘴打了个呵欠。
陆凌仕便说:“你去睡了吧!我喝完这杯水也去睡了。”
她嫣然一笑,说:“好的!”站起身伸了个懒腰,走向自己的房间。
她伸懒腰时,姿势十分优美。
她关上自己的房门时,声音很轻很轻。
陆凌仕毫无睡意,久久地看着那间放着葫芦的房子那锁着的门。他知道,锁只是对付人的,不能对付鬼,如果那鬼从葫芦里出来,那个房门挂上十个锁也锁不住她。如果一位颇有法力的道士或神棍,在一张纸条上画上什么图形或线条,即所谓灵符,贴在那门上,就能把鬼禁在房子里了。
狗血、女人的经血,对付一般的鬼也是很灵验的。现在那鬼正是被明月的经血禁在葫芦里。任何东西都有个有效期吧,明月的经血肯定也不例外,所以,明月可能每月换一次葫芦塞子。但鬼也会像人一样不断提高自己的能耐吧,当她的能耐达到一定高度,就不会被经血所困了吧,或者说,总以经血治鬼,久而久之,鬼便会对经血产生抵抗力了吧。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哪一天,那鬼不再怕明月的经血,不再听命于明月,会出现什么局面呢?
久久看着那门,脑里忽然冒出一些想法:如果鬼从葫芦出来,门被灵符封住或有门神把守,鬼也可以从窗口逃跑呀。难道鬼也像人一样,只能从门进出,不能从窗进出?一个人从窗进出会被当成贼,一个鬼从窗进出,也会被巡逻的天神或附近的其他神当成“鬼贼”而捉起来吧。也许正因为这样,鬼一般都不会从窗口进出吧。
也许,窗与墙一样,对能耐不高的鬼都是一种束缚。
也许,鬼也需要安身之所,如果鬼把房子或葫芦当成安身之所,是不会逃跑的。
也许,鬼也需要有所依赖,如果鬼把明月当成依赖了,是不会离开她的。
葫芦、房子、明月,既束缚了那女鬼的自由,也给了她安全感。
想到这里,陆凌仕便想起那次在李恩师家里谈神论鬼,李恩师对他讲过的“鬼话”。
李恩师说:“房子的门神很重要。在外面游荡的鬼之所以不敢飘进人家房子里,就是因为有门神拦着。美国电影中的吸血鬼很有意思,他在门外闹出什么声响,只要你装做听不见,不要去看他,他便只能在门外,伤害不了你,你去看他了,他就会进门来了。我国民间也有类似的说法。请法师驱逐房子里的鬼,法师会让你烧很多纸钱,用许多食物来祭鬼,先祭后驱,先礼后兵。最后法师让你把那承载着鬼们的香炉捧到村口桥头放下,转身回家。法师会特别交代,不管你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回头去看。你一回头,鬼就会跟着你回来了。这些,或许便是人与鬼之间的一种契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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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的皮鞭(9-10)

作者:东方子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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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既然人与鬼之间有契约,我们为什么会那么怕鬼?”一个好的学生,往往会提出各种有趣的问题,来引发老师更加深入地谈下去。陆凌仕便是这样的学生。
李恩师说:“我们为什么怕鬼,究其根底,应该是怕鬼伤害我们。我们为什么不怕好人,是因为我们知道好人不会无缘无故伤害我们。人的世界,有法律限制着我们,也保护着我们。鬼的世界,肯定也有法律限制着他们,保护着他们,包括上面所说的人与鬼之间的契约。”这里的“他们”,应该也可以写为“它们”,但为表示尊重,还是写为“他们”更好。
“既然鬼的世界也有法律约束着他们,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害怕他们?”
“害怕往往是因为未知。”李恩师呷了一口茶,继续说,“我们不知道鬼的法律会不会偏袒鬼,对人是不是有利,更不知道是否有一些鬼伤害无辜,能不被鬼世界的执法者知道,进而逃脱鬼法制裁,就像有些人干了坏事不为人知进而逃脱人法的制裁一样。当我们知道鬼一定会伤害我们,我们会怕鬼!当我们不知道鬼会不会伤害我们,我们也会怕鬼。当我们一直对鬼将信将疑,不知道他们究竟是否存在,我们也会害怕鬼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们要怎么样,才能不怕鬼?”
“如果我们知道鬼这东西肯定存在,我们可以通过仪器或咒语看到他们,并且知道,他们会与我们和平共处,各过各的日子,如果我们不干伤天害理之事,他们绝不会伤害我们,那么,我们还会怕鬼吗?”说到这里,李恩师停顿了一会,仿佛在等着陆凌仕回答,又好像自己在思考着怎么往下说,“也许还有一点怕,那只是来自基因的习性。基因上的东西,一般会被视为天性,所以,我曾写过一文,认为人类天生更接近于有神论者,‘无神论’是后天教育的结果,也可以说是洗脑的结果。习性,一般是指后天的习惯性,但我所说的‘习性’,类似于佛教所说的‘习气’,是多生之积习,不止一生的习惯。如果我们经常通过仪器或咒语与鬼们友好交流,用不了多久,我们便不会怕鬼了,并且能逐渐从基因上清除对他们的害怕。我所说的基因,与科学家所说的基因,或许是同一概念,或许有差异。”
……
正看着那扇门出神,忽然那扇门响起三声敲门声。陆凌仕不由自主浑身浮起鸡皮疙瘩。
更深人静之时,这三声敲门声在陆凌仕听来,很响亮,陆凌仕希望明月会被吵醒,但他知道,所谓响亮,可能是自己的过激反应。如果这响声是葫芦里的女鬼在搞鬼,那女鬼很怕明月,是不敢吵醒她的,所以,即使明月还没有睡,这三声敲门声也许并没有被她所感知。或许是女鬼只让陆凌仕感知的,或许本来就是幻觉。
我们所说的鬼,在基督语境中被称为魔、邪灵。陆凌仕想起一部美国电影谈到邪灵对人的伤害有三个步骤,第一步骤是骚扰,第二步骤是胁迫,第三步骤是上身,借你的肉体干坏事,最后让你死亡。如果那个女鬼真想伤害自己,那么,现在正是第一步骤。为什么不直接上人身伤害人?那部电影也说明白了,就是要先通过骚扰与胁迫,逐步推毁你的意志。换一种说法,就是想一下子上你的身,也上不了,因为你意志坚强,对鬼上身有抵抗力。想到这里,陆凌仕明白了:如果自己见怪不怪,不被各种骚扰所困,一直保持坚强的意志,邪灵也罢,恶鬼也好,能奈我何!
这样一想,陆凌仕仿佛被打了一剂强心针。他站起身,走进自己的房间,盘腿坐在床上,微闭双眼,清空头脑,默念着“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
念着念着,他忽然感到宁静而美好,仿佛有一种祥光笼罩着他。
以前,念佛号也罢,念佛经也罢,坐禅也罢,很容易心思散乱,嘴上念着,身体静坐着,却心思纷飞。可这会儿,因为一心要抵抗那女鬼,居然倒有助于自己入静。
入静是比入定低得多的境界,却已是如此美好,入定,该是怎样的一种精神享受?一想到“美好”、“享受”,陆凌仕知道自己又落入“执着”了,这是不对的。
陆凌仕赶快把正在散开的心思收拢回来,用李恩师所说的“不说不想”四个字排除杂念。李恩师曾说:“我们这些喜欢写作的人,总喜欢在一切体验中思索着各种关联,由此产生各种联想,总喜欢捕捉稍纵即逝的一切感受,总要斟词酌句把一切感受写下来、说出来,这便落入了‘文字执’。所以,我们要学会‘不说不想’。只有这样,我们才会理解禅宗‘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精义。”

(10)
明月做好早餐,才叫陆凌仕起床,已是上午八点。
陆凌仕念菩萨号静坐至凌晨三点才躺下睡觉,似乎是触枕即睡,而且睡得很有质量,这种情况对陆凌仕而言,是十分难得的。虽然没有睡足八小时,但是,陆凌仕却感觉睡得很足,显得精神饱满。
陆凌仕快速地洗刷完,与明月一起吃早餐。早餐是稀饭加荷包蛋。那荷包蛋油油的、嫩嫩的,白的似玉,黄的如金,散发出扑鼻的香味。
陆凌仕一到公司,才想起自己所写的一份今天要用的文案,放在家里的手提电脑上,忘记上传,忙打电话给明月:“明月你好!你还在家里吗?”
明月说:“我不在家,不过离家不远。你有什么事?”
“如果方便的话,请你到家里帮我把手提电脑上的一份文案发给我。我忘记上传了。文案的名称和位置,我发微信给你。”
“我方便。好的。”
十多分钟后,明月就把文案发过来了。
陆凌仕把文案修改后,发给了客户。客户要求他下午去他们公司开个小会,讨论修改这个文案。
陆凌仕吃了午饭,就向公司负责考勤的同事说明情况,然后,离开公司,去参加客户的文案修改会。
客户的公司刚好在陆凌仕与明月所租房子的附近。与客户讨论好后,不想回公司去了,想回家去修改文案,又不喜欢一个人在那个住宅里,便想回家去看看明月是否在家,如果她不在,就拿手提电脑到咖啡屋,一边喝咖啡一边修改。
到了所租房子的楼下,看到了明月,她正边打电话边走路,不是走回家去,而是刚从家里走下来,不知要去哪里。
陆凌仕忽然想到了跟踪。
陆凌仕被自己的龌龊念头吓了一跳,但并没有打消这个念头,而是真的跟踪起来,边跟踪边为自己辩护:“我并不想跟踪她什么,只是想跟她恶作剧一会,等她到哪里停下来,我便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吓她一跳。”
跟踪了一会,就看到明月走到一个也正在打电话的男人身旁,两人对视了一下,便好像接上了头。
听不到两人说什么,只见明月昂首挺胸在前面走,那个男人在后面跟着。
170CM身高的明月,穿着鞋跟像一根钢筷子般、大约10厘米高的尖头白色精致高跟鞋,露出半截大腿的黑皮短裙,刚好遮住那圆润的翘臀,包在肉丝中的美腿,是那么恰到好处,找不到一点赘肉。以前陆凌仕与她一起并肩走路,不可能这样仔细观察她走路的背影。此刻,终于发现,她走路的仪态是那么的优雅大方,一肩淡黄的秀发之下,是凹凸有致的身材,在行走中洋溢着青春活力,充满动态美,有点像T台上的时装模特,但比时装表演要沉稳。陆凌仕被她的美丽所吸引,还有其他因素,使他忘记了跟踪的可耻与被发现的危险,竟不由自主地跟得很近。
看着她的臀部随着步伐有节奏地扭动着,感觉得出它的紧实与弹性,陆凌仕不禁想起,那次她在家里客厅,当着陆凌仕的面,做完臀部锻炼后,一边擦汗一边对陆凌仕说:“我们的腿长是固定的,但是如果臀部练得好,臀线会变高,就起到把腿拉长的效果;如果臀部脂肪过多,肌肉过少,就会下垂,就不好看了。臀部锻练让臀部肌肉紧实,有弹性,臀线提高,臀部圆润,就会显得非常性感。不管男女都一样。建议你也做一做臀部锻炼。”
看着她穿着那么高的高跟鞋走得那么优雅,陆凌仕又想到,有一次她穿着14CM高的高跟鞋在客厅走模特步,一边走一边给陆凌仕讲高跟鞋文化。她说:“鞋跟5-7CM,是入门级别,是最受欢迎、最安全的高度,大多数女性能够轻松驾驭;鞋跟10CM左右,是进阶级别, 很具诱惑性,不过,要在10CM的高跟上行动自如,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鞋跟14CM以上,是专业级别,没有认真训练过,不要尝试。”
陆凌仕以为她会带这个男人回家,却见她把那个男人带上附近另一幢楼。
明月没有回过头看那个男人一眼,只管傲然往前走,那个男人只管乖乖地跟着走。这给了陆凌仕一直紧跟却不被发现的条件。
那个男人身高可能不足170CM,偏胖,戴着墨镜。
陆凌仕能感觉得出那个男人平日里应该是个道貌岸然的人物,可在明月身后亦步亦趋,却显得有些猥琐。
他们在五楼的一所房子门口停下来时,陆凌仕便停步在四楼上。每层楼有五个房间。看不到他们进入哪一个房间,但听开门关门的声音,能判断出个大概。
欲探求究竟,更上一层楼。他们进入房间关上门后,陆凌仕便上五楼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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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书的主体是“短信时代的365封情书”,2005年1月14日起边写边在天涯网站连载,很快热了起来,被转发得到处都有,在网上随便逛逛,就可遇到。有人把转发(复制粘贴)称为网络时代的传抄,所以,这部书被誉为网络时代最热的“传抄本”。从每天一首边写边发,到广被“传抄”,再到被发掘、出版为纸质书,整整经过了15年,经典,需要时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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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乙隆档案

众说纷纭李乙隆(2018年8月辑)

李乙隆征友三字经

致友:关于我在公立学校任教的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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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3 17: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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