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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19-04-25 18:05:51
--  恋足者揭秘

【导读】明清时士大夫饭局,招妓,一个保留节目,就是让歌妓脱下鞋来作“金莲盏”。汉成帝有个习惯,不握着赵合德的脚睡不着觉。美国总统顾问迪克·莫利斯的恋足倾向曾成媒体的笑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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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足俱乐部在足模招聘中打出的条件并不高:首先必须是女性,其次是对自己的气质有自信,能理解并接受男性恋足者,最主要是拥有一双美腿玉足。

著名的精神病学者卡尔·A·梅林杰尔在其《人类心灵》中分析道:“世界各国的神话和民俗里有大量的材料表明,脚与性观念有着紧密的联系。在某些地方的某些时期,人们甚至觉得裸露脚比裸露生殖器更可耻。在世界很多地方,人们认为1个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中裸露出自己的脚是丢脸的,即使穿着鞋子也是如此。妇女把脚和腿包裹、装饰起来,从而使它们更加引人注目,具有多种特殊的心理学价值,其中有意识到的,也有潜意识的。它们表现出相当的性特色,因而被看成是极有价值的器官。”

恋足癖在现今社会仍不能为众人所广泛理解并包容,往往会被扣上“病态”甚至“变态”的帽子,以致他们羞于向人启齿。美国总统顾问迪克·莫利斯的恋足倾向曾成媒体的笑源之一。

为什么人们不能接受恋足呢?这是因为人们对脚的误解。不少人认为,脚是人体上最低贱、最肮脏、最丑陋的东西,有什么值得迷恋呢?

其实脚并不肮脏、丑陋,女性的脚尤其美丽,有不文艺作品以“玉足”“纤足”“粉足”等形容女性的脚,更有不少人为此倾倒。唐朝的大诗人李白曾作“越女词”一诗:“长干吴儿女,眉目艳星月,履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这诗描写女子的足部洁白如雪,诗人欣赏女子的重点,是她的眉目和脚趾,难逃恋足的嫌疑。

金庸在其作品《天龙八部》描写阿紫双足“一双雪白晶莹的小脚,当真是如玉之润,如缎之柔”,“10个脚趾的趾甲都作淡红色,像十片小小花瓣”,把脚之美清清楚楚的表达出来,也难逃恋足的嫌疑。

法国作家福楼拜被史家评定为有严重的恋鞋癖,他经常对着女人的短靴出神,在他的《包法利夫人》写道:每当他决心摆脱爱玛身上使他着迷的东西时,“一听见她的靴子响,一切决心立刻土崩瓦解,就像酒鬼见了烈酒一样”。

西方的童话故事《灰姑娘》也是一个经典的恋鞋故事,王子将他全部的感情寄托在那只小巧玲珑的玻璃鞋上,虽说灰姑娘十分漂亮,但实际上王子找的就是一双小脚。

人们不接受恋足的第二个原因,是他们不理解为何有些恋足者渴望被人践踏。他们认为被别人践踏身体,尤其是脸部,绝对是一件痛苦、受辱的事,以此为乐的人绝对是变态的人。

有人认为恋足这行为本身并没有对或错之分,每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爱恋的对象。只要恋足者不对别人造成伤害或精神困扰,其恋足行为便可理解并包容。

有人认为环境的影响及性经历对恋足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当青少年经历初次性兴奋时,若他们这时遇到女性的足部,有可能将它和性兴奋联系起来,并喜欢以此作为日后性刺激的方式。

有不少恋足者渴望别人的践踏,使自己感到痛楚从而得到快感,这与性虐待中被虐狂的心理如出一辙。艾利斯和弗洛伊德认为这种心理是出于对爱的渴求,被虐狂认为他们被虐打,是因为施虐者爱他们,关心他们。一项研究发现,不少被妈妈虐打的孩子长大后大部份不会离开其母,总会竭力向她表示对她的爱,若这些妈妈去世,这些孩子有不少在精神上会出现问题,这是因为他们把妈妈的虐打视为爱的表达。

许多专家认为被虐狂对于爱的需求往往比正常人为大。霍妮(Horney)认为因受虐者内心有着对“自身的软弱”和“自己缺少重要性”的双重恐惧,他们因而希望被施加痛苦和折磨,一来可以使自己感到被别人注意,二来可透过痛苦和折磨减轻自己的恐惧感。

除了对爱的渴求,受虐者亦有被他人关注的需求。他希望能藉此摆脱孤独,获得人际关系,因为在被虐的过程中,施虐者必定存在。

倘若受虐者的恐惧(自身的软弱,自己缺少重要性,自身的人际关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会走到“放弃自我”的极端,其特征是“彻底放弃自己的人格,与他人融为一体”。以女作家马库斯为例,她要求她的男朋友只按照他自己的意志行动,而把她完全视为没有自由意志的附从品,她认为这样才是最安全,这是因为这样作她才感到自己不是孤独的,她亦能藉着其男友以确定自己的存在有价值。

客观地说,发育正常的脚特别是女性的脚本身就是美丽的,没有恋足倾向的人之所以认为它肮脏丑陋,主要是因为难以容忍脚的特殊气味,而对于恋足者,不但接纳了脚的气味,而且在心理上已把它提升为性刺激的看不见的工具。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差别,恋足情结又是怎样形成的呢?有人认为,当一个人苦恋心目中的女性而难以得到时,羡恋对象的形象分值就会不断攀升近乎完美,从而产生跪拜感,这时脚在其性心理的地位迅速升至首位,便形成恋足情结(恋足实际是受虐情结的一种)。时尚的鞋袜又渲染了足部的美,这样使恋足者产生两个分支,一部分对鞋袜包裹中的女性的脚更加爱恋,另一部分则趋向于女性的鞋袜特别是丝袜和高跟鞋。

恋足究竟是好是坏在于其程度,如果只喜欢挚爱着的女性的脚并因为脚的漂亮而更加爱她,把脚作为性激发与唤起的重要方式,不影响正常性生活,这当然是正常的也是最好的。如果只看脚不看人,只要脚漂亮就喜欢,或者整个心态完全放在恋足上,渴望成为任女性玩弄的“脚奴”,那就不正常或者说是变态了。有些恋足者倾向于女性的鞋袜,如果只喜欢挚爱着的女性穿着某种款式样式的鞋袜,这也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心思全在鞋袜上那就不好了,当产生想去购买或者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女性穿过的鞋袜的欲望时,一定要克制这种欲望,真正去追求女性。

有学者认为恋足是一种很正常的审美趋向,只要是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应该是值得肯定的。

恋足文化作为一种另类的性文化,在欧美等许多国家流传甚广,在我国也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我国的宋朝时期就广为盛行。那些贵族及纨绔子弟,以女人的鞋子为酒具,以欣赏、品味、玩弄女人的“三寸金莲”为时尚。即便是当今时代,我国也有着庞大的恋足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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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19-04-25 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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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足文化的形成有着历史、社会、生活环境、生理以及心理等诸多因素,但主要的还是由于每个人在性趋向成熟阶段所经历上的不同导致了对性追求上的差异。如果有人把它简单看成是“性变态”,那是对“恋足文化”的曲解。

对“恋足文化”要有正确的认识、健康的心态、清醒的理智,准确的把握好尺度,如果仅仅是欣赏、品味、玩弄并以此来达到性刺激或性满足,那应该无可厚非,但如果“恋足”痴迷到愿跪在女人脚下做一条用铁链牵着的贱狗、脚奴来任女人随意的侮辱、玩弄、蹂躏以及残暴的性虐待并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性刺激或性满足,那就可能有些过了。作家、心理学家李乙隆则认为,恋足癖也好,受虐癖也罢,两者兼有者更多,如果不是在公开场合表现而伤风败俗惹人侧目,而是在私底下表现而且不会造成真正的生理伤害,只要是两愿的,他人无权对此说三道四,他们在私底下的恋足、受虐表现,也不会损害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名誉与尊严。

恋足癖、受虐癖既可能发生在同性恋者、双性恋者身上,也可能发生在异性恋者身上。就异性恋者而言,恋足者、受虐者一般都是男性,被恋足与施虐的,往往便是他们所崇拜的美女。

恋足现象与恋足癖有相近之处,但有根本的区别。是否为性变态,关键是看能否进行正常的性生活,就是说,关键是看性对象和性目的指向是否出现倒错。有人认为,恋足癖的性对象和性目的是倒错的,始终指向异性的足部,从而达到性满足。

性爱冲动的激发点,往往是由某种信号激发的。这是因为,人的性反应是在无条件反射基础上形成的条件反射活动。异性的容貌、身姿、体味,躯体的某个部位,甚至衣物,都可能成为性信号。恋足者性爱冲动的激发点,往往便是女性的玉足。

恋足会所的的女人都用美足、丝袜来“服务”,顾客称她们为“女王”。

虽然大多恋足者自认为“并无大碍”,但都不敢告诉任何人,怕被人看成心理变态。他们自己也认为,这种爱好只能存活在“灰色地带”。

曾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一篇题为《恋足十四年》的文章,写一个男人跪在一个女人面前脱下她的袜子把她的玉足搂在怀里。

上个世纪末互联网的兴起,打破了人类的单一性格表现。我以及许多恋足的同好们,坐在屏幕前用各式各样的网名交流着恋足心得,浏览着美足图片,感叹着互联网的伟大,而不用担心自己因为恋足会被别人耻笑。

明清时士大夫饭局,招妓,一个保留节目,就是让歌妓脱下鞋来作“金莲盏”。后人考证,所谓金莲盏并非真拿绣花鞋盛酒传饮,而是将酒杯置于鞋中。李渔曾经对女人脚的品级做过详细论述。当时风气如此。女子缠足甚者不能自己走路,需要人扶持方得其行。一士大夫购得一妾,足缠得甚好,不能走路,故称“抱小姐”。今天的人很难理解缠足有什么美感,但据说缠足在抑制女性行走功能的同时,有增强性快感之效。

男人的恋足倾向源远流长。汉成帝有个习惯,不握着赵合德的脚睡不着觉。而赵合德却故意经常翻身,让成帝握不着。宫女问其故,合德说:哪能让他那么轻易得手,太百依百顺了,就是我姐姐飞燕的下场。成帝本来宠爱赵飞燕,后来移情别恋于赵合德。汉家选后制度,要由女官对候选者进行体检,其中脚是很重要一项,不但看、捏裸足,还要缠上薄帛看其形态。到南齐废帝,又发明了“步步生金莲”,以金制莲花镶嵌于地,令潘妃行走其上。“金莲”一说即来源于此。李商隐有诗道其事:“永寿宫中夜不扃,金莲无复印中庭。”



--  作者:阅读生活
--  发布时间:2019-04-26 14: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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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宫中夜不扃,金莲无复印中庭。”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19-06-19 12: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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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的皮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