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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参习题]《每月第一个礼拜五》等3篇阅读  (http://liyilo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37&id=3317)

--  作者:春笋
--  发布时间:2007-10-27 18:36:01
--  [教参习题]《每月第一个礼拜五》等3篇阅读

《每月第一个礼拜五》阅读

我用指甲刮去玻璃上的凝霜,朝窗外望去,除了大作的狂风和纷乱的雪花,什么都看不到。没人敢在这样寒冷的冬夜冒险出去,除非他们别无选择,而我的母亲就是那些人中的一个。她正在赶往工作地点的途中,去芝加哥城市商业区打扫办公室。
在母亲出门之前,我慵懒地冲她和弟弟说再见。在她的旧毛线围巾和帽子下,是一双略显疲惫的眼睛。而弟弟瑟萨也被从头到脚裹了起来,他大大的黑眼珠闪耀着光芒,仿佛要去做的,是一件很神气的事。
每个月的第一个礼拜五,妈妈被允许带着孩子一起去工作。那年我大约12岁,我的弟弟10岁。妈妈要在礼拜一至礼拜六的晚上11点至次日早晨6点工作,而从家到工作的商业区需要换乘三辆公共汽车。每月的第一个礼拜五,瑟萨都穿得严严实实跟着妈妈去上班。而我,总是很忙。如果没有棒球训练、篮球预赛或电影,我也总能找出其他借口。我不敢想象自己一晚上不睡觉而在打扫办公室的情景。瑟萨和妈妈有时会请求我一起去,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就不再开口,因为我一定会说:不!
每跟妈妈去工作一次,瑟萨就会激动地告诉我,他怎么用吸尘器帮妈妈清扫地毯,除去尘土,并把垃圾倒掉。而最有趣的事,莫过于在晚上和其他工人的孩子玩捉迷藏。和母亲一起工作的大都是移民,那些妇女来自波兰和墨西哥,好多都是我们的邻居,他们也都会在那些礼拜五带着孩子去打扫办公室。这些人千辛万苦费尽周折移民到这里,为的就是能送他们的孩子进教会学校。我的母亲也不例外。
我的父母从墨西哥来到这个国家的时候都不会讲英语,他们能找到的只能是体力活儿。尽管如此,母亲从未抱怨过太忙或太累。每天早晨她做好早餐,然后总要等到我们放学,确定我们平安地上床睡觉后她才动身去上班。
律师和牙医们对他们的孩子炫耀自己在商业区的办公室时,是多么惬意啊!而为他们清洁工作环境的我的母亲,却是在礼拜五晚上带着弟弟换乘三辆公共汽车,花费一整个晚上的时间,细心打扫干净每一个角落。尽管我从未亲眼见过母亲是怎样赚钱的,但她在我们面前支付账单的样子,总显得非常高兴和骄傲。
我逐渐长大,升上了高中。我问弟弟,为什么他那么喜欢跟母亲去打扫办公室,用吸尘器吸地毯和倒垃圾真的很有趣吗?他的回答竟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不是喜欢跟在别人后面收拾东西,而是喜欢和妈妈待在一起。每天晚上母亲动身去工作时我都会感觉很悲伤,我一直希望她可以不再需要这样工作,所以每月难得的一次机会,我都要和母亲待在那里,陪着她。”
我一时间羞愧难当。我从没想到弟弟的答案竟是这样。对我来说,打扫办公室是些日常小事,做起来很容易,但我要很奢侈地说不,弟弟却那么乐意陪伴着母亲。
戏剧性地,大学毕业拿到会计学位后,瑟萨在母亲以前打扫了几年的商业区大厦里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上班的第一天,瑟萨穿着一身西装,看起来非常精神帅气。母亲把他的领带打得挺直,亲吻着他的面颊祝福他。但在去停车场的途中,弟弟突然停下来又奔回了家。他扔下他的公文包,紧紧地抱着母亲开始哭泣。母亲也啜泣着把他拥抱得更紧。她说,清洁女工的儿子长大了。
我在一边看着他们拥抱,突然很后悔。母亲和儿子之间流淌的这种爱和温情,让我向往,也让我感动。当我的弟弟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所理解的东西已够我花费很多年的时间去学习。他知道怎样向他的母亲表达爱及感恩之情。而且他意识到,某些机会一生中只会出现一次,如果你不去抓住它们,它们就会永远消失。
妈妈几年前去世了,我错过了全心全意和母亲待在一起的那些机会。
过去要是我去打扫那些办公室该多好啊!
(来自网络,作者不详)

1. 文章开头的环境描写有何作用?
2. 倒数第3段中说“他所理解的东西已够我花费很多年的时间去学习”,你认为他所理解的东西是什么?
3. “在母亲出门之前,我慵懒地冲她和弟弟说再见。”联系上下文,谈谈你对“慵懒”一词的理解。
4. 文章为何以“每月第一个礼拜五”为题目?
5. “他扔下他的公文包,紧紧地抱着母亲开始哭泣。母亲也啜泣着把他拥抱得更紧。”弟弟和母亲哭的原因分别是什么。
6. 文中的哥哥和弟弟哪一个让你有话要说,选择其中的一个谈谈你对他的看法。
7. “我”对“跟妈妈一起去工作”一事在思想上有三次变化,请用文中的词句加以概括。
8. 弟弟对“跟妈妈一起去工作”的态度是怎样的?你认为弟弟是一个怎样的人?
9. “某些机会一生中只会出现一次,如果你不去抓住它们,它们就会永远消失。”这句话给你什么启示?请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谈一谈。
10. 在“对我来说,打扫办公室是些日常小事,做起来很容易,但我要很奢侈地说不,弟弟却那么乐意陪伴着母亲” 这句话中,“奢侈”一词是什么意思?
11. 为什么说瑟萨大学毕业拿到会计学位后,在母亲以前打扫了几年的商业区大厦里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是戏剧性的?
 (1-6题为胡艳丽设题,7-9题选自《中考语文模拟试题》,10-11题为春笋设题)

[此贴子已经被本坛编辑于2008-2-5 17:44:50编辑过]

--  作者:春笋
--  发布时间:2007-10-27 18: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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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羊皮手套》阅读

这年冬天奇寒,零下十七八摄氏度的低温冻裂了户外的自来水管,也冻裂了米蓝那只唯一的左手。
“去买双手套吧。”看着女儿那只红肿皲裂的手,母亲心疼地说。米蓝不做声,泪水慢慢凝聚,簌簌滚落下来。
截肢以后,只要有人提到手或与手有关的话题,情感丰富的米蓝都会触景生情,暗自垂泪。半年多了,米蓝还未从失去右手的悲伤中复原,她几次想到过轻生。
米蓝的父亲一年前死于癌症,母亲又刚刚下岗,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很是艰难。
母亲想了许多办法,小心翼翼地绕了好多个弯,终于说服米蓝跟自己上街去买手套。米蓝系上围巾,披上一件宽体长袖的红色风衣,犹豫着出了门。母亲将女儿右边空荡荡的衣袖塞到衣袋里,细心地掖好,肥大的冬衣掩盖了米蓝残缺的身体。
跟着母亲走进商店,米蓝一眼就看见了摆在玻璃柜里的那双精致漂亮的小羊皮手套。“100元。”坐在柜台后面的老板说。她语气和蔼,脸上堆满了职业的微笑。母亲把手套翻来覆去检查了一阵,然后把其中的一只戴到米蓝手上,不大不小,非常合适。
“50元吧?”不善于讨价还价的母亲摆弄着另一只手套,望着女老板说。“100元,少一分不卖!”女老板以不容商量的口气说。
“我……我……我只要一只…… ”母亲倚着柜台,吞吞吐吐地说,声音小得只有女老板和她自己才能听见。
一只手套?女老板疑惑地看着米蓝母亲。手套有只买一只的吗?
“我,我没带这么多钱……”米蓝母亲回头看了女儿一眼,把声音压得更小,她的脸红了,“她的手……买一双浪费……”
母亲的话还没说完,米蓝就很不耐烦地叫起来:“我们走吧,妈,我不要手套了!”米蓝把那只套着手套的左手伸过来,伸到母亲面前。剩下一只手的米蓝脱不了手上的手套。
这个时候,女老板好看的眼睛突然亮了一下,她的目光落在米蓝那只空袖子上面。
米蓝跟着母亲走出商店门的那一刻,女老板突然叫了一声:“哎,请等一下。”女老板望着米蓝母亲绯红的脸,“我想起来了,仓库里好像还有一副这种手套,叫老鼠咬坏了一只,我去找一找,你们下午来看看,好吗?”
女老板满脸真诚地依然坐着,柜台后,只有她一个人。米蓝母亲点了点头,牵着女儿的手,走了。
纷纷扬扬的雪花终于在下午停了。当米蓝母女俩走进商店的时候,女老板热情地招呼,并以一种永久不变的姿势坐在柜台内。米蓝和她母亲不明白,女老板为什么要以坐姿接待顾客。
女老板热情地说,上午那双手套叫人买走了,不过仓库里真的还有一双,该死的老鼠在上面咬了一个洞。米蓝的母亲拿过那双手套,把左手的那只戴在女儿手上,再拿起右手的那只,果然看见掌心里有一道补过的痕迹。
这不像老鼠咬的!米蓝母亲心里闪过一丝疑惑。仔细再看,竟是上午看过的那只,米蓝母亲扯着手套里面那个残留的线头,拨弄着那道剪刀留下的痕迹,她肯定这就是上午看过的那双手套。
“这手套叫老鼠咬坏了,不好卖了,钱我收你一半的一半得了。”
米蓝母亲在贴身衣袋里,窸窸窣窣地摸了一阵,将散发着暖暖体温的两张20元面额的人民币递给女老板。“我不方便找,就收你20元吧,并且这只老鼠咬坏的手套,已经是废物了。丢掉可惜,您带回去成个双吧! ”
“阿姨,一只手套我已经够了,多余的,我也用不着……”米蓝贴近柜台,侧过身子,向女老板展示右边那只空空荡荡的衣袖。
“那,我留着吧。”女老板说完,慢慢地站起来。“阿姨,您?”米蓝惊叫起来。隔着柜台,米蓝和她的母亲看见,女老板右腿独立,支撑起身体,她左腿空空的,裤腿微微地晃动。
(选自《读者》,詹谷丰/文,有删节)

1. 选出对文章理解不正确的一项( )
A. 第4段是有关家境的描写,一方面为下文写母亲买一只手套作铺垫,另一方面表现了母亲对米蓝的爱。
B. 米蓝的母亲之所以说话吞吞吐吐和不敢大声,是她说话结巴和自卑所致。
C. 第12段写女老板眼睛“亮”了一下,说明她此时已明白这位母亲为什么只要一只手套,并被母爱深深感动。
D. 文章反复写女老板坐着招待顾客,为下文写她的腿残疾作铺垫。
 
2.“ 母亲将女儿右边空荡荡的衣袖塞到衣袋里,细心地掖好,肥大的冬衣掩盖了米蓝残缺的身体”这句话中,“细心地掖好”有什么意思?


3.将“米蓝母亲在贴身衣袋里,窸窸窣窣地摸了一阵,将散发着暖暖体温的两张20元面额的人民币递给女老板”改为“米蓝母亲从贴身衣袋里,掏出两张带着体温的20元人民币递给女老板”好吗?请说明理由。

4.文末米蓝为什么惊叫?联系上下文设想此时米蓝最想说的是什么。

5.手套没有被老鼠咬过,但女老板却说被咬过。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6.你怎样理解题目中的“温暖”二字?

7.文章最后米蓝为什么要向女老板展示右边那只空空荡荡的衣袖?一直坐着的女老板为什么站起来?

(1-6题为苏可双设题,7题为春笋设题)


--  作者:春笋
--  发布时间:2007-10-27 18: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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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竞选》阅读
看着10岁的女儿走上演讲台,站在麦克风前的时候,一种始料不及的紧张笼罩了我……
女儿要竞选学生会主席,今天所有的参选者要向全校师生发表竞选演说。能否当选,今天的表现至关重要。女儿漂亮、口齿伶俐、镇定而有吸引力。我知道她会讲得很好,让我紧张的是台下的观众。校长事前规定,演讲没结束时,任何人不准鼓掌或起哄,学生们似乎觉得这样太无聊,故意跟校长唱对台戏。好几次,讲演的同学话说了一半就被刺耳的口哨声打断了。
两周前,当女儿请我帮她策划竞选战略的时候,我告诉她:“如果你真的,真的想当主席,最具号召力的办法是使用幽默,能把所有的选民都逗乐,就赢定了。”做到这一点并不简单,她的演讲必须出人意料。“相信我,按我的计划,你一定能大获全胜。”我当时胸有成竹地对她说。
女儿听了我的安排,开始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同意了。她很认真地写好演讲稿,每天练习时,我不时地告诉她:“幽默,再幽默一点儿。滑稽,再滑稽一点儿。”我知道很多家长都会教育孩子“要像大孩子一样”、“要严肃”、“不能做鬼脸,不要出怪相”,那是因为他们错把“幽默”当成“幼稚”的象征。其实幽默是一笔非常宝贵的财富,有了它,你会所向披靡。
而要真正精通诙谐的艺术,需要长久的磨练和成熟的心智,对一个10岁的小孩来说,是很不容易的。但我希望给女儿一个关于幽默的早期教育。
本以为一切准备就绪,但她演讲前那半分钟寂静,突然让我惊慌起来。如果我估计错了怎么办?如果她的演讲不能让大家发笑怎么办?我会不会辜负她的信任?如果她落选了,以后还会听我的话吗?
“我的名字叫布里妮,我在竞选做你们的主席。”女儿的声音很镇定,“我想你们应该选我,因为……”她停下来,向台下四周看了看。我等她说出下句,拿摄像机的手抖个不停。女儿从身后的背包里掏出一个圆形塑料饭盒,倒扣在头上,用拳头压着鼻子,模仿机器人的声音说:“因为,我是外星人,到地球来吃你们的午饭!”
大家压根儿没想到她会说这么一句,全场哄堂大笑。女儿等笑声停止才慢条斯理地说:“不过别信我的话。你们应该问问那些跟我有相同生日的人,比如乔治•华盛顿。”说完,她背过身去,戴上了一副灰色的假发。这会儿观众都来了精神,等着看女儿还有什么新花样。“哦,老天,我的背真疼!”她用老年人般沙哑的声音嚷道,“我猜是因为我在地下躺了两百多年的缘故!”
台下又爆发出阵阵笑声。我知道,她的幽默已经征服了所有观众,女儿赢定了……
演讲快结束时,她提出如果自己当选将做的种种改革,礼堂里充满了欢呼声和掌声。学生们又跺脚又拍椅子,场面几乎失去控制。老师们(包括校长)光顾着揉肚子,根本顾不上维持秩序。而我的心也兴奋得快炸开了。我把脸贴在摄像机上,这样旁边的家长就不会看到我悄悄流下的眼泪。我对女儿的幽默教育帮她初战告捷。
(选自《环球时报》,王悦/译,有改动)
1.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述本文所叙述的故事。
2. 文章开头说“一种始料不及的紧张笼罩了我”,纵观文章的有关叙述内容,说说让“我”紧张的是什么。
3. 布里妮的整个演讲设计,可以分为几个阶段?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
4. 校委会决定,任命布里妮为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在当众宣布这一结果的会议上,需要宣读对布里妮的评语,请代拟一段100字左右的评语。注意:语言生动活泼一点。
(来自网络,设题者不详)

--  作者:江河湖海
--  发布时间:2007-10-27 19: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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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出色的教材!
--  作者:天堂浪子
--  发布时间:2007-10-28 22: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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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很好!
--  作者:林琳琳
--  发布时间:2007-11-13 15: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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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读这些文章,好!
--  作者:淄博之恋
--  发布时间:2007-11-15 23: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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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意见!
--  作者:可可儿
--  发布时间:2007-11-24 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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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很感人呀!要让学生多读这些文章!
--  作者:可可儿
--  发布时间:2007-11-24 2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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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也不错!感动中……
--  作者:江河湖海
--  发布时间:2007-11-26 2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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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