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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总制片人也抄袭李乙隆老师的作品!  (http://liyilo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37&id=3229)

--  作者:阿明
--  发布时间:2007-10-02 13:05:26
--  有个总制片人也抄袭李乙隆老师的作品!

近日又在网上看到有人抄袭剽窃李乙隆老师的作品。
这次抄袭不是李乙隆老师在文章中表示原谅过的缺乏版权意识的一般网友“无意的抄袭”,而是某电视台的一位节目总制片人、总导演的抄袭。他在李老师的作品中加上“重庆”二字,然后就把自己的大名署在李乙隆后面,变成第二作者。这起码还把李老师当成第一作者,倒不严重。后来经搜索得知,这位人物在另外的地方发表这篇作品时,作者署名就只有他的大名而没有李老师的了。这不是抄袭是什么?
这位人物还出版有长篇小说等很多作品。
因为他抄袭了李乙隆老师的作品,不禁让人怀疑他的其他作品有没有抄袭别人的。
李老师说他发现别人抄袭自己的作品时,总要去讨个说法,很废时间。有时宁可眼不见为净,不拿自己的作品标题去搜索。其实有些抄袭是改了标题的,你拿标题去搜索也搜不到呀。
祝李老师早日成为大作家,这样人家也许就不敢抄他的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 13:08:39编辑过]

--  作者:林家少爷
--  发布时间:2007-10-04 12: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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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总制片人、总导演也来抄袭李乙隆老师的作品,李老师应该高兴才对。现在“小偷”多如牛毛,你有大量作品发在网上,如果没有人来“偷”,说明你的东西不好,人家看不上眼。现在连导演、制片人都来抄你的,说明你多么了得。
再从另一方面来看此事,“小偷”也成了总导演、总制片人,看起来这世道多么不堪了。其实也没有值得大惊小怪的吧。“小偷”偷成了博士、教授,我们又不是少见过,最近还有一位“小偷”加入了中国作协(我这样说,可能会惹怒他的大量粉丝)。
再说宽泛些,有些贪官酷吏,形近强盗,明火执仗,尚且让我们司空见惯,我们又何必对一位不小心抄袭了李乙隆老师的作品的大导演、大制片人耿耿于怀呢?
当然,我这样说,并非鼓励“小偷”。
--  作者:刘可儿
--  发布时间:2007-10-10 11: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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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李老师!
--  作者:王寒
--  发布时间:2007-10-17 07: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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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可耻!
--  作者:欣欣公主
--  发布时间:2007-12-04 1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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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抄才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