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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参习题]辩论:关于慈善与感恩  (http://liyilo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37&id=3215)

--  作者:春笋
--  发布时间:2007-08-30 14:01:24
--  [教参习题]辩论:关于慈善与感恩

辩论:关于慈善与感恩

邵建:道德上纲别忘了人之常情

  襄樊市五名贫困大学生受了资助却没有对资助人说过一声谢,一年后资助他们的女企业家表示“不愿意再资助无情贫困生”。这件事的过错方非常明显,就是那五名大学生。但,网络和纸媒上有一些凌厉的批评者,不但把谴责指向资助人,而且一味地道德上纲,以至于让人看不下去。

  《中国经济时报》有署名文章“附加道德要挟的慈善,难称真的慈善”,这是一篇典型的道德酷评文字。不仅资助者在这篇文章中变成了“道德要挟”,而且她们还被指责为“为富假仁”。另外也有评论意思类同,比如这个题目“慈善不能成为精神索取”。从现有的报道看,我没看出资助者有什么道德要挟和精神索取。如果我们能以平常心看待此事,她们所需要的并非“感恩”,而更可能是“感谢”。严格地说,这种表述属于诛心,但,其心可诛,盖出于一种“同情之理解”。同情在于能够推己及人。设若我是一位资助者,一年下来连个谢都听不到,我也会心凉。我甚至会这样想,扔一枚石子到水里,还能听到叮咚一声呢。我相信这是人之常情。既然这样,又有什么好大张挞伐的呢。希望听到谢,谈不上精神索取,不过是一种精神安慰。这种安慰对资助者来讲应该是必要的,至少可以是他继续资助下去的精神动源。至于道德要挟,更是上纲。要挟别人感恩,自己并无得益。说到底还是希图一种心理回报似的满足,感谢也就足矣。如此微薄心理,与要挟何干,怎能扣上如此道德高帽?

  当然,资助者受到批评主要是因为她们停止了资助。这种停止被视为“过错”。资助与否,是私人的事,轮不到我们这些非资助者说三道四。如果要说过错,也还是那五个学生,看不出这些资助者错在那里,相反我认为她们做得不错。一个大学生接受了别人的赞助,结果连起码的文明礼貌都没有,连一个“谢”字都不会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道德贫困”?有位女学生出来回应:“没有给企业家写信,并不表示我冷漠,只是我不习惯这样的方式……”礼尚往来,连写信道谢的方式都不习惯,那你习惯的是什么呢?今年春节期间和朋友喝茶聊天,其中一位讲到他女儿为一篇作文为难,那文章是要记叙一件使自己感动的事,难就难在他女儿找不到这样的事。我们由此议论开去,记得当时的疑问是,这代人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他们还会不会感动?延及这里,会感动就要学会感谢(可惜从家庭到学校以及社会都没有教他们)。不会感谢说不定他们就不会感动,或许他们还认为赞助是理所应当。不管出于哪一点,我认为停止对他们的资助除了是资助者的权利外,未必就一定是坏事,也许就应该让他们接受一点类似的挫折教育。

  资助人不是道德圣人,只是平常人,她们感受到对方冷漠便终止资助。这不是法律合同,谈不上违约,当然也不够完美,至少是有欠宽容,但却不需要接受舆论上那么严厉的指控。可是,批判的声音从“道德要挟”到“为富假仁”,一路上纲。比如“‘为富假仁’者以施舍自骄,乃至诱他人乞怜献媚,实已几近羞辱。正如在对社会道德风尚的破坏方面,‘伪君子’要比‘真小人’的危害大很多一样。”资助者俨然成了社会风尚的破坏者,这样的话语对资助者来说难道不是严重的“道德伤害”(私以为报纸编辑把这样的言论发表出来,是不够负责任的)。一个基本的事实是,资助者还有过实质性的资助,而谴责者却很可能一毛未拔。难道真是做的不如说的。我不知道说话者哪来的道德资格,可以让他假道德的名义肆虐别人。在公共舆论中,不妨把所有的人都当平常人看。平常人当然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道德不足,对此也并非不可以批评,但不能道德上纲。道德高调如果需要,也是用来“尽己”,不能用来“责人”,更不能把它当棍子打人。可是,我们看到的是,道德高调一旦出台,几乎就是一根打人的棍子。如果说那几位大学生表现出来的道德贫困还不难通过教育来改善,那么像刚才这种对平常人构成人格伤害的道德上纲,还真的是需要我们警惕的一种道德恶疾。

[此贴子已经被本坛编辑于2008-2-5 17:28:53编辑过]

--  作者:春笋
--  发布时间:2007-08-30 14: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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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慈善不能成为精神索取

  在襄樊市的一个助学活动中,主办者宣布取消5名大学生继续受助的资格,原因是他们“受助一年多,没有主动给资助者打过一次电话、写过一封信,更没有一句感谢的话”。就因为没有当面言谢,慈善变成了对受助者的惩罚和谴责。主办方和捐助者真的可以这样理直气壮吗?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主办方组织的19位女企业家一年前曾经作出承诺,以结对子的方式,每年向22名贫困大学生捐助10003000元。承诺至少是一种君子协定吧,这些钱也不多,大学生们应该不会怀疑捐助者中途毁约,还有可能根据这个承诺安排了自己的学业和生活。如今,承诺才兑现了14,女企业家们就要取消,没有听到感谢这个理由实在是有些勉强。不仅如此,还把他们作为“不知感恩”的“无情大学生”典型予以公开谴责。杀鸡吓猴,其他还在继续接受捐助的大学生所受到的压力可想而知。

  不能说这5位大学生没有过错。但是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中,女企业家们的做法过错更大,不仅使已经深受物质之困的穷人又增加了精神压力,而且扭曲了慈善的意义。

  在中国,慈善被普遍视为一种施恩的行为。施恩的观念中不仅有自身高人一等的意思,而且往往要求受惠者的回报。这样就会给受惠者造成非常大的精神压力,甚至感到屈辱,所以就有“嗟来之食”那样的故事。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中国古人两头劝,一边强调“施恩勿念”,一边强调“受惠莫忘”。由于施恩者总是掌握话语权,所以书上到处写满了“吃水不忘挖井人”这类训诫。

  在另外一些文化中,慈善的定义有所不同。比如基督徒会认为它是依照上帝的旨意,怀着对他人的爱来为自己赎罪。从世俗心理学的角度看,这是一种自我道德的满足,一旦付出,即已获取。在犹太教义中,慈善被视作一种公义,有钱人不过是上帝选中来保管和分配财产的人,自然应该散发出去。到了现代社会,人们又从社会正义的要求肯定了慈善的公义性,比如罗尔斯就认为,穷人获得救助是一种权利。我们最容易接受的是一种功利性的分析,即认为穷人能得到救助,社会就不会动荡,而稳定的最大受益者正是富人。

  这些慈善观念都对具体的受惠者没有要求,很难想象比尔·盖茨期待着非洲艾滋儿童寄来什么礼物,或者巴菲特到中东国家去接受群体叩拜,公费上学的美国学生也不会给布什写感谢信。美国的确有个感恩节,但它的来源是白人对本土印第安人的感恩,和我们常想的穷人对富人的感恩、人民对政府的感恩、儿女对父母的感恩根本就是两回事。

  在爱心和公义的观念支配下,慈善行为往往通过教会和慈善机构进行。捐赠者可能知道钱款的使用方向,或者大概的受助人群,但对跟具体的受助者保持联系未必有兴趣。结对子这种慈善模式在中国大行其道,一方面是因为公众对慈善机构和救助渠道的不信任,另一方面,也是“施恩图报”的心理在起作用,捐助者期望借此享受恩人的待遇。我参加过希望工程“11”的回访活动,发现“恩人”们以看望受助学生的名义去接受感谢的时候,很少有人在意孩子们心理上的别扭。

  从整个社会来说,毫无疑问,有钱有权的人对穷人做得太少,要求太多。他们出力的时候,就要求无私奉献;他们受惠乃至获取应得利益的时候,就要求知恩图报。农民终于结束交了多年的苛捐杂税,电视上总是看见他们在感恩;下岗工人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工作,先要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煤矿工人生命安全得不到基本保障,被救出后的第一句话却是感恩;贫困大学生得到捐助后没有写感谢信,就要被“取消资格”。

“知恩图报”固然是一种应有的情感,但是不能成为捐助者的公然要求;“施恩勿念”才是慈善业的基本态度。否则,感恩就会成为穷人在物质贫困之后遭遇到的精神索取。

春笋教学:向学生讲述事情的经过,指导学生读读上面这两篇文章,由学生自行评判、辩论,最后再向学生讲讲善行与感恩的道理。


--  作者:春笋
--  发布时间:2007-08-30 14: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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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辩论在初中以上学生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