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李乙隆交流平台  (http://liyilong.com/bbs/index.asp)
--  『春笋作文网校、工作室、本站』  (http://liyilong.com/bbs/list.asp?boardid=37)
----  陈村评李乙隆作品《姐,回家吧》  (http://liyilo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37&id=2294)

--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09-18 20:07:33
--  陈村评李乙隆作品《姐,回家吧》

陈村评李乙隆作品《姐,回家吧》

 

读《姐,回家吧》,读得心情不好。文章写得很出色,很美,但是让人心情不好。我记得何其芳悼念女儿的诗:“开落在幽谷里的花最香,没人记忆的朝露最有光。我说你是幸福的,小玲玲,没照过影子的小溪最清亮。”(手边找不到书,是根据记忆,希望不至于相差太远。)那样的诗,也让人心情不好。

但是再读《姐,回家吧》一遍,发现这故事没有一点新潮时髦的感觉,只令人感动。一只普通的苹果,一个小小的念想,文字干干净净。推车的一两分钱,剪了辫子让弟弟换钱,作者李乙隆告诉我们,是为了去买一本字典。直到后来有人送了四只苹果。切成一片片的让大家吃。姐姐留下一只,不吃。李乙隆没说为什么送,也没说为什么不吃。没说姐姐为什么流泪。

最后的结局可以猜到。但是猜不到李乙隆是这样的描写:

我说,姐,回家吧。

姐站着不动。我伸出手想拉一拉姐,姐不见了。

哭声,从我家传来。

那年姐二十三岁。

姐永远二十三岁。

写到这里的人和读到这里的人,都只有黯然神伤。人生中如果遭遇如此一幕,心就永远不得安宁。

 

(选自岳鹿书社《风言风语》20009月第1版)


--  作者:王寒
--  发布时间:2006-09-25 21:08:38
--  
确是好文!
--  作者:阿明
--  发布时间:2006-10-12 18:23:20
--  
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2 18:24:06编辑过]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10-12 18:25:21
--  

李先生:您好!

    我是商务印书馆教育图书编辑室的编辑,也是《青春读书课》丛书的责编。这套图书初版时是全权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联系作者授权事宜的,并曾在《中华读书报》上发布广告寻找作者。但经过这么长时间,还是一直未能联系到您,这确实是我们工作的疏漏。还请您谅解。

    希望您能同意我们在以后再版的这套图书中继续收录您的这篇作品。并请告知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真实姓名,我们会寄去有关授权文件,补办授权手续。

    来信请寄:北京市王府井大街36  商务印书馆  刘嘉程  

    联系电话:010-65240892

    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

希望我们能有更多的合作!

谨颂

秋安

                                                                  刘嘉程


--  作者:钱员外
--  发布时间:2006-10-12 21:33:17
--  
乙隆老师是最棒的!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10-14 23:45:23
--  
谢谢楼上!
--  作者:阿明
--  发布时间:2006-11-15 12:49:10
--  

请陈村先生更正李乙隆的性别

 作者:李乙隆发表日期:2006-11-15 11:04:08

已是陈年旧账,本来不足重提。然日前在某论坛上有人发出“潮汕才女李乙隆”之语,并以陈村称李某为“小妹妹”作证,引起了关于李乙隆性别之争,让李某不得不向自己所敬重的文坛前辈陈村先生提起此事,请先生更正一下,以息争端。

李某素来对性别甚厥印?996年出第一本诗集时,作者简介头句话便是:“不是诗人,是个男人。”

说来话不长,李某初涉网络江湖,便混迹于榕树之下,以为树大好乘凉。其时榕树方植,仍是树苗苗吧。如果说后来榕树曾树大招风过,那李某也是有浇过水的。榕树之茁壮,陈村先生功不可没,“躺着读书”也就算了,还“侃陈村侃”,大侃特侃,以自己在文坛上的声誉,硬是给其时还在丫丫学语的网络文友、未成气候的网络文学,诸多鼓励、提携、斧正、指引。与我无关的丰功伟绩无暇细表,且说编了本《风言风语》,尽收榕树“精品”,加上“颇具圣叹之风”的评语。其中便有李某习作《姐,回家吧》。

陈先生评说他人文章,对作者直呼名字昵称,不时来几句俏皮话,颇为亲切,显得很熟;对李某则是另眼相看,只说“作者”,一派公事公办口气。别人文章,都附有网址,唯李某之文,“找不到链接,抱歉”。其实在网站上,要搜出一篇文章太容易了,题目、作者名只输入一个则可找到,何用“抱歉”呢!这些只是搭便而说,显得絮絮叨叨,好在只是闲扯,像陈村先生这样的好人,是不会怪晚辈失礼的吧。上面已经说过,引来这番口水的,是陈先生在评语中,把李某说成“小妹妹”了。万望先生重版《风言风语》时,将“小妹妹”更为“小弟弟”。

再搭便说点有趣的。李某少年时,便在《中国青年》杂志上看过陈村先生的中篇小说《蓝旗》,是写知青生活的,可能是先生的处女作。其时激赏不已,印像极深,居然把作者也记得着。也可能是我记错了。榕树下不肯发我的小说《知青园第四任主人追忆前任》时,我请陈村先生过问一下,就发出来了。

                                  (2006年11月)

首帖陈村对李乙隆作品《姐,回家吧》的评语是李老改过的吧!


--  作者:阿明
--  发布时间:2006-11-15 12:50:27
--  
评语中有提到李乙隆,没有"小妹妹",只有"小弟弟".
--  作者:陈君海
--  发布时间:2006-11-15 14:21:52
--  
这篇文章我也看过,确实是伤感.姐,永远是美丽的.
--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12-11 20:19:10
--  

李某素来对性别甚厥印?996年出第一本诗集时,作者简介头句话便是:“不是诗人,是个男人。”

此稿发在其他地方很正常,发在文存和这儿,就乱码了,是怎么回事?

李某素来对性别甚为重视。1996年出第一本诗集时,作者简介头句话便是:“不是诗人,是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