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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寒
--  发布时间:2006-07-01 19:33:32
--  [转帖]对《儒家思想与宗教》一文的回答

对《儒家思想与宗教》一文的回答 
[ 作者:李申   ]
 
《儒家思想与宗教》(《与宗教》)一文,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理解‘六经’与儒家思想的关系”;二是“上帝鬼神‘主宰一切、全知全能、赏善罚恶’的思想是否属于儒家思想”?这两个问题其实也是一个问题,因为鄙人之所以要提出六经的历史作用,目的也是要说明,其中的上帝鬼神信仰乃是儒家的基本信仰。笔者将就这两个问题做出必要的回答。


依笔者所知的目前国际国内关于“什么是宗教”的讨论,虽然分歧多端,但主流的意见,还是把对神的信仰作为宗教思想的核心。并且认为,有了对神的信仰,就一定要派生出其他种种所谓“宗教要素”来。在这个问题上,本人赞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原宗教原理研究室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的何光沪先生的意见,认为“无神的宗教”是不存在的;把球迷、把共产主义也算作宗教,是不正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宗教》一文所提出的问题,可说是抓住了“儒教是教非教”这个问题的要害。笔者由此想到了冯友兰先生的一句话:“儒家不信神,算什么宗教”。并且由此也进一步想到,要说明儒教是教非教,似乎没必要先对“什么是宗教”取得一致意见。因为实际上,无论是赞同者还是反对者,对于宗教的理解,在大体上是一致的。或者说,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儒教是教说者,对于“什么是宗教”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根本分歧。至于把出家不出家,有无天堂、地狱说,或者是否有经常的祈祷仪式作为划分教与非教的界限,不过是就某些宗教的某些特征做了宗教的基本特征罢了。

为了说明儒家是信仰上帝鬼神的。笔者指出儒经不仅是历史文献,而是从孔子开始,到辛亥革命为止,儒家思想的基础和核心。《论语》,仅仅是孔子为学生“答疑”的记录,不是孔子思想的全部。孔子当时是私人办学,教材全由自己决定,自己不同意的可以不用作教材。当时争鸣的诸子百家中,就不是都用六经作教材。

至于说孔子是整理历史资料,“不可能用自己的观点去改动历史文献的纪录”,仅仅是推测而已,而且未必是合理的推测。相比之下,说孔子删诗,删书,损益礼制,笔削《春秋》,当是更加合理的说法。删诗而保存了“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删书而保存了“皇上帝降衷”等,说明孔子对于这些内容是相信的。

因此,孔子以诗、书、礼、乐教人,那么,诗、书、礼、乐中的天命鬼神思想,当然应该是他的基本信仰。在这个问题上,仅仅用子贡“不可得而闻”老师的“言性与天道”,是不可以驳倒“孔子是信上帝鬼神”这个判断的。子贡未闻,未必是老师不言;老师不言,也未必是老师不信。

不少人都援引《尚书》中的“天不可信”,作为孔子不信上帝鬼神的依据。这种理解是不对的。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的解释是:

天不可信,无德则去之,是其不可信也。

这和“天命靡常”、“皇天无亲”都是一个意思。只是说,德行是取得天命的基本条件,而不是说不信上帝鬼神。据笔者所知,这样的解释也是历代儒者的基本解释,笔者还未发现过不同的解释。在明代作为国家考试标准教材的《书集传》中,在清代作为教育皇帝的教材《日讲书经讲义》中,在钦定的、集大成的《钦定书经传说彙纂》中,在这些影响着一代甚至数代儒者思想的著作中,以及现存的苏轼、吕祖谦以及后来儒者们的传注中,笔者也没有发现第二种解释。

其实对于这一句话,也不应有第二种解释,因为它的全文是“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读者尽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加上标点。但无论如何标点,都不应把这句话理解为“不信上帝鬼神”。

笔者这里先要说明,“钦定书经传说彙纂”中的“传说”,指的是过去对《尚书》的解释,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传说”。


儒家与儒经的关系,不是个观点问题,而是个已经发生的、存在于过去的历史事实。“经”的意思,就是说其中的话乃是绝对真理,是神的意志。这一点,和基督教《新、旧约》(顺便建议,今后学术界最好将基督教的经正名为《新、旧约》,因为中国古代所说的“圣经”,乃是指六经而言),和佛经,都是一样的。历史上也曾有过一些疑经的思潮,其所疑也仅限于个别内容。从整体上怀疑儒经真理性的儒者,儒术独尊以后一个也没有。

说明这一点的有力证据,是从汉代起,国家立学官,设五经博士。其目的是为国家培养官吏,类似现在的干部学校。学生们只有精通儒经,或者精通其一,才能作官。隋唐以后行科举,儒经是考试的基本内容。当时的国家就这样把儒经的思想贯彻到了每一个儒者的头脑中,并且不能违背。“离经叛道”一词,乃是对违背者的严厉指责。其严重程度,笔者估计和现在的“思想反动”大体相当。

也就是说,独尊儒术以后的国家教育中,学生读经,并不是在读历史资料,虽然也有人说过一句“六经皆史”;而是把经当做修身、治国的指导原则。

再看独尊儒术以后的儒者们的著作,其传注就是对儒经的注释。所谓“子书”,则是对儒经的发挥。即使在那比较自由的发挥思想的文集中,儒经仍然是作者思想绕以旋转的核心。这一点,每个有关的研究者只要认真想一想就会明白。

《与宗教》一文指出《礼记》中夏商周三代对天命、鬼神的态度不同,然后说道:“有哪个学派能够同时把上述两种不同的思想观点,都当成自己‘思想的基础和出发点’呢?!”其实在这里,更正确的发问应该是:“有哪个学派没有把天命鬼神的思想作为自己信仰的基础和出发点呢?”因为该文所指出的所谓“不同的思想观点”,仅仅是夏商周三代礼制对待鬼神的不同做法而已。诚如该文作者所说,礼是不断变化的。商周对于夏商有损益,此后的汉唐宋明,也不断有损益。这也只是礼待鬼神的做法不同。但要礼待鬼神,则完全一致。而且,观点可以争论,礼是国家所定,必须执行。所以,“有哪个学派能够不把天命鬼神信仰作为自己的思想基础和出发点呢”?

《与宗教》文中经常提到朱熹,并且特意提到朱对于《诗经》“文王陟降”的解释:“若道真有个文王上上下下则不可”。不过依笔者的意见,要说明朱熹对“文王陟降”这一段的解释,若能直接引用朱熹的《诗经集传》则更好些:

此章言文王既没,而其神在上,昭明于天。是以周邦虽自后稷始封,千有余年,而其受天命,则自今始也。……

盖以文王之神在天,一升一降,无时不在上帝之左右,是以子孙蒙其福泽,而君有天下也。(朱熹《诗经集传》卷六)

《与宗教》一文作者认为“孔子及朱熹等儒家学者对上帝鬼神的见解,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是对的。“若道真有个文王上上下下则不可”,就是这种变化的结果。不过这种变化只是把人神同形论变为人神不同形,并没有否定神的存在。说得白一些,就是变化的只是想像中的鬼神的形象,不是鬼神的有无。过去人们认为鬼神和人的形象一样,说文王上下就是有个文王在上下。其实,上下的只是文王的灵魂(“神”)。灵魂,并非具有文王的形象。如此而已。但神还是神,它存在着,它在上帝左右。并且因为它的缘故,周家新接受了天命。

与此相关的,是孟子、朱熹关于天命的见解,在这里也看得很明白,天命就是上帝之命。至于上帝是“谆谆然命之”,还是听其自然,还是通过民心之向背,只不过形式不同,但并未改变君、师是上帝所命,辅佐上帝以治理天下的宗教信仰。还有程颐说“皇天震怒”、“福善祸淫”,并“不是有人在上震怒”,也仅仅是鬼神观念的变化,并不是改变了对上帝鬼神的信仰。


《与宗教》一文道:“按照儒家观点,对于个人来说,只有通过伦理道德的修养的途径,才可能避免祸患而得到幸福;治理国家,需要通过道德教化的途径,才可能求得太平;用牺牲玉帛的办法不可能求得福祉。”这个判断大体上是不错的。然而这只是说明神灵不再仅以祭品多少和质量高低来决定降福降祸,但没有否定鬼神的存在。《与宗教》一文提到程颐、朱熹,我们就来看看他们的修养吧。程颐说:

“忠信所以进德”,“终日乾乾”,君子当终日对越在天也。(《程氏遗书》卷一)

为什么如此?因为“上天之载,无声无臭”,“故说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同上)至于朱熹,其《敬斋箴》是著名的修养原则。其开首道:

正其衣冠,尊其瞻视,潜心以居,对越上帝……

“对越上帝”,就是程氏的“对越在天”。

是的,儒者确实把修德作为获福的基本手段。但修德之所以能够获福,因为现在的上帝是个崇德的上帝,不是根据礼品多少来决定降福降祸的贪官型的上帝。所以在修德时,就要像面对上帝一样。

程颐、朱熹都是一代儒宗。他们的思想,不仅表示着自己的虔诚,也影响着一代儒者。儒者们对上帝是如此虔诚,那么,是否只是墨家的上帝能够赏善罚恶,儒教的上帝不能赏善罚恶,我想就不必多说了吧。这里要顺便说一句的是,今天人们多以为“上帝”是基督教的。其实,“上帝”是中国儒教的。利玛窦来华,把GOD译为上帝,在基督教世界并不是普遍赞成的。

《与宗教》一文引用了梁潄溟的意见,说明儒教不是宗教。其实这种意见,不引也罢。上百年来,中国学界几乎都是这样的意见。笔者所面对的,也就是这样的意见。梁氏既非此说的发明者,也非此说的代表人物。笔者在此处要补充的是,在1902年梁启超首先提出儒教非教之前,尚无儒者否定儒教是教。关于这一点,请参阅张之洞的《劝学篇》,戊戌变法后由湖南儒者编辑的《翼教丛篇》,以及由张之洞等主持制订的、由当时国家批准的《学务纲要》(其要点载《清史稿·选举志》)。

一般说来,证明一件事的无,比证明一件事的有,要困难得多。尽管如此,对于儒教是教非教问题,也不是一篇或数篇论文所能解决的。于是笔者撰写了《中国儒教史》,企望以近150万字之篇幅,较为详细地披露有关材料,以便让读者多了解一些为什么说儒者们是信神的,是如何信神的。而由信神出发,又发展出了一系列什么样的宗教设施。即或如此,笔者仍然感到,近一百五十万字的篇幅,比起它要担负的任务,还是显得太短。由此也想到另一面,假使想以一两件寻章摘句,就证明朱熹是否定天命鬼神信仰的,或者儒家是不信天命鬼神的,简直是不可能的。这也是笔者对《与宗教》一文作者的忠告,并希望得到该文作者的批评和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