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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07-09 14:22:57
--  [转帖]谢娇兰专辑

一条狗的命运 
 
谢娇兰

毛毛出现在家门口时,我们一屋子人正在客厅里赶手工,五弟的茶叶包装袋要赶赴昆明明早的班机。妈妈惊讶地叫声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呀!毛毛怎呢回来了?”只见一条浑身脏兮兮的狗站在门槛外,惶恐而可怜的眼神扑闪着,赖以说明那不是一堆烂布,脏线团什么的。半月不见,它变得瘦骨嶙峋,蓬松洁白的软毛粘成一绺一绺的扫把条,是那种公共候车厅里被搁在一隅的扫把。它怯怯地伫立在门口,不敢近前半步,这个它曾经生活了两年的家,对它来说,已变得陌生而不真实。

 

半个月的时间恍若隔了几个世纪,它不知道回来的还是原来的自己吗?还是另外一条流浪狗?昨天的记忆依稀在脑:那时,它离开母腹才两个月,被一个中年男子用一只插花用的椭圆型竹篾花篮子,买了来。献给情人节的女人,以排遣她的寂寞。女人每天泡牛奶喂它,为它洗澡,喷用过期的兰蔻香水,或是鸦片香水。它是一条狗,当然不懂香水的名贵。但它却深谙主人对它的宠爱,它不知道在它身上寄托着女人对中年男子的爱念,它不懂。人与人间的感情已超越一条狗理解的范围。但它懂得主人的尊贵,因为被宠,也跟着尊贵起来,连坐也要跳上沙发,跟人一样像模像样,为它特备的花篮子本意是用来给它做床用的,男人在买下它时还细心地加买了一条柔软的大浴巾,供它暖身。那时是冬天,但它只把那当旅馆,是的,旅馆,它记得女人常对男人说起这个词,女人的被窝才是它的恬梦乡。女人也乐得边搂着它边睡觉,经常的时候是斜躺在被窝里,背靠床头屏,边跟男人通电话,边用尖细的涂了不同色指甲油的手指梳理它的毛发,痒痒的酥软,这种感觉就像女人电话里与男人的调情。

 

然而,万万没想到,短短才两个月,冬天还没结束,春天尚未来临。它的命运便来了转折,那时,它正伏在女人床的一角,像往日一样温驯地等待女人酥软的抚摸,没想女人却把它踹了一脚,重重地摔落在冷硬的地板。它听到女人对同样在床上的男人吼道,“你滚!离不了婚别再来找我。”它瞪大着双眼看这两个突然变得陌生的人,从没听过他们如此大声的吼叫,歇斯底里,它惶恐地看着这一切,仿佛骂的是自己,躲在一犄角,不知所措地等待着被人发落,就像做错了什么?但它又实在想不起自己错在哪里,女主人要用那样恶狠狠的一脚踹它。

 

它终于还是被带走了,连同那只花篮子。两个月,它才长出了一小截,稳在花篮子里才够一半空间,但似乎没有第一次被放进这只篮子时宽绰。黑暗中,它感觉到颠簸,两颗眼珠睁得像蓝宝石,总想看清它将被带往哪一个地方?好几次,它想站立起来,但颠感使它努力没有成功,当然还有害怕被呵斥的胆怯。

 

它终于被载到另一个家。女主人很陌生,凶巴巴的,小男孩倒是对它很友善,把他的“爱儿乐”撬开盖,泡给它喝,还蹲在旁边拿早餐的肉脯喂它。它好害怕,不知里面是否放了毒,一直不敢吃,似乎身子还在发抖。不知因为路上受凉还是害怕。男孩终于觉得无趣而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听到男人起床的声响。它迅即从竹篮里立起身,拚命向他摆尾巴,就像遇难的船只扬旗求援,除了他,它已没有感到令它放心的亲人了。尽管在前任女人那里时,狗眼里,男人永远只是个客人,每次来,欢迎的热情都不足三分钟,旋即又回到女人怀抱。但在此际,它却调动了所有欢迎的最高热情,以博男主人关注。早餐后,男人与女人商量了一会儿,它听出那话的口吻,没有与前任女主人那样温软,甚至很生硬。男人拽起竹篮便走,它只感到有电梯腾空而起的晕眩感,门“咣”的又关上了。男人顺手把早餐吃剩的面包屑撒在篮里喂它吃。

 

之后男人开始打电话。

 

在男人上班的途中,它又被送到了另一人家。从朋友手中接过这条狗,我的小孩可高兴了。那时,她正放假,独孩化无玩伴是我最头痛的问题,听说朋友新买了一条狗,因家里不让饲养,想转送人。我立马应承了下来。刚好给女人做伴。

 

小狗的样子很可爱,胖敦敦的,浑身白而柔软的毛发。女儿觉得好玩,说它像一条毛毛虫,但叫毛毛虫,我嫌毛毛虫太恶心,干脆去掉后面的字,叫“毛毛”。不久,这名字便成了狗的名号,每唤必应声而来,摇头摆脑的,煞是可爱。

 

毛毛与女儿成了玩伴,也成了女人的小尾巴。走到哪跟到那,有时叼走她的小玩具,有时跳在她作业本上印梅花。每次出门回来,毛毛热烈欢迎的激动程度几乎可说屁滚尿流。那是毛毛最开心,最本真的一段日子。可以不必为迎合主人而看人眼色,小孩子从不过分拿捏、刁难它。

 

遗憾的是这样的日子仅仅一个寒假。因为女儿要上学,怕她分神,我决定把毛毛寄养在父母家。双亲都退休了,日子闲着,养条狗又可看家又可作无聊时的玩物,更重要的是,女儿还可常常去看它,不会因为难以割舍而哭闹不已。

 

妈妈喜爱小动物,又心痛外孙女,对毛毛自是很爱护,从不饿着冻着,还时时为它洗澡,抓跳蚤。很快,毛毛便跟妈妈熟络起来。妈拖地,它便咬住拖把一推一拉;妈上市,它总在送出很远才跑回。妈妈果真把它当不会说话的朋友看。一晃便一年多过去了,毛毛从小狗变成大狗,尽官它的样子依然小巧。

 

毛毛开始发情了,不时有不知哪里的来公狗一到半夜就来门外叫敖,毛毛反应极其灵敏地冲向厅门,搔着嗯唧着,要主人开门。妈妈总是很人性化地起来为它解困。不久,毛毛便怀上了孕,拖着凸胖的肚像一条吞下超体积动物躯体的蜥蜴,显得笨拙而疲乏。浑身的毛也开始变脆变硬。四个月后,毛毛一口气生下了五胎,只只胖乎可爱,只有毛毛消瘦了。生了葸的毛毛耳不聪眼不明,不时干些捣蛋、破坏的事情,好几次把妈的袜子叼出去撕掉。主人外出回家,它辨别足音的灵敏性也锐减,几次吠错了人。让爸妈大为光火。尽管后来渐渐恢复过来。但爸妈养狗的兴趣似乎已被那一群狗葸子吵闹过程耗尽。每天闲不住,反倒成其奴役。终于在所有的狗葸断乳不久后,纷纷送人。最后就剩下毛毛送不出去。再说,养熟了也难以割舍。

 

放弃的念头策划了几次,终因下不了决心搁淡。恰巧有一天,家里来了乡下亲戚,把这件事跟他说了,他自告奋勇:回家时顺路把毛毛丢了。事已至此,也就由着他了。

 

为了安慰我们的不忍,亲戚过后回电话说,狗是丢了,但丢在一个人气很多的农贸市场边,不用担心它变流浪狗饿死。

 

如此一去,便半个月。正当我们渐渐忘了这件事时,它竟然就出现在家门口。

 
 
 


--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07-09 14: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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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潮剧

谢娇兰

    如今谈论潮剧,似乎已成了过时的话题,要不也是那些上了年纪的老太太老太爷的兴趣,年轻人实在鲜有这份热衷,但也许我是个例外吧。我喜欢潮剧应该说由来已久,在心中植了根的东西,就怎么也忘不掉了。

    小时候,我便是个潮剧迷。潮剧潮字出头,明显已体现了本土的特色,地方方言的通俗易懂及亲切感,也为人们接受能力所覆盖,可谓老少皆宜,雅俗共赏。那时最喜欢听《闹钗》、《桃花过渡》这一类趣味较浓的剧种,这当然与自身的欣赏水平有关。随着年龄及知识的长进,一些比较有内涵的剧目也终于逐渐为我所理解喜好。随便打开记忆,我便能拉出一溜儿的剧名来,什么《扫窗会》、《罗衫记》、《三杆恨》、《六月雪》、《赵宠写状》、《文武香球》……倘若出份默写剧目的试卷考我,不能拿满分,恐也有九十多吧。每出潮剧因为听的次数多了,也就印象特别深刻。那时主要收听的渠道多来源于收音机。先是有来路的人(比如出外工作)先拥有此尤物,潮剧播出时间一到,乡邻们便聚拢在一起洗耳恭听。不久便也普及起来。我家算是比较早拥有收音机的,最古旧的那台,听说是过番在新加坡的四老姑寄来的,整个家族七八户共用,三天两头才轮到我家。由于是公共财产,质地良好,却也很快老化、坏掉了。真正属于自家的,是在外工作的父亲买的那台收录两用机。它的出现,在当时跃居乡里之首。每每一到晚上,便引来刚忙完家务的左邻右舍,她们自带凳子,提着竹花篮,井然有序地坐在我家外埕,边听潮剧边做女红。那时我心眼中的父亲真的好伟大,总能不断变着花样不知从那里弄来那多的录音带,什么《四郎探母》、《狄青取旗》、《苏六娘》、《春香传》等等,吸引得大家如痴如醉。印象最深的是,我的一位远房表姑,竟能学着春香的唱腔,流畅自如地一展歌喉,逼真程度几可以假乱真。为此,父亲还花费了比为我们录制唐诗朗诵更认真十倍的耐性,为她灌录了一盘潮剧唱段,令我们妒嫉不已。

    也许自小就受潮剧熏陶,先入为主之故。青春期的我,一点也不像同龄人一样,迷上那些缠缠绵绵的情歌恋曲,一副情有独钟“舍潮剧何求”态势。只是到了后来,潮剧跌入低谷,耳畔听到反反复复是那些老生常谈熟能知详的剧目,对一些抒情的流行歌曲方才不至于拒之耳外。便觉得其实凡好的歌曲都是一种听觉的享受。如果把潮剧比作妻子的话,歌曲则是情人了。它们都无不成为我生活中的良朋益友,为我绷紧的神经注人愉悦剂。

 


--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07-09 14: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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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情 保 重

                                                谢娇兰

他讲述他那段过去的爱情插曲时,不再年轻的脸上仍闪烁着爱的温情,柔和的眸子浮现一丝感性的忧郁。这是一个平日不怒自威、严肃有余的中年企业家。

那个刚从商校毕业出来的女孩被他聘用为文员不到半年,便开始频频在电脑里给他写情书,一封比一封痴情,一封比一封绵长。他终于忍不住把女孩叫到办到室,“你刚踏出校门,写情书还嫩着呢!老哥当年比你更能写。”女孩流着眼泪不作声,也不敢抬头看他,老板训人向来是以严厉出了名的。

他辗转反侧了好几个夜晚,心痛呐,原来想把她培养成身边得力助手,掌管企业财政大权的。几天后,他嘱咐下手,给她当月双倍的工资,让她走人。下手遵照吩咐,开着小车送她回乡下住处。搬出单位宿舍上车当儿,他伫立在落地玻璃前望她,以为茶色玻璃她看不到。没想到,她居然朝着他频频挥手,泪如珍珠。

此去之后,女孩又换了几份工作,改了几处住所,甚至她恋爱了,换了几茬男朋友,他都了如指掌,暗地里使人助她。但是女孩再没有为她写过一字半只的情信,尽管他一直为她保留着那个非商务电子邮箱。直到有一天,他听说女孩嫁人了,心不禁一颤,有酸性的东西淌过,眼眶竟濡湿了。

现在嫁作人妇的女孩情况如何?他已一概不知了。但这段爱情插曲却一直储藏在他心中最温软的角落。乃至有一天,憋不住晾出来示人。做为听众的我,也终于看到了他叱咤风云硬汉的另一面。

闲下想想,爱情这东西也真磨人,有人爱只在当下,无论如何痴迷欲生欲死,然只一转身,便烟消云散,水过无痕。有的人却虽表面波澜不惊,甚至故作冷漠,然而却有一份深藏不露的沉重。那样的爱,不是言语所能表的,它是用责任与不忍的融融爱心打造出来的。

 


--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07-09 14: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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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之谷拾梦
 谢娇兰


     大凡对一座城市的概念,总离不开钢筋、混凝土森林等冷硬的符号。然而,这座旧称鱼它岛的“海滨绉鲁”之城,呈现给你的却是四季常青,风光旖旎的清新温润质感,纵在繁忙紧张的都市节奏里,也能感受到一种别样闲适的怡然。
     当我站在轮渡甲板上,感受着大海的气息,眺望蓝天、碧海、鸥燕,以及与市区一衣带水之隔的礐石时,油然而生的是生于斯的荣幸。古人祟尚自然,怡情山水,因而有乐山者仁,乐水者智之说。而这座城市因为有了这精灵毓秀的山与海,便占尽了仁和智的风流。在这里诞生的故事,因之也镀上了一层梦幻般绮丽的色彩。
      重蹈礐石山,正是为践一个梦之约而来的。这是一个特殊的梦,梦境以我国著名作家萧乾与那位“大眼睛姑娘”的爱情故事为主题,当然,诱惑着众多或为美丽传说所倾倒或为放逐山水的踏访者的梦境已被赋予了有形的物化。倾情石、三生石、织梦亭、幽谷松涛……光这些浪漫诗意的名字,已足令人浮想翩跹,玩味半天。石头在中国艺术中一直占着很大的比重,无论园林、绘画、还是文学,大抵都无石不成趣。而这“诚多石”的礐石山,莫不也因了这诸多奇诡多姿的石头烘托,益发灵气峻逸。
     循着这些有趣的石头,一步步探近梦之谷。我的脚步每每缠搅于故事的情节里,耳畔似乎不时回响着那对正达豆蔻年华的青年男女或窃窃私语或如木棉花摇落时般发出金属质的笑声。初恋的他(她)们该是怎样一种乍惊乍喜心如撞鹿的心情呢?“天空里星辰那阵子嵌得似乎特别密,还时有陨落的流星在夜空滑出美丽的线条。”那样美丽得令人心颤的画面,不免让人妒忌,恨不能跟着亲历一遍,彼时,他(她)是否也相信了托星圆梦的神话,是否正坐在织梦亭里等待流星划过的一瞬,许下终身的盟约?又或正缱绻于爱情的绮梦中,来不及对星默许“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愿望,流星已滑出夜空,坠入黑暗?他(她)们哪里知道,这无常的流星呀,正预示着他俩如樱花般凄美的爱情悲剧?!“三生有幸双萧聚,梦谷徜徉品甜蜜。颠离魄牵六十载,情深不遇胜相遇。”这首高度概括性的诗,凝结着作家多少无奈与沧桑!转眼间,劳燕分飞,青丝已成华发,不变的唯有这幽谷里的松涛声……
      寂寂的秋色里,我寻觅着作家与“盈”当年的足迹,我甚至不知在哪一处林里哪一块石头上,便有几个足印扣合在他(她)们的足痕上?这使我心情更加涨满了寻梦的亢奋与诗意。我甚至可以忽略他(她)们梦匡力    时的冷酷现实不去续接,让悲情的联想淡一些,再淡一些,尽管徜徉在这片曾经氤氲着甜梦的意境中。
      南国的秋格外多情地眷恋着这座海滨城市,略瘦的丛林显得有点泠然。徘徊于幽谷里,不期然有一两枚坚果摇落下来,细看却是熟透了的橄榄,金黄的表层泛着油光。乍喜中才欲寻踪,一抬头,纤尘不染的秋空悠然正碧着,似乎能揽来作镜,有雁阵轻掠而过。遂又感念那些逝去的岁月,南国的这座礐石山,该是有幸的了!她见证了一段爱情故事,人生天地间,忽为远行客,不老的唯有青山在,于是,梦便在这里定格为永恒。


--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07-09 14: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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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谢娇兰文集《无意争春》(作者:谢惠鹏)
        

以前读巴金、叶圣陶、林语堂、朱自清、孙犁等名家的文章,总有一种如晤斯人之感,或娓娓倾谈,或片刻小叙,其情其意无不由衷而出,使人在质朴自在的气氛中,体味到作家、作品诚挚的感染力。究其原因,我想大概就在于:他们始终坦率地面对读者,把一颗心捧在手掌上让你读。朱自清就说过:“我手写我心。”巴金也说:“我的作品整个儿就是个人对生活的感受,我不隐瞒自己的内心。”真情实感,应该正是他们的文章藉以焕发光彩的灵魂。舍此,任何言不由衷,为文造情,或徒具形式的“刻意求工”,都可能给文章带来“硬伤”,甚或致命。

确切说,由于事务繁忙,我平时对本地作者的创作情况关注得不多,谢娇兰属于比较勤奋的写作者,特别是近几年,她的作品见报率相当高。读了一些谢娇兰的文章,让我十分高兴的就是,在她的文章中,我看到了那种真实、纯朴的特质。谢娇兰的文章,题材比较广泛,山水草木、花鸟虫鱼、风俗人情、生活琐事,一组组精心选择的场景,一个个典型生活的细节,似乎一路坦易间,忽然触着,有感而发,捉笔勾勒,便成文章。其中难得的,正是真实两字,正是一缕诚挚,一份情动于衷的感触,甚至一点人所未有的己见,不强求、不做作,自然流露,用笔如舌,不见华丽虚饰,却有着亲切的韵致,动人的风采。可以说,谢娇兰的写作,已得写作的真谛。

都说散文是文学的“轻骑兵”。谢娇兰的文章,以散文为主,并且也给人一种“轻”的感觉,“薄”的印象,谋篇布局上也较为简单。不论是记录平民凡影,世道人心,闲情逸致,笑语忧思的生活小品;还是珍惜友谊,体味亲情,坦露胸怀,关爱万物的抒情美文;抑或流连风景,寄情天地,热爱自然,陶冶品情的山水游记;再或是附辑中的短篇小说,均未见较大的格局和气度,较高的层次和境界,属于那类“小”文章。不过我以为,倘若能够在亲近自然与生活,咀嚼悲欢得失耕耘方寸田园的同时,用心地去追求那种“一滴水里见世界,半瓣花上读人生”的穿透力和涵盖面,努力做到文薄义厚、素语深意,在小小的篇幅中倾注自己的理想、精神和情操,那即是名副其实的“轻骑兵”了。

当然,谢娇兰的文章也存有明显的缺失与不足。如果在保持质朴的风格乃至质朴的精神,于抒写真我之间,多一点意境,多一点象征,多一点诗心蓊郁,情景交融,而少一些明确的点拨和显性的表露,使结构与题旨不太单调,再在遣词造句上狠下一番功夫,我相信她的文章,必定会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获得崭新的境界。虽然这并不容易,因为文字创作在很大程度上,完全有赖于作者本人用自身的理论修养,情操气质,生活底蕴,审美个性以及文学功力等等去阐发出一种思想,一片情怀,只有生活经历的丰富,知识的博纳巨容,内心拥有广阔充实的精神世界,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与芸芸众生息息相通,文章也才能够纵横捭阖,舒卷自如,内涵深刻,不流于儇佻浮薄,枯淡板滞,平铺直叙类似公式化的写作。故此,愿谢娇兰多学、深思、厚积,用生活的沃土,养一园永不枯萎的生命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