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李乙隆交流平台 (http://liyilong.com/bbs/index.asp) -- 『评论杂谈』 (http://liyilong.com/bbs/list.asp?boardid=32) ---- [转帖]800万元赞助,这个“情”不该领 (http://liyilo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32&id=2357) |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9-28 13:46:24 -- [转帖]800万元赞助,这个“情”不该领 800万元赞助,这个“情”不该领 其一,政府和公安机关领这个“情”,有悖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捐赠和受赠”一章明确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而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既非公益性社会团体,又非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显然不属于合法的受赠主体。 其二,政府和公安机关领这个“情”,有害于权力运行的公平。公安机关吃了企业的“赞助费”,在履行治安执法管理之责时,有没有底气,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在查办违法案件时,能否做到以法律为准绳? 其三,政府和公安机关领这个“情”,容易助长不正之风。在“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风气下,我们的一些人原本就患上了“权力崇拜症”,政府部门公然接受企业赞助,势必助长这种不正之风,甚至导致腐败。 为了提升警务能力,公安机关购买飞机很有必要。但公安机关购买飞机所需的资金无疑也应由财政掏。 纪卓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