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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8-22 11:53:06
--  [转帖]谁让个体户减少了810万

谁让个体户减少了810万

 2006年08月22日03:45 现代快报
 
  

  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表明,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9万户,到了2004年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缩水”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

  (8月21日《人民日报》)

  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程度,是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经济繁荣度和自由度的标志之一。我国市场化程度正不断提高,个体工商户数量本该不断上升。然而,在过去六年间,我国的个体工商户数量竟然减少了810万。何以至此?下面几则故事或许能给予答案。

  故事1:鸡店关门。老包租了一间门面房,打算卖以扒鸡为主的卤菜。可当老包夫妇来到县卫生监督所办卫生许可证时大吃了一惊,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检测费等,竟然每月要交3600元,扒鸡店一个月挣不到2000元,老包只好忍痛把店关了。

  鸡店关门是个体工商户税负过重的实证。在我国,一些小企业历经坎坷成立了,在经营过程中要面对的是33%的所得税、17%的增值税、5.5%的营业税和各种附加税,以及工商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年检费和质量检验费等等。有专家说,如果小老板们不偷逃税费,99%都得关门倒闭。

  故事2:破烂收编。近年来,国内很多城市将“破烂王”“转正”,将他们变成统一着装、统一编号、统一佩戴胸卡的“正规军”。当然,相关部门从破烂王收编中,也得到了一笔管理费。

  鼓励创业,关键在做好“减法”。不仅要减少创业手续,减免税费负担,更要减低准入门槛。对于相当多的自然人性质的工作、非正规就业、灵活就业,如擦皮鞋、卖冰棍、修理自行车、收破烂等,大多数国家都不注册,只要他们依法经营即可。而在我国,老的门槛还没降,新的门槛已诞生。

  个体工商户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方式。这些个体工商户是否活跃,往往取决于环境。从上面这些故事不难看出,我国个体工商户不断减少,环境使然,说明现行政策尚有偏差,部门利益仍在作祟,地方领导政绩观仍待校正。

  (孙化民 山东 职员)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8-22 1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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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个体户缘何急剧减少?

2006年08月22日10:16 南方报业网
 
  经济人之苏振华专栏

  

  国家工商总局最近发布的一组数据表明,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减少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

  为什么这些年“个体户”的数量急剧减少,是中国人的创业激情消失了吗?当然不是,中国的市场经济运行了这么多年,民众“当老板”的欲望只会是越来越强烈,而在市场经济里游了这么多年的泳,民众也越来越具备了当老板的素质和能力。实际上,有内在创业欲望的人数在逐年增加,造成个体工商户数量剧减的原因,只能是来自外部创业环境的制约。

  浙江义乌的小商品市场现在闻名全国,全国各地的商品都集中到义乌进行交易,而后销售到全国和世界各地。义乌仅仅只是一个县级市,资源禀赋稀缺,地处偏远,在这块土地上产生出世界级的交易中心无疑是一个经济奇迹。然而,这个经济奇迹就是由一批起步于摆摊设点、走乡串户的小个体户创造的。义乌历史上由于土地贫瘠,大量的义乌人不得不远走他乡做点小买卖谋生,改革开放之初,当时的义乌市领导人冒着“鼓励投机倒把”的政治风险,在破旧的小县城里划出一条偏僻的小街,让小商贩们自由交易,就是这帮不起眼的小商贩,创造了今天独一无二的小商品城。笔者在义乌调研时得知,今天的义乌人还对当年的领导人抱有很深的感激之情,而他们当年所作出的决策,在今天看来非常微不足道,他们只不过是仅仅默许了自发市场交易的存在。

  从义乌的故事中折射出一个普遍性的道理是,个体工商户创业其实不需要特别的外部支持,只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经营环境。自发的市场交易是一种“无害”的行为,从中国道家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到西方的自发秩序思想,表达的是同样的思想,即只要没有外部干扰,社会、经济就会自发地良好运行。而当下中国的事实却是,政府对自主创业设置了诸多制度性障碍,这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中国的“自由企业制度”尚未真正建立。所谓自由企业制度,就是确保企业能享有自由创业权、自由经营权等一系列权利的制度安排。在自由创业方面,当下的制度设置了诸多的创业门槛,最典型表现是注册制度。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在30万元到50万元人民币,最低的科技咨询类公司也要10万元人民币。在注册资本制度下,一个天才的创意会因为缺乏启动资金而无法创业,这必将抑止众多缺乏创业启动资金的经济主体的创业激情。而在自由企业制度下,公民创办企业无须政府批准,至多只是在政府管理部门备案,创业门槛很低,公民享有充分的自由创业权,注册资本制度不存在或者仅是形式上的法规,如美国的“1美元注册”制度。在自由经营方面,诸如通信、资源等众多行业是由政府垄断经营的,民间资本无法涉足这些行业,这是对企业自由经营权利的损害,本质上有违于自由企业理念。

  第二,当下中国的企业承担了过高的税费负担。目前企业经营要面对的是33%的所得税、17%的增值税、5.5%的营业税以及各种附加税;一些中小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同时,业主甚至还要上缴个人所得税。有专家指出,如此高的税负其实只是企业负担的税费总额的1/3左右,对大多数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而言,政府收取的各种费要占到近2/3。如此高的税费负担,无疑会阻止创业者的步伐。政府征税,其理由来自政府将为社会提供相应的服务。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多年没有解决的问题,中小企业上缴了税费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是当下体制的一个重要弊端。

  (作者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8-22 13: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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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锐减是市民社会的隐痛 

王石川 (江苏·媒体从业者)

 
    新闻链接: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表明,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了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缩水”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国家工商总局的另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内资企业实有350户,比上年净减少30.1万户,下降7.9%。(8月21日《人民日报》)
    短短6年时间,810万个体户消弭于无形,如此锐减实在惊人,联系到“国内私企平均寿命只有2.9岁”的报道,这一消息发出危险警号。谁榨干了个体户的“油水”?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繁琐的政府规制、沉重的税费负担、缺位的创业服务等是抑制创业活力的关键因素。由此可见,这种消亡不能归结为单纯的市场沉浮,它有着深层次的体制性原因。其实,个体户的锐减,对市民社会的构建也将产生消极影响。

    众所周知,发达的市民社会,是以个人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为基础,以独立的个体(公民)为主体,它推崇法治、反对滥权等等。按照学者邓正来的说法,我国的市民社会乃是指社会成员按照契约性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议政、参政活动的非官方公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民社会日益发育,突出的表现之一即是个体户飞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贡献占GDP的比重已超过1/3,按照官方说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当下,如果放任个体户消亡,不仅损害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而且加剧就业难,造成新的失业大军,从而对培育市民社会百害无一利。可以说,个体户的蓬勃发展,最显见的意义是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就业岗位。深层次意义则是,产权的多元化必将促使社会的多元化,个体户越发展越有利于市民社会的发育,随之个人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越松弛。同时,个体户的茁壮成长需要健全的法治环境,而不是权力之手肆意扩张,这恰恰契合了市民社会的要求。

    曾有学者指出,逐渐强大的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主作为一股新生的力量将逐渐改变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态。而且随着财产权的初步落实,公民个人的权利意识和参政意识,纳税人意识的增强必然导致真正的代议和责任政府。应该说这种论断是乐观的,但也是令人向往的。社会越健全,博弈主体就会越多元,博弈主体的多元既是社会健康运行的必需,也会使社会生态保持均衡的状态,不至于走向单极化。此外,公民私产的入宪,个体户的纳税人意识,必将催生和带动公民意识的发育。

    遗憾的是,环顾现实,个体户的遭遇实在糟糕。比如,登记审批制度之繁琐令人咋舌,创办公司的手续在加拿大只耗时2天,而我国内地则多达111天;“1/3的税,2/3的费”,创业“油水”几被榨干;“每个管理部门都是爷”,都得毕恭毕敬地孝敬;当碰到融资等经营困境时,管理部门却不管死活了……所有这一切,既背离真正市场经济的内涵,也极大地伤害了市民社会的发育。

    美国社会学家巴林顿·摩尔说:“没有中产阶级,就没有民主。”要想摆脱洋葱头形的社会结构,建立稳固的橄榄形社会结构,就必须发展壮大中产阶层。而个体户的发展壮大,显然对发展壮大中产阶层大有裨益。当下,个体户却迅速嬗减,这令人担忧。《南方都市报》曾刊文指出,如果中小企业以及随之而来的个人创业精神遭到扼杀,大型企业的动力也将逐步消失,而扩大中等收入阶层人数与实现资源的有效匹配等社会目标也将随风而去。如果不控制个体户嬗递的态势,谈何中产阶层,又谈何市民社会?

    数字显示,在我国的新富阶层中,个体户和自营职业者只占不到6%,这是一个低得让人忧心的数字。显然,个体户当前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面对日渐消亡的个体户,需要反思的显然不仅是个体户本身。
 



--  作者:我思我在
--  发布时间:2006-09-01 2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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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憾的是,环顾现实,个体户的遭遇实在糟糕。比如,登记审批制度之繁琐令人咋舌,创办公司的手续在加拿大只耗时2天,而我国内地则多达111天;“1/3的税,2/3的费”,创业“油水”几被榨干;“每个管理部门都是爷”,都得毕恭毕敬地孝敬;当碰到融资等经营困境时,管理部门却不管死活了……所有这一切,既背离真正市场经济的内涵,也极大地伤害了市民社会的发育。
--  作者:我思我在
--  发布时间:2006-09-01 20: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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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企业经营要面对的是33%的所得税、17%的增值税、5.5%的营业税以及各种附加税;一些中小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同时,业主甚至还要上缴个人所得税。有专家指出,如此高的税负其实只是企业负担的税费总额的1/3左右,对大多数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而言,政府收取的各种费要占到近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