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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8-14 11:30:40 -- [转帖]863计划引入外部监督政府资助力避公地悲剧 863计划引入外部监督政府资助力避公地悲剧
社论 在某些基础性研究领域,确实需要政府投入资金直接组织自己的研究机构进行研究,或资助企业和非政府科研机构进行研究。但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投资,必然面临“公地悲剧”的道德风险。因而,在任何一项涉及到公共资金的计划成立之初,政府就必须预料到这种风险,建立起有效的资金效益评估与监督机制。只有这样,纳税人的钱才能用得其所,并最大限度地造福于公共利益。 此种监督可以区分为两类,当事人及当事部门的内部评估与监督,以及第三方的外部评估与监督。就“863计划”而言,首先,对于具体项目,获得资金资助的机构需有某种自我评估与约束,这包括道德与法律的约束;“863计划”的主管部门则应承担起对这些机构的外部评估与监督的责任。其次,对于整个863计划,也需要一种有效的外部评估与监督机制。 然而,业界普遍承认,“863计划”项目的效益评估与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并不完善,也未能有效运转。“汉芯”事件的发生即源于此,“方舟”事件也与此相关。北京方舟科技承担的“方舟3号CPU”是国家863计划“十五”期间“超大规模集成电路专项”中资金额最大的项目,国家划拨的项目资金额高达1538万元。原本2003年12月即应到期验收,但直到如今仍未通过科技部验收,该公司负责人已在多个场合宣布放弃CPU,理由是该产品没有市场前景。这个理由或许成立,但政府投入的资金是否需对纳税人有所交代? 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提醒人们,仅靠该部门的自我监督,恐怕并不足够。只有对整个“863计划”的资金使用过程形成一种强有力的外部监督,该计划的主管部门才会感受到压力,才会细化、强化对具体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现在的问题是,这样的外部监督机制几乎不存在。 同样,整个“863计划”的资金使用效益如何,不管是财政部,还是国家审计署,似乎都没有进行过深入的评估。有关主管部门每年都会向社会宣称,“863计划”取得了很大成绩。推测起来,上百亿资金投入后,确实会在一定程度推动中国的科技进步,并带来较大经济效益,这些效益甚至可能已经超出政府的投入成本。但是,由于缺乏独立的评估,这些说法的可信性大打折扣。 至于具体项目的评估,同样缺乏独立性。“863计划”项目的评估基本上由各领域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完成,在此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很容易受到相关部门长官或学界权威的不正当影响。而缺乏独立评估,极大地影响了公众对于计划本身的信任。 根据新修订的《863计划管理办法》,相关管理部门将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定期对“863计划”的项目执行情况与绩效进行第三方独立评估,而评估的结果,将作为对研究内容和经费进行调整以及改进和完善计划管理的重要依据。这样的评估,或许可以提供一些更加可信的信息。 不过,这种第三方评估不应仅限于具体项目,而应当扩展至整个“863计划”。也即,可由国家审计署每年对“863计划”的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人大制定年度财政预算时继续为该计划拨款的主要依据。 这样的评估,本身也将是一个有力的外部监督机制,这种监督压力将会推动“863计划”主管部门对具体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当然,对具体项目的监督,除了目前“863计划”主管部门进行的行政性监督之外,似也应当引入司法监督。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造假情节东窗事发后,韩国检察机关以欺诈、挪用公款等罪名起诉黄禹锡。确实,法学界及法律实务界有必要研究,科研机构、科研人员滥用政府提供的科研经费是否已涉嫌刑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