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李乙隆交流平台 (http://liyilong.com/bbs/index.asp) -- 『评论杂谈』 (http://liyilong.com/bbs/list.asp?boardid=32) ---- [转帖]女贪卖官帽得100多万 (http://liyilo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32&id=2000) |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7-25 14:13:41 -- [转帖]女贪卖官帽得100多万 女贪卖官帽得100多万 政府咋办? 在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中,监督的作用显然不能忽视。 首先要加强对选拔任用过程中“家长制”问题的监督。目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通过采用党委集体决策方式来确定最终人选。但由于党内民主生活不健全,往往“第一把手”提名的人选,其他委员从各自利害关系出发甚少表达不同意见,因此集体讨论往往只是形式,实际上只代表少数人甚至是个别人的意志。因此,在任用一些重要干部时,有必要采用党委扩大会议甚至全会决定。为了明责选人用人者的责任,所有与会人员的决定和表态都应记录在案,对于被选拔任用当事人有明显问题而继续持赞同态度的人,应承担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 在坚持健全完善现有党委、人大、政协、司法监督的同时,还应充分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些人8小时内规矩,8小时外胡作非为:有些人欺上瞒下、对上唯马首是瞻,对下则颐指气使;有些人搞劳民伤财的假政绩。所有这些,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最有发言权,他们的参与可以减少现有选拔任用制度的“盲区”或“死角”。 同时要改进监督方法,加大监督力度,改变以往只注重在选拔任用和最终处理环节对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的方式,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处理,防微杜渐。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买官卖官”则是最大的吏治腐败。及时地公布“买官卖官”的典型案件绝对是必要的,但让“买官卖官”现象销声匿迹的治本之策,无疑在于构建一个预防和治理的宏观环境。而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化、透明化,将其置于党委、人大、政协、司法和公众的监督之下,则是构建这一环境不可或缺的元素。(刘义昆) |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8-11 20:58:10 -- 一百万,不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