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李乙隆交流平台 (http://liyilong.com/bbs/index.asp) -- 『评论杂谈』 (http://liyilong.com/bbs/list.asp?boardid=32) ---- [转帖]曹林:时评家的笔要敬畏生命 (http://liyilo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32&id=1891) |
--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06-27 07:46:38 -- [转帖]曹林:时评家的笔要敬畏生命 曹林:时评家的笔要敬畏生命
李曙明虽是学法律的。毕业时却因为感慨于司法界的黑暗转行干起了媒体。他似乎认为,新闻界比法律界要清白一些,在司法界无法给人的公正,在新闻界可以给人。他的这种想法在1999年11月3日第二期《青年话题》的一篇文章《当初我为什么不做法官》中曾经表达过。后来他在《检察日报》专门做评论,以他的有着专业知识支撑的判断力和勇气,逐渐产生较为普遍的社会影响。但其影响最大的,就是对刘涌案的评论。2003年,辽宁黑社会老大刘涌被改判死缓之后,最先提出质疑的,就是李曙明。当时登在上海《外滩画报》8 月2 1 日,题目是《对沈阳黑帮头目刘涌改判死缓的质疑》。此文被称为“激起舆论波澜的第一粒石子”。开头就明白无误地说,“改判很难经得起法律的推敲,其中的一些问题需要好好梳理。”后来刘涌还是被判死刑。可能是法庭迫于舆论压力,也可能不是。这样一个结局与李曙明的评论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也难以确定。但李曙明的心情不难理解。而他们的感慨和曹林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说得也比较简略,因为问题比较复杂,李曙明当然对人的生命更为敏感,但问题涉及的不止是生命。在此,我只是提出几个问题:
怎样确认一篇新闻的伦理责任?一个人、一篇新闻评论,要为事件的发展负多远的责任? 新闻评论特别直接的社会效果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一般来说,是更有益一些,还是更有害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