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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24-04-12 16:50:33
--  如何区分原创与抄袭?
如何区分原创与抄袭?

李乙隆

李某有个学生一直遵守写作规则,却因为引用太多以及乐于分享所看到的优质内容,被某平台误为可耻的抄袭剽窃。李某一直倡导:转发、引用、改编别人的东西,原创(原著)者明确的,注明原创(原著)者,原创(原著)者不明确的(许多发布者不等于原创者,所以不明确),转发则注明“转”字,改编(包括改写、缩写、扩写),则在自己作品后面附上原作,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别人文字,明明白白地予以说明(除非引文是众所周知的名句,不说明大家也知道)。只要有说明,即使引用的文字很多,也是可以的。引用的文字太多而原创的文字过少,不一定不是好作品,旁征博引也可以出佳作,就算有不足,也只是原创能力的不足,抄袭剽窃,便一定是品德问题了。有的平台重视保护原创、打击抄袭剽窃,是很好的,但具体做法还需不断完善,以免颠倒黑白。平台主要通过文字雷同程度以及在该平台的发表时间来判断原创与抄袭,比如,李某的学生发出孟德斯鸠一段话,有注明作者孟德斯鸠,有人在他之前也发过这段话,没有注明作者也没有注明“转”字(其实就是抄袭),但抄袭者被平台当成原创者,诚实的转发者被平台当成抄袭者。以此推之,如果你是原创者,作品在报刊或其他平台发表后被抄袭者发到某平台上,你自己再来发就被错判为抄袭者了。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诉,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才是原创者,最怕的是,你首发的平台删除了你的作品,甚至倒闭了。
李某自1998年在网上发表作品以来,李某发过很多东西却倒闭了的网站太多了,比较有名的有榕树下、天涯等。有些网站虽然还在,但因为改版而丢弃了很多内容。各平台最要防止小人们看中某些作品后便复制下来,然后以敏感等为由不断举报,这些作品被删除后,小人便将它们当成自己的作品发表了。李某被各平台以敏感等为由删除的作品太多了。
有的平台,发布者可以随时编辑、修改自己所发的东西,将标题和内容全换掉也可以,显示出来的发表时间,仍然是最初发布的时间,没有显示编辑时间,也没有显示“已编辑过”。这种平台很容易被小人利用,人们往往错判。平台让发布者发后可以大改、换稿,如果有显示编辑时间,那应把编辑时间视为发表时间,如果没有显示编辑时间,那作品永远属于“刚发表”。有的平台目录页有显示编辑时间,内容页没有显示“已编辑过”或编辑时间。有的平台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只能改一次且只能改五个字,有显示编辑时间。榕树下、天涯则这样,作品发后,发布者不能修改、删除。李某很看重自己2000年前后发在榕树下的几百篇作品,以及榕树下之后发在天涯的近千篇作品(含长篇连载与专辑),可惜它们都倒闭了。
如何区分原创与抄袭?李某有这些看法:文字雷同不一定是抄袭剽窃,比如李某的简介、汕头的简介,或者一条新闻、一个历史事件,是平常的文字,不是艺术性表述,谁都可以照抄;原创性的文字作品,不止是文字与别人不同,创意、观点、情节等,也必须是自己的,用不同的文字来表述别人的创意、观点、情节等,仍属于抄袭剽窃;至于英雄所见略同,是难免的,也是可以分辨的。李某认为,喜欢写作且写作水平较高的人一般不会抄袭,且会反对抄袭,因为这种人往往被抄袭,弄不好,因为被抄袭而被误为抄袭,当然厌恶抄袭了,但也有例外,如果自己很会写却有过抄袭,没有名气时公众不当一回事,有了名气之后就成了一辈子的劣迹了,这就是抄袭的风险。没有名气的人更可能抄袭,因为抄袭对他们而言,几乎没有任何风险。就算被原创者发现(概率很低),有些原创者见怪不怪懒得举报,因为抄袭在这片土地上,在网上,太平常了,李某说过,在网上发文字的人,有九成是抄袭者。就算原创者不怕麻烦出示充分证据举报了,多数平台也不当一回事,顶多把那作品删除了事。
李某最近才发现一个平台,其决策者简直是李某的得意门生,在这片是非不辨、贤愚不分、黑白颠倒的土地上,会积极鼓励原创,认真处理抄袭剽窃问题。李某一直想搞一个这样的平台,可惜没有资本。抄袭剽窃者在这样的平台被处理了,也没有什么损失,不会影响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名声(他们本来就是无名之辈),顶多换个网名、换个账号继续抄。
当然,所谓名气,只是相对而言,下面以李某为例来说说。读初中时就开始在报刊发表作品,年轻时在两百多万人口的潮阳县(后改为潮阳市,现为汕头市的潮阳区、潮南区)小有名气,现在作家协会似乎不被当一回事了,但李某加入广东省作家协会时,汕头市仅有几十人,李某可能最年轻。潮阳县(市)文联每年开颁奖会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作品的人,在文联小报上列榜公布作品发表情况,记得1994年前后几年,李某的作品数最多,有一年,李某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作品的数量多于潮阳市的总和,却不再上榜了,理由是,李某的户口迁进汕头市了。虽然这样,李某自知,只在潮阳文化圈里才有名气,一离开这个圈,就鲜为人知了。尽管如此,李某从少年时就在一个地方积累着文名,便从少年时就开始重视文名了,也就不会干苟且之事自毁文名了。李某注重品德却不在这里谈文品,只以利益与风险来说事,因为这样,才让人信服,现在许多人不重视品德,也不相信品德了。虽然没有名气,但喜欢写作且比较会写的人,起初主要就是为喜欢而写,不是为名利而写,一般不会抄袭,写着写着,便可能出名了,所以,也不能轻易怀疑没有名气的人抄袭,以免冤枉好人。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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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24-04-12 16: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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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怀旧系列之一:在报刊上发表的第一篇作品获一等奖

李乙隆

1983年,李某在《汕头青少年报》的一次诗歌比赛中获一等奖,当时获一等奖者只有李某是初中生,另外四人都是社会青年。公布获奖名单的同时推出获奖作品专版。这是李某第一次在报刊上发表作品。题目是《好弟弟》,诗歌这样写道:“月儿挂树梢,四周静悄悄,电影映完弟未回,急得妈妈四处找。忽闻熟耳歌声飘,瞧,弟弟回来了!妈妈惊喜细盘问,回答好像放鞭炮:‘孙悟空除妖,我正看得兴致高,忽然邻座五保姆,又吐又泻病不小。我招来小强和小宝,七手八脚忙开了。搀扶老姆返回家,又请医生又熬药。服侍老姆转平安,再回剧院把脏物扫。折腾半天才回家,惹得妈妈多心焦。’妈妈听了微微笑,夸奖弟弟做得好。弟弟低头没吭声,天边朵朵红云烧。”
当年的汕头管辖着现在的汕头、揭阳、潮州、汕尾四市,有好多个县。当年每个中学生都订有每周一期的《汕头青少年报》。当年电视极少、没有手机,课外阅读的东西就只有这份报纸,因此能在上面发表作品且获一等奖,对山区里的一个孩子来说,非同小可。学校、公社领导、县教育局都看重这个的。
遗憾的是,李某姓名前面的学校名“潮阳县红场中学”被弄错为“海丰县红场中学”。海丰有个红场,是个广场,很出名的,但时至今日,从来就没有红场中学。以后会不会有,李某不知道。李某的家乡林招属于红场公社(现为红场镇)。红场原名石船,因为有石似船而得名。这里的“红场”是1931年春东江特委和潮阳、普宁、惠来苏维埃政府带领群众开辟的,1931年5月17日至23日东江工农兵第二次代表大会在此召开,东江特委书记把该场命名为“红场”。后来便有了红场公社,这里唯一的一所中学,就是红场中学。李某投稿时有写县名的,报社怎么就弄错了呢?太可气了!后来李某琢磨这事时估计,可能报社领导只知道海丰县有个著名的红场,不知道潮阳县也有个红场,审版时看到“潮阳县红场中学”,便武断地改了。李某寄了几次申诉信,报社可能也查清了海丰县只有个广场叫红场,并没有红场中学,更没有李乙隆,终于在报角发出“更正启事”,说一等奖获得者李乙隆是潮阳县红场中学初三的学生。
“迟来的正义”已不是正义,“迟来的荣誉”已没有荣誉。第一次发表作品并获得相对于当年的山区孩子而言很大荣誉的遭遇,似乎兆示了李某此生至今的文学之路以及在获得声誉方面的遭遇:被贬低,被掠夺,被误解。研究八字学之后,李某知道自己的遭遇都是八字中已确定了的,也知道,自己是一块试金石:公正对待李某者都是善良、正直、智慧之人,多得善报;贬低、掠夺、误解、诋毁李某者都是邪恶、卑鄙、愚蠢之人,多得恶报。如果没有冥冥之中的一种力量维护着,公正已荡然无存。
说明一下,当年的潮阳县变成现在汕头的两个区:潮阳、潮南。
最后别忘了画蛇添足再说明一下:诗中所写,纯属虚构。这个说明是为了避免熟人看到了跳出来说:“假的!他没有弟弟。”以前把自己在报刊发表过的“故乡红颜”微型小说系列搬到网上后,便有家乡人跳出来说:“他在骗人,我们家乡没有这回事。”李某从自己的八字中知道,自己极易遇上小人,而自己的经历不断证明这一点。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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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24-04-12 16: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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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谈写作

李乙隆

张爱玲说:“养成写作习惯的人,往往没有话找话说,而没有写作习惯的人,有话没处说。一般来说,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李某说:“张爱玲这些话,李某评论过几次了,今天再评论一次。没话找话说,用辛弃疾的话来说就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有话没处说,不对,是有话说不出来,或者无话可说,因为没有写作习惯的人,有些是想写不会写,有些是从来没有写作的念头,也不会像作家体验生活一样,去感受、去观察、去思考。李某从小喜欢写作,很小时候就开始写日记,喜欢把每天的所为所说所见所闻所想,觉得值得记下的,就记下来。因为喜欢写作,会把痛苦的经历当成为写作而进行的体验和积累,这类经历往往会产生深刻的人生感悟,一写下来,痛苦会减轻甚至消除,作品成了痛苦换来的报酬。同样的人生经历、生存环境,不会写作的人与会写作的人,感受是不同的。不喜欢写作的人好多时候是没有那么多感受的。在李某这里,‘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情况只有在写小说时才出现,那就是强迫自己去虛构故事。写诗词、散文、杂文、评论,一般都是‘我手写我心’,甚至如骨在喉不吐不快。纸质出版时期,写作的人、在报刊上发表作品的人很少,比如当年潮阳县两百多万人口,县文化局召开文艺创作会议,有资格参加的,也就是在报刊发表过各种文艺作品的,每年不足百人,从所发的报刊档次及数量来看,李某是其中较为重要的一人。互联网时期,网上发表没有任何门槛,确实释放了许多人的写作潜能,涌现出许多优秀的写手,但网上有意地或无意地抄袭剽窃实在太多了,李某曾断言,几乎所有上网的人都会在网上发表文字,其中,九成属于抄袭剽窃。喜欢写作且会写作的人,不可能有一成人。李某一直倡导,如果你不会写作但又喜欢在网上借别人的文字来表达自己,那么,转发、引用,作者明确的,请注明作者,作者不明确的,请注明‘转’字。李某人微言轻,响应李某倡导的人极少。抄袭剽窃,不止是照抄照搬,用人工或人工智能进行‘洗稿’与‘伪原创’,也属于抄袭剽窃。”
李某多次说过:历史上或近现代某个时期,某个地方,某个群体,某个领域,之所以广为人知,不一定是因为重要,更可能是因为出了个会写作且喜欢写作的人,比如李某的家乡红场公社(现为镇)虽然是“老苏区”,林招村虽然清朝时出过大富人,但在李某写作之前是鲜为人知的,直到李某读初中时开始写作,才“报纸有名,广播有声”了。从提高知名度来说,李某有功于家乡。还记得第一次在报上发表作品的情况:那是1983年,李某在《汕头青少年报》征文比赛中获一等奖,李某投稿时有写县名的,可县名却被弄错,可能报社领导只知道海丰县有个著名的红场,不知道潮阳县也有个红场,审版时看到“潮阳县红场中学”,便武断地改了,李某寄了几次申诉信,报社可能也查清了海丰县只有个广场叫红场,并没有红场中学,更没有李乙隆,才在报角发出“更正启事”,说一等奖获得者李乙隆是潮阳县红场中学初三的学生。这件事可以证明李某家乡所在的红场以前是不出名的。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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