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李乙隆交流平台 (http://liyilong.com/bbs/index.asp) -- 『新闻旧闻』 (http://liyilong.com/bbs/list.asp?boardid=31) ---- [转帖]政协委员率众当街打死人 (http://liyilo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31&id=2353) |
--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09-27 14:34:03 -- [转帖]政协委员率众当街打死人 政协委员率众当街打死人 因其奥迪车被刮蹭而大打出手,扬言能摆平公安局,嘉峪关警方已将其刑拘 本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甘肃省嘉峪关市政协委员何锋在与他人发生矛盾时,竟纠结他人当街活活打死一人,还扬言“公安局的人全来了我都能摆平”!9月23日发生的这起命案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经嘉峪关市警方全力侦查,包括何锋在内的7名涉案人员全部归案,其中4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取保候审。 小争执演变成大械斗 据死者邱某家属和受害人张某介绍,9月23日中午1时许,45岁的邱某和同事张某等人在嘉峪关市新华南路的一家酒店参加完宴会后,在酒店门前拦截一辆出租车要回家,但因出租车坐不下5个人,已经上车的张某便从出租车左侧开门下车。此时,从后面开来一辆奥迪小轿车在出租车旁停下,从中钻出的一男一女以出租车车门刮蹭了他们的车为由连声斥责,双方由此发生争执。随后,那名男子从路边捡起水泥碎块向张某等人砸来,几人发生厮打。其间,该男子和随同的女子分别打电话叫人,张某等人则准备返回。 令张某、邱某等人没有想到的是,几分钟后,几名手持钢棍等器具的男子冲到他们面前不由分说就是一顿乱打,张某等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打昏在地。有人立即打电话报警,指挥打人的那名男子竟扬言:即使全公安局的人来了他也能摆平。 政协委员等4人被拘 据目击者讲,那帮人打完人之后便扬长而去。而张某和邱某则被同行人员送往嘉峪关市人民医院抢救。当日下午4时30分许,邱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被打得右臂骨折。死者家属介绍,事后经他们了解,指使他人打人的中年男子何锋系嘉峪关某机动车销售公司老板,同时还是嘉峪关市的政协委员。记者9月25日下午通过电话向嘉峪关市政协秘书长求证,证实何锋确为该市政协委员。 当日下午,记者从嘉峪关市公安局获悉,何锋夫妇与邱某等人发生争执后,立即打电话让其手下李某带人来帮忙。正在修理厂干活的李某等4人在几分钟后便手持凶器赶到,在何锋夫妇的指使下动手打人。 9月23日下午,嘉峪关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于当晚7时许将涉案的7名嫌疑人抓获归案。9月24日,何锋等4人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其妻子等3人被取保候审。 |
--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09-27 14:55:07 -- 政协委员,是做什么的? [此贴子已经被本坛编辑于2006-9-28 7:43:26编辑过] |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9-28 07:39:07 -- 肃省嘉峪关市政协委员何锋在与他人发生矛盾时,竟纠结他人当街活活打死一人,还扬言“公安局的人全来了我都能摆平”! |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9-28 07:39:52 -- 当了老板,有了钱,就可以当政协委员吗? |
-- 作者:阿明 -- 发布时间:2006-10-13 20:23:18 -- 这样的政协委员是怎么当上的
□王清 |
-- 作者:阿明 -- 发布时间:2006-10-13 20:24:11 -- 缓刑犯当上政协常委,给我们什么样的警示? [仙草] 于 2005-01-05 16:19:20上贴 就这样,“鬼使神差”成了县政协常委的王福成,仍旧故态复萌,又犯下诈骗罪和偷税漏税罪。他用重复抵押手段骗取该县鸿运轮船公司300万元,被告上法庭。几乎与此同时,阜阳市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展开调查,发现王福成在颍上两年多的时间里再次涉嫌偷税,金额达14万多元。2004年,颍上县公安局在对王福成偷税案的侦查中,发现了王福成重复抵押、涉嫌诈骗的事实,并就其多项涉嫌犯罪的事实正式立案。王福成涉嫌犯罪的事实并不复杂,公安机关的侦查早已终结。但时至今日,却无法继续履行正常的法律程序。 原因何在?县公安局负责办理此案的人员诉说:“因为县委个别领导已打了招呼,不让我们过问此案”。于是王福成得以逍遥法外,记者曾在一家宾馆内发现王福成悠闲地与人喝茶聊天。在安徽多家媒体关注此案后,颍上县警方将王福成重新拘捕归案,并将案件卷宗迅速移交检察机关。但颍上县的个别领导依然在为王福成的事情四处奔走、通融,正常的司法程序依然被无限期地拖延着。12月27日,在一位领导担任担保人的前提下,王福成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重新获得了自由。我们又一次目睹 “保护伞”对抗着法律权威。 以上简单介绍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此事有几个“亮点”耐人寻味:一是缓刑犯居然当上了政协委员,而且还成了政协常委。二在犯罪事实确凿的情况下,仍得以逍遥法外。三是“保护伞”热心得过分,多次施加干涉,使司法程序无法正常运行。 缓刑犯当上政协委员并且还成了政协常委,并且在犯罪事实确凿的情况下还有“保护伞”不遗余力为之奔忙。在拍案惊奇之余,觉得有几点警示意义: 首先反映了某些地方政府观念的偏颇。领导 “为了体现本县的投资政策,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其初衷无可厚非。但只要有人能给本县“注入资金”,就欣欣然如获至宝,不问来路出身,不考察调查其政治面貌,又是“直接提名”,又是“领导授意”,迫不及待地把县政协委员和政协常委的头衔奉上,这就显得太轻率了,拿原则开了玩笑。是不是只要有钱(所谓有投资贡献)就可以成为政协委员?归根到底是资本崇拜,正像俗语讲的:有钱便是爹,有奶便是娘,把“招商引资”偏面化、极端化了,唯“商”是招,唯“资”是引,唯富人马首是瞻。如此极端化的做法,难免不闹笑话的,只是“缓刑犯当政协委员”闹的笑话大了些。 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某些县政协机关的尴尬现状。缓刑犯当了县政协委员,还成了政协常委,可见该县政协委员的产生流程就成问题,对政协委员的资格认定并不重视。那么我们也有理由对其他政协委员资格产生怀疑,因为同样存在“他们是怎么成为政协委员的”这个问题。可以说,王福成这个缓刑犯政协委员让其他有着正常身份的政协委员脸上蒙羞。这似乎也在说明,在当地党政官员的心目中,政协地位是边缘化的,“政协委员”更多的是政治荣誉,而不在其实质意义。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像这样的缓刑犯政协委员,怎么可能履行好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呢?他的故态复萌,再次犯罪,正是最好的注脚。 至于“保护伞”,是“权大于法”现象的再次展示。《中国青年报》在提及此“保护伞”时,为什么不直言其名,而称“个别领导”?莫非是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为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无论如何算不得“尊者”、“贤者”吧? 我们且来预测一下:这把“保护伞”到底有多大?它能遮蔽法律天空多久?在强调以法治国的今天,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仍然肆无忌惮地在发生? 如果任由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存在和发展下去,简直是对神圣法律的绝大讽刺和无情践踏!我想上级部门也好,社会公众也好,对这样的荒唐事绝不会坐视不管。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已经足以看出此公的法制观念和执政水平了。我建议:凡法制观念淡薄的官员,一票否决,先撤顶戴,再追究有关责任。不如此,以法治国永远是一句动听的空话。 |
-- 作者:阿明 -- 发布时间:2006-10-13 20:25:02 -- 为何涉黑头目屡有人大、政协头衔? 2006年09月28日08:36 浙江在线 又是一个涉黑团伙的头目,又是一个挂有区政协委员头衔的犯罪分子。 看到这样的情况,听到这样的消息,心里总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滋味,为什么涉黑大案的头目,往往都挂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头衔?为什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荣誉都与这些人紧紧相连?广东的彭海怀、彭海生兄弟,疯狂诈骗银行资金达20亿,却分别是省、区政协委员,辽宁黑老大刘涌可谓是无恶不作,可他也是人大代表。而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个熊新兴,虽然名气没有彭氏兄弟、刘涌大,但他从1996年起步开始,就涉足非法活动、非法交易,却也能顺顺当当地当了两届区政协委员。 此时此刻,我们不禁要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底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有如此多的涉黑头目? 也许,这些曾经担任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涉黑头目,都是当地的名人,手上有钱,地方有势,官场有人。可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个代表着人民利益,一个参政议政。 大家知道,人大代表需要通过选举才能产生,需要得到人民的同意,能够代表人民的意愿;政协委员则应该是地方的精英、知名学者、有识志士。象前边所列举的这些人物,都是通过违法乱纪“致富”的,都是通过坑害国家、人民利益“致富”的,就因为他们手中有了一些来路不正的钱,就能够那么容易地当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些人都成了人大代表,他们能够代表哪个人民,能够为哪个人民说话,能够为人民说什么话?这些人都成了政协委员,他们参什么政,议什么政,他们是有经营才能还是理论水平,他们还是有治国治政方略? 面对这些人一个个地进入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行列,我们需要发问,这些地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真的是选出来的吗?真的能够代表人民利益吗? 如果当选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因为后来政治、经济、生活等方面发生了问题,不再适合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样的情况可以理解,毕竟谁也无法保证一个人不犯错误,谁也无法保证一个人到底后来会怎样变。但是,象前边所列举的这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他们从起步起,从涉足经济起,走的就是涉黑、违法乱纪、贪污赌博等非法之路,他们凭什么能够进入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行列,如果是因为他们有钱,他们的钱干净吗?如果是因为他们有势,他们是靠的什么势?如果他们有人,难道一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产生,仅仅个别人就能够说了算了? 一切的一切,需要这些犯罪分子所在地区的党委、人大、政协给出答案,党委是如何领导的,人大、政协是如何选举的,代表、委员是如何产生的,人大、政协又是如何把关的。 如果真的因为是有钱有势有人就能够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那么,人民的利益谁来维护,人民的权力谁来担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责任谁来承担。 人大也好,政协也罢,不能说选了也就选了,发现问题了,一个罢免就万事大吉。对这些本不应该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涉黑分子,进入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列,给举报、查案等带来的压力和阻力,总得有个说法、有个交待吧。 对此,是否也应该问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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