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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09-25 20:57:51 -- [转帖]举城狂欢庆贺郴州贪官倒台 举城狂欢庆贺郴州贪官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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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09-25 20:58:10 -- 市委书记“勤政腐败” 2002年,李大伦早已在郴州站稳脚跟,不过他还是开始了官场洗牌。一些与其关系亲密的官员通过各种方法得到了重用,而原有的一些实权官员则被打入冷宫。 关于流传甚广的李大伦“买官卖官”一事,湖南省纪委和检察院的报告中没有明确记录。一位相关官员解释说,行贿的官员多属对李大伦长线投资,即便贿金中包含升迁所需费用也很难认定。不过,一位郴州官员说,据他了解的情况,买官卖官的情况在郴州确有其事,而且“保官也要钱”。 综合受访的郴州官员的说法,李大伦与曾锦春的关系大致是,“互相卖面子”,“势力划分明确”,“曾锦春听命于李大伦”,两者结合到一起,构成了郴州权力场中最受普通市民关注的两极。 李大伦的第一桶金,正是攫取自其改弦更张的2002年。当时郴州市国土局办公楼需要装修,李大伦插手此事。“有人说他那次赚了400万,应该没那么多,”一位官员说,“那个工程很小。” 稍后几年中,李大伦的胃口则大得多。他的常德“文友”邢立新,承包了桂阳到嘉禾的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李大伦甚至直接打电话给市交通局长,要求对方追加1000万元的工程预算。最终,这位交通局长找到了一个奇怪的名义:为了迎接毛泽东诞辰,公路要在12月26日前竣工,因工期提前增加预算。 桂阳“四大班子”移建工程由常德籍商人盛励生承包,最初工程预算为1.6亿元,依据《郴州日报》当时的报道,多方筹措之后可以“收支平衡”。然而两年后工程完工时,总造价已经达到了2.3亿元。桂阳财政因此不堪重负,在李大伦的干预下,县政府挪用近千万元退耕还林款,向银行贷款800万元,另“号召”党政机关每人借款1至2万元,才勉强支付工程款。 李大伦喜欢以“官文人”自居,尽管其诗其文的水准颇受专业人士鄙视,但家居环境颇为不俗。家在郴州市委大院内,别墅门牌号码为001。门口即是一条车道,车道另一侧即是一水池,池旁林叶茂盛,白鸟纷飞。 据当地知情人士介绍,首日到李大伦家搜查,即带走价值800万元的现金和物品。一开始专案组开的是一辆大客车,后因东西太多,又临时增加了一辆小型集装箱车。搜查所获的古董,每一件都用木条钉成小木盒盛装,盒子钉了约200个左右。 查抄的物品中包括爪子由纯金打造、30多公斤重的玉麒麟,张大千、黄永玉等名家的字画,美国开国时期的联号一元纸币,另有两块贵重的石头,因为过于沉重没能搬走。 纪委书记独揽矿权 与李大伦这位外来的强势官员相比,曾锦春更多具备郴州本地官员的色彩。如今,他最难以避免的毁谤可能不是滥用公权,而是“作茧自缚”。在郴州官场,一个众所周知的传闻是,这位纪委书记为了继续做官把自己的年龄改小了两岁。这使得他留恋权柄,正好赶上了这一轮整肃风潮。 郴州人如此评价李大伦和曾锦春:李大伦一般不会直接侵害到普通百姓,但曾锦春不一样。 作为市纪委书记,曾锦春一以“亲戚多”闻名,二以善于利用自己对官员们的监察权力著称。 1995年以前,曾锦春就以特别照拂亲属利益著称。曾在城管系统工作过的一位官员回忆,当时曾锦春的几个亲戚在农村的一座桥上卖菜,口袋里都会揣着他的条子来应对城管人员。1995年之后,这种照顾开始升级,其亲属大量进入市直机关工作,有官员说,至少有40多名。 不过这位市纪委书记更重要的特征,则是其无情的一面。在郴州官场,人所共知的秘密是曾锦春得罪不得,甚至不能不顺他的意,否则就很可能会被找个借口“双规”起来。另外,如果哪个官员手中有其垂涎的资源又不愿交出,同样有“双规”之虞。 2002年之前,曾锦春的做法还比较谨慎。当时他的妻子在郴州市计生委工作,一度提拔缓慢。一位曾在郴州市纪委与曾锦春共事的官员说,曾锦春因此不满,但也只是直接指责几任计生委主任而已。其中有一次,曾锦春曾威胁说,要“诫励”计生委主任陈莹花,不过这一纪律惩罚最终亦未施行。 2002年,则是曾锦春、李大伦乃至整个郴州官场的一个重大转折。这一年,他们明确感到了煤矿与房产利益的暴涨所带来的刺激。1999年李大伦刚来郴州做一把手时,煤矿利润微薄,郴州市政府还要动员别人开矿。到了2002年3月,小煤矿已经遍地开花,呈失控之势。在过去7年里,煤矿价格从120元/吨,涨到了超过400元/吨,钨矿沙从3万元/吨上涨到超过12万元/吨。 从这一年开始,曾锦春越来越频繁地借助“双规”手段,参与矿产利益的控制与掠夺。有多位受访官员说,知晓一些官员因不愿将煤矿审批权交给他而被“双规”调查,或因得罪其本人而被调查和威胁。“这些官员本身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就都怕他。”一位官员说。 在郴州官场,对曾锦春的行事风格有截然不同的两种评价。一种是少数人的说法:为人义气、朴实,什么事都喜欢插手,“条子满天飞”,听上去甚至有几分憨态;另一种是多数人的说法:霸道、凶狠、不留情面。两种说法对比,似与曾锦春对待家族中人和其他人的态度对比相映成趣。 不过所有受访官员都承认,其人“曾矿长”的名号决非浪得虚名。在郴州官员和市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黑色笑话:“全市的矿都归他管。”曾锦春利用市纪委书记的独特权力,要挟各县、局官员在煤矿审批、监察等方面听命于他,既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也造成了诸多显而易见的恶果。 黄元勋,郴州市宜章县浆水村农民,多年来一直用举报“官煤勾结”的方式与曾锦春角力。 黄元勋由举报本村荣福煤矿开始,直到举报曾锦春本人,花费5年多的时间。正是这家煤矿,频繁制造了拖欠村民工资、矿难、造成水田塌陷等事件。由于其老板黄生福与曾锦春过从甚密,黄元勋掌握了一些间接证据之后,举报曾锦春为“恶矿的保护伞”。 去年12月,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到荣福煤矿视察,黄生福瞒报产量和矿工人数,导致李毅中当场发怒,斥责这家煤矿对矿工生命不负责任。 令郴州官员们难以理解的是,作为与权力安排、与煤矿行业完全无关的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竟然是郴州煤矿整顿小组的组长。 在其与煤矿的关系之外,一些关联可以看得更为清楚。在郴州,一些企业的门口挂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系单位”的铜牌,而落款竟是与“经济发展环境”并不相干的郴州市纪委。由于铜牌的颁发意味着在郴州市各部门的检查中得到一定程度的豁免权,因此每一块都价值40万元,仅此一项,曾锦春治下的郴州市纪委就年入1000万元以上。 曾锦春自己被“双规”前,郴州中下级官员普遍担心此人很难受到处理。他们的理由是:“审计、公安、检察部门都无法监督纪委。” |
--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09-25 20:58:28 -- 官场平衡彻底打破 在郴州近年来的诸多负面新闻当中,李树彪制造的“全国公积金第一案”是少数的与李大伦和曾锦春没有关联的事件。按湖南省检察院公布的数字,被李树彪挪用的1.2亿元公积金中,赌博输掉8000万元,另有4000万元被追回。 这位人称“花花公子”的副处级干部,衬衫价值1万元,扣子由白金制成。作风招摇的官员仍可在郴州官场如鱼得水,并非李树彪一个孤例,更为明显的是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 樊甲生为人霸道,在这一点上与李大伦惊人地相似。不过在郴州官场,这位前市委宣传部部长主要以“坏”著称。樊甲生身材微胖,注重仪表到一丝不苟的程度,头发永远梳得溜光水滑。郴州官员普遍对其印象恶劣,各种评论均较负面:彻头彻尾自私,为人虚伪下作,全无格调,官员间的义气亦不顾及,等等。 樊甲生在担任安仁县委书记期间就不清廉,尽管那是一个贫困县。当时樊甲生主持建造了两个变电站、一座大桥和一个收费站,收费成为其个人的“印钞机”。当时安仁县有民谣流传:“甲生甲生,民不聊生。” 其实,下层官员亦不聊生。为了政绩,樊甲生摘掉了安仁县的贫困县帽子。由苛政而苦政,导致县委、县政府一般职员的月收入只有三四百元。 有郴州官员说,李大伦最初并不欣赏樊甲生,甚至颇有戒备之意,不过最终却因不为人知的原因而开始支持后者。一个不符合组织程序的事情是,当樊甲生进入市委常委时,民主推荐的票数没有公开。 至此,李大伦将郴州的吏治、规划、经济、建筑各种权力全部集于一身,“只把矿产留给了曾锦春”。 在郴州,樊甲生被看作是某种标志性的官员。当他被任命为宣传部长时,一些官员感到,这种官场逻辑已经荒唐到了难以接受的地步。市工商局的一位官员回忆:“当时我就感觉,郴州完了。” 与此同时,李大伦在常德的“文友”邢立新,亦在郴州官场登台亮相。这位建筑商人的注意力集中于依靠李大伦的关系承包工程,不过,在另外一些时候,他也会参与当地的人事安排。据此前媒体报道,“嘉禾拆迁案”中的几位落马官员,就是在邢立新的斡旋下得到李大伦的首肯,被重新任用。 更重要的是,邢立新显得非常牛气,“常常用李大伦的口气说话”,而一般官员确实对其非常忌惮。 很多官员都接收到了信号:潜规则占了上风。到了这一步,腐败作为下一个步骤的出现,已经不难用逻辑推导。事实也正是如此:一些官员失去了谋求政治前途的意志,开始回望权力寻租的出口。 |
--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09-25 20:58:43 -- 畸态官场,民生多艰 |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9-26 14:48:50 -- 贪官落台之前,民意在哪里? |
--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10-09 14:07:26 -- 双规也要讲规矩 读者来信 湖南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以“双规”为手段,将权力玩弄于股掌,随意整治“不听话”的干部,9月19日,曾锦春及其家属被湖南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带走(见10月8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双规”本是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乱纪者采取的一种特殊的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它曾令许多腐败分子闻风丧胆、惶惶不可终日,对反腐败斗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如今却又成为执掌这一权力的某些官员要挟、打击、报复干部,为所欲为地谋取私利搞腐败的手段。 采取“双规”是一件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相关法律虽然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双规”的权力,但按照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是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双规”措施的,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在使用时限、地点上也有申请报批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可见,实行“双规”也要讲“规矩”,如果执掌这一权力的机关或某些官员不讲“规矩”,那么“双规”就会被滥用、被亵渎。 要使“双规”在规范内运行,就得按规矩“双规”。首先是不能让“双规”的权力落入像曾锦春之类的贪官污吏之手,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必须从严把关、慎之又慎,这样才能让“本身过得硬”的人来担此重任。其次是不能让“双规”一个人说了算,是否对干部进行“双规”,尽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具体操作中往往由纪委书记说了算,这就使得纪委书记的行为失去应有的约束和监督,而纪委书记也是人而不是“神”,也会受到各种利益的诱惑、甚至被某些错综复杂的关系所左右,有时就难免使“双规”的规矩失范。最后是不能让纪检监察机关游离于监督之外,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对监督机关的监督。 吕霜 |
-- 作者:晓风残月 -- 发布时间:2006-10-10 19:21:33 -- 在郴州官场,人所共知的秘密是曾锦春得罪不得,甚至不能不顺他的意,否则就很可能会被找个借口“双规”起来。另外,如果哪个官员手中有其垂涎的资源又不愿交出,同样有“双规”之虞。 从这一年开始,曾锦春越来越频繁地借助“双规”手段,参与矿产利益的控制与掠夺。有多位受访官员说,知晓一些官员因不愿将煤矿审批权交给他而被“双规”调查,或因得罪其本人而被调查和威胁。“这些官员本身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就都怕他。”一位官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