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李乙隆交流平台 (http://liyilong.com/bbs/index.asp) -- 『新闻旧闻』 (http://liyilong.com/bbs/list.asp?boardid=31) ---- [转帖]劫匪还包被抓 (http://liyilo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31&id=2307) |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9-20 11:55:18 -- [转帖]劫匪还包被抓 女子当街遭抢 路人电话劝匪 劫匪还包被抓 昨日凌晨,一名路人在深圳追匪未果后,拨通被劫匪抢走的受害人手机进行“攻心”,终于劝服劫匪将包归还,并趁机和民警一起将劫匪抓获。 “抢劫啊……”昨日凌晨0时30分许,一名谢姓女子在深南路与彩田北路立交桥桥洞旁的人行辅道上边喊边跑。 有戏!李元君计上心来,打算对劫匪展开“攻心”战术。他说: “兄弟,我是失主的朋友,大家出来打工,都不容易,我知道你走到这一步应该也有难处。这样吧,手机、钱我们不要了,但希望你把证件、钥匙等放到包里扔到什么地方,我们过去拿。”李元君还佯劝劫匪说,这么晚了,丢包的小姐没有钥匙,家门都进不了,住宾馆的钱都没有,你就好心把钥匙还给她吧。 几次通话,“连线”十多分钟,劫匪竟然被说动了,他操着甘肃口音回答说:“好,可以,你半个小时后给我打电话。” 昨日凌晨3时左右,李驾车载着民警和谢女士重新回到桥洞附近。他一个人下车,打电话给劫匪,劫匪让他到桥洞下面等。没几分钟,一个小布包被人从桥上扔下。 李元君立即捡起包上车,只见一个白色人影往深南路西快速跑去。李元君开车急追,并与民警合力将一男子控制。据警方介绍,该男子供称姓李,19岁,甘肃人,来深圳一个多月没有找到事做,便对谢女士实施抢劫。 |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9-20 11:57:38 -- 本坛编辑按:李元君见义勇为是善,帮失主拿回东西是善,对“劫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是善。但三善抵不上这一恶:利用“劫匪”的善念、良知予以期骗,与警察联手把他抓住。“劫匪”是一个来深圳找工作而一个多月没找到工作的人。如果他们捉到他能对其实施必要的帮助与教育,使社会少一个“劫匪”,而不是简单粗暴的严惩,也是大善。不知他们有没有这样做。 |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9-20 17:54:58 -- “攻心”擒匪可以不伤向善之心 不错,劫匪的一点“向善之心”被利用,给自己带来了被擒的下场,直接伤害到犯罪人的向善之心,也会给其他犯罪分子以错误“示范”,逼使他们变得顽固、坚忍、残酷。但是,这种伤害、反面“示范”并非不可改写,如果司法部门在量刑处理时,将他们的“向善之心”视作可以宽处的情节,按其降低犯罪伤害的程度给予相应的从轻发落,那么“向善之心”非但不会受到伤害,还会成为一根“救命稻草”,成为一种正面“示范”,诱使更多的犯罪分子向善从善。从这个角度来看,深圳警方还有救赎这位犯罪嫌疑人向善之心的机会——确认他向善的情节,让审判机关考虑适当宽处。 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追求至善至美不可得,降格求次承认次善次美,也不失为理智而现实的选择。至今,道德与法制层面没有“次道德”的地位,这是十分令人忧心的。“攻心”擒匪可以不伤害向善之心。对于犯罪分子的向善之心,可以利用,但其后必须救赎,否则就只剩下伤害了。 小石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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