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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阿明
--  发布时间:2006-09-10 20:57:59
--  [转帖]“无业游民”遭遇“禁租令”

“无业游民”遭遇“禁租令” 
 
 
【来源: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无业游民”遭遇“禁租令”

  告示提醒白云区石井街红星村民不要租房给三男子,律师称告示非法

  本报讯(记者方舒阳 实习生戴克莎)昨日上午,一则奇特的“禁租告示”出现在白云区石井街红星村的大街小巷。
 
 
这则告示通知村民,不得租屋给告示上的3个“无业游民”,否则后果自负云云,告示上还印有3人的清晰照片。

  昨日上午10点,记者在白云区石井街红星村的中心街一间民房外墙上看到这则告示。告示没有抬头亦未注明发布单位,上面清晰地印着3名男子的彩色照片,告示称,此三人为“无业游民”,会对本村的治安造成一定危害,本村村民不得租屋给他们,否则“后果自负”。告示上的3名男子都是20多岁,背靠一面镶嵌瓷砖的白墙,其中一人背后墙上还挂着一张白板,上面的文字涉及治安管理等内容。在整个红星村内,这样的告示不止一份,主要街道上都可以看到。

  这样一份“告示”到底是谁张贴的?

  在红星村中心小公园墙上,记者在同样的禁租告示旁看到一张红星村经济联社协管队9月1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称,经过协管队近期的整治,红星村内的街面治安得到很大改善,犯罪活动开始向出租屋内发展,因此近期要求村民加强出租屋管理。一位村民说,尽管“禁租告示”没有写发布单位,但和协管队的公告放在一起,不少人推测这是协管队为了加强出租屋管理而采取的新办法,联系到其中一人照片背景上的文字,这样的猜测在村民中传得很广。

  昨日下午,记者先以村民身份致电红星村经济联社协管队,对方没有正面承认告示是否协管队张贴的,但要求记者一旦看到照片上的三个人要立即向协管队报告。当记者亮明身份再次致电时,对方则含糊其辞,表示“不清楚”此事。而该村出租屋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以负责人不在为由谢绝了采访。

  采访中有村民说,照片上3个人绝不是“无业游民”那么简单,他们都是“犯过事”的,因此不让把屋租给这些人,他们也表示理解甚至是赞同。在家门口贴出“有屋出租”的何阿姨说,看了告示,她的确会在出租屋子时小心些,“应该都不是好人,租给谁也不能租给他们!”

  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律师获悉这一情况后说,不管这3个人背景如何,这样的一份所谓的“禁租告示”都是非法的,它严重侵犯了3人的名誉权、肖像权以及人格权。朱永平强调,即便3人是犯罪嫌疑人,也只有司法机关才有权发布裁决、裁定书并宣示众人。协管队、治保会等具有一定社会管理功能的社会组织无权发布类似的公告,且这样的行为已经违法,对方有权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