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李乙隆交流平台 (http://liyilong.com/bbs/index.asp) -- 『新闻旧闻』 (http://liyilong.com/bbs/list.asp?boardid=31) ---- [转帖]千万元贿款藏进出租屋 (http://liyilo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31&id=2016) |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8-03 16:24:00 -- [转帖]千万元贿款藏进出租屋 广东省疾控中心原所长把千万元贿款藏进出租屋 昨日上午,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疾控中心)腐败“窝案”涉及的10案10人中,职位最高的罗耀星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他被指控利用主管全省疫苗采购推广的职务便利,4年多受贿1118.5万元。 公诉人:“抗非”立功和受贿要功过两分 罗耀星案是省疾控中心腐败“窝案”开庭审理的第一宗。多名药品经销商到庭旁听,旁听人数远远超过法院预计,中院临时把法庭更换到能容纳112人的第二法庭。尽管如此,法庭外过道上还是站满了人,甚至不少人从楼下搬了凳子在过道上坐着。 上午9时35分,身材矮胖、戴着黑框眼镜的罗耀星在法警押送下步入法庭。对检察院的指控,罗耀星提出;受贿总数是1118.5万元,办案机关查扣的1600多万元中,有一部分是他家的合法收入。 罗耀星在最后陈辞中表示后悔坏了单位声誉,请求法院念其身体多病而轻判。对此,公诉人认为,罗耀星在“抗非”期间立过功,受过奖,还是某些方面的专家,他对广东省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他的行为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功过应该两分。此外,罗耀星自首退赃,还揭发了一起受贿的昔日下属蔡汉港受贿事实,公诉人据此提请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省疾控中心也以单位名义向法院提交文件,请求减轻处罚。案件昨日没宣布审判结果。 省卫生厅:疫苗流通管理酝酿改制 记者从其他渠道获悉,近期广东可能酝酿疫苗流通、防疫接种管理体制的调整。昨日,广东省卫生厅疾控处一位负责人核实了这种说法,不过他强调,这和疾控中心的案子没有关系,不过是按照卫生部疫苗管理条例作出的职能调整。 罗耀星其人 罗耀星1967年8月17日出生在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本科学历,案发前担任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2003年曾荣立“广东省抗击非典个人三等功”。2001年至2006年4月期间,罗耀星历任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副科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全所免疫规划的全部工作。主要负责免疫针对疾病的检测和管理、疫苗的供应、预防接种异常反映的检测和处理,以及相关的科研培训。 庭审实录 贿金不敢用放屋里长霉 公:经销商怎样给你们(罗耀星和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钱的? 罗:通常都是约我们出来喝茶时给的,都是现金。 公:你们是怎么分赃的? 罗:我们都没有具体说要拿多少的,收了太多次了,我也没怎么记住给他(蔡汉港)多少。记得有一次收了100万,给了他30万。 据指控,罗耀星伙同蔡汉港先后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162万元,其中罗耀星分得707万元,罗耀星单独受贿共计人民币411.5万元。 公:你是如何处理赃款的?为什么不存到银行? 罗:刚开始拿回钱来都放在家里的柜子、密码箱里。当时也不知道有多少,后来钱多了就转移到新鸿花园的出租房里。我知道这些钱都是不合法的,看着这么多钱心里害怕,不敢花,也不敢存在银行。 检察人员在该出租屋里搜出现金逾1200万元,据说这些被扎成捆的现金由于长期没有使用,已经开始发霉。 公:那你为什么还要继续收钱? 罗:他们一直给,我就一直拿,曾经想过找送钱给我的经销商退还这些钱,但是心存侥幸(没有退)。 公:你为什么要自首? 罗:钱越收越多,心里害怕,所以就去自首了。 庭审中,罗耀星谈及自首情况时还说,“当时,检察机关去查赃款时,没有找对地方,我还通过手机向他们指明了藏赃地点。” 管理革新后“银弹”狂轰他 罗耀星自称被动收钱,药商表示畏其权大不得不讨好 罗耀星的职务使其成为部分疫苗供应商的“银弹”轰击靶心,这使得其行政级别仅为正科级,但受贿额巨大,超过千万元。 罗对全省疫苗采购握重权 据了解,2000年的时候广东省卫生厅牵头向广东供应疫苗的厂商进行座谈,表示为严格把关保证疫苗质量,所有的厂商不能对市、县各防疫站直接销售,而是采取各基层防疫站向上订购,由省疾控中心统一采购的方式购买疫苗。采购疫苗的数量、价格、厂家则由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该管委会共有13人,罗耀星正是其委员。也就是在这次座谈会上,罗耀星被介绍给各家厂商认识。 而省疾控中心规划所负有“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供应、应用效果的监测和评价”职能,这使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对全省所需的疫苗采购、推广和质量评价都握有重权,这也让其走到了疫苗供应厂家“银弹”的靶心位置。 据指控,2001年7月至2006年4月期间,罗耀星向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等4家公司采购疫苗时,单独或伙同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另案处理),69次收受了贿赂款,其中罗耀星受贿1118.5万元。 药商:只能和罗耀星搞好关系 据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广东办事处主任黄某的证言,为了让自己代理的疫苗进入采购名单,厂商无法拒绝手握重权的罗耀星主动向其提出要收取“推广费”的要求,而其也只能和罗耀星等人搞好关系,否则“即使疫苗销售出去了,货款回笼也是问题”。 另两个行贿公司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不给他们(罗、蔡)钱,他们就会给我们的疫苗检验、销售等环节设置障碍,我们就赚不到钱。我内心不愿意这样做(给他们钱),但是他们两个的权力之大,让我不得不讨好他们”。 罗耀星:在推销中被动收钱 罗耀星则在庭上表示,他在推销过程中是被动收钱的,经销商给他送钱主要是想通过他取得大的经济利益。 另据了解,罗耀星对一支市场价格150元左右的水痘疫苗索取5元左右的“推广费”,流感疫苗则是每支2元,“非典”期间由于情况特殊才没有索贿。 消息人士透露,罗耀星的案发始于省疾控中心的内部人员实名举报,在被广州市纪委“双规”后,罗耀星于今年4月主动到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同月26日被刑事拘留,30日被逮捕。罗耀星主动向检察院提供了自己藏匿赃款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鸿花园的一出租屋,检察人员在屋里搜出了超过1200万的现金。 |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8-03 16:25:09 -- 广东疾控中心腐败案:是体制弊端还是监管缺位 8月2日,广州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主任罗耀星受贿一案首次开庭。来自广州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指控罗耀星在省疾控中心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疫苗过程中单独或伙同其手下蔡汉港多次收受疫苗经销商的贿赂。 据检方的调查,罗耀星和蔡汉港共同受贿1162万元,其中罗耀星分得707万元。此外,罗耀星还单独收受贿赂款411.5万元。 罗耀星并不否认指控。 在反腐败利剑指向商业贿赂的大背景下,一向鲜为外界关注的疾控系统挖出了腐败“窝案”,着实值得反思。 出租屋惊现1200万现金 7月28日,位于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的广东省疾控中心,13幅以“打击商业贿赂”为主题的宣传画从大门口一路贴到了电梯前。窝案发生地免疫规划所就在6楼。 三天前,广东省纪委对外公布了十大商业贿赂案件,罗耀星一案赫然在列。据报道,该案是“窝案”,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已立案10件,涉及10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7人,涉案金额2242万元。 罗耀星案发,对广东省卫生系统来说是一场地震。 广东省卫生厅一位领导表示:“罗耀星只是一个科级干部,居然收了那么多钱,令人震惊。” 一位熟悉案情的人士说,罗耀星案发生在广东省疾控中心更是让人意想不到。省疾控中心是正处级事业单位,在2003年之前处境艰难。非典发生后,政府加强了对各级疾控系统的财政投入,“但总的来说仍是一个清水衙门”。 但掌管免疫所的罗耀星却“富得惊人”。 2006年4月26日,罗耀星向侦察机关投案自首,随即交代了自己窝藏赃款的地址。侦察人员在一间出租屋内发现了近12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我不敢花,也不敢存银行。”罗耀星承认,这些现金都是这几年来所收受的贿赂款,原本放在家中,后又不放心,今年找了间出租屋专门存放赃款。 但据罗耀星妻子对检方所作证词,罗耀星尚有400多万元的现金存放于其母的住处,与之一同存放的还有3本存折,上有200多万元。罗妻作证时称,三者所加近1800万元,都是罗耀星从非法渠道得来。 罗耀星的敛财术 罗耀星案涉及四名行贿人,分别是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广州办事处主任阮某,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广东办事处主任黄某,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广州办事处主任阿忠,以及广州健业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柯某。 广州健业乃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的经销商。上生所、长生所和兰生所都隶属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该集团是中国一、二类疫苗的主要供应商。 一类疫苗是指计划免疫疫苗,由政府集中采购。目前国内市场主要由中国生物技术集团下面几大研究所承担生产任务,外资和民资都未被允许进入。二类疫苗是计划免疫外疫苗,本着“自主自愿、自费接种”的原则予以接种,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利润空间也大。 那么,区区一个科长,究竟有何能耐降服上述疫苗供应商? 长生所的黄某在证词中表示:“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负责广东省所有疫苗的统一销售、推广、使用、管理,而罗耀星正是具体负责此事。”省疾控中心网站对免疫所的职能定义为9项,其中包括“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供应、应用效果的检测和评价”。 省疾控中心一副主任在作证时说,2000年,广东省卫生厅发文,规定全省各地的预防用生物制品统一由省疾控中心向生产商定购,再逐级向市、区、县疾控系统供应。广东就此在国内率先建立由省疾控中心统管一、二类疫苗的高度集中的体制。 为此,广东省成立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决定全省采购疫苗的种类、生产厂家及价格。这个委员会有13个成员,罗耀星是其中之一,并兼任办公室主任。“罗耀星因为主管这方面的工作,因此他关于厂家和价格的意见对委员会有一定的说服力。” 而在阮某等疫苗经销商看来,“罗耀星就是广东省采购疫苗的主要负责人”。 罗耀星于2001年3月担任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副科长。这年12月,省疾控中心进行机构改革,免疫规划科改为免疫规划所,罗晋升所长。2002年8月,进入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 检查机关查明的罗耀星受贿行为都发生在2000年之后。4个行贿人在证词中不约而同地提到,给罗耀星送钱是迫于无奈,是打开广东疫苗市场的唯一通道,“也为了避免罗耀星给疫苗销售制造障碍”。 据调查,罗耀星先后22次接受黄某共计364.5万的贿赂款。 2001年3月,为了让长生所的水痘疫苗进入广东市场,黄某找到罗。罗告诉黄,上生所的水痘疫苗已进入广东市场,每售出一支必须支付罗耀星等5元钱。黄最终答应每支疫苗付给罗4-5元的推广费。2000年以来,长生所广东办事处在省疾控中心总计销售一亿多元的疫苗。而2001年以前的疫苗销量很少。 上生所广州办事处2000年后与罗耀星达成的协议是,每支水痘疫苗罗耀星等人抽成5元,流感疫苗2元/支,“非典”后改为1元/支,其他疫苗均有标价。阮某送罗和蔡共计302万元。 柯某则按代理费的固定比例向罗耀星支付贿赂款。2001年至2006年,广州健业代理销售天坛公司疫苗1.5亿元。柯把每年代理费的60%给了罗耀星和蔡汉港,二人从柯某处取得的行贿款共计600万元。 阿忠从2002年开始担任兰生所广州代表处主任。“2002-2003年的时候疫苗销量少,钱是随便给的。2004年后业务量增多,我们把代理费的50%给了他们。”从2002年9月到2006年2月,罗和蔡先后6次接受了阿忠的贿赂款260万元,其中罗分得155万元。 疯狂的索贿 一位疫苗经销商说,罗耀星是省疾控中心的老臣。在前几年推进省疾控中心统一管理全省疫苗市场的工作中,罗曾表现积极。而省疾控中心通过冷链向下级疾控机构分发疫苗时可以加价收取,这也成为省疾控中心的一大受益来源。 但罗耀星在任的这几年,却让广东为数不多的疫苗经销商叫苦不迭。 该经销商说,罗耀星是一个“不念旧情的人”,不会因为前次的成功合作而培养出交情。 罗耀星案发,业界传闻是有人经过数年的实名举报,终于将其拉下马。还有人说,罗不苟言笑,在疾控中心内部容易得罪人,而其所在的免疫规划所利益巨大,有人将其举报;还有个版本是,有经销商给罗耀星送了钱,但他没给对方办事。 此外,业界都传闻罗耀星是个“胃口很大的人”。 “他们到后来简直是疯狂,直接提出要收多少多少钱。”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内部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整个疫苗系统,内部人几乎都了解罗的为人,而中生集团在2004年的一次内部销售会议上,还曾专门点名批评罗的索贿行为。 这种说法也得到了上生所销售部有关人士的认可。该知情人士称,最近2-3年,上生所销售到广东省疾控中心的疫苗已经非常少,这直接跟相关人员的腐败有关。 “罗耀星曾直接向上生所索贿50万元,作为疫苗进入广东市场的敲门砖。”他告诉记者,“我们没有办法答应。” “上帝欲令其死亡,必先令其疯狂。”他感叹,罗索贿明目张胆,到后来大家都说,罗太猖狂了,出事是早晚的。 反思疫苗管理体制 公诉方认为,罗耀星是向检查机关投案自首。在侦查阶段,罗还主动揭发其下属蔡汉港共同受贿的犯罪事实,属重大立功表现。此外,罗耀星已全数退还1200万左右的赃款。上述事实均可成为减轻或从轻处罚的理由。 据了解,罗耀星案在广州市中院审理,蔡汉港等人的贿赂案则可能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审理。 腐败案件在疾控系统内部高密度爆发,正引起业界对广东高度集中的二类疫苗管理体制的辩论。 如今有不少反弹意见认为,正是这种集中采购的模式,给罗耀星的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但卫生部计划免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迮文远则表示,广东当初实行统购统销的模式曾获得赞赏。“因为疫苗是特殊产品,它的储存、运输、管理必须符合严格的技术条件,统一冷链管理模式有利于保障疫苗的安全。”而其他省份由于经济实力较弱,这项工作不好推进。 “我们也在反思这种体制的利弊。”广东省卫生厅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但他认为,“不能因为一个人而否定整个制度,关键还是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6-08-05 11:19:12 -- 罗耀星之“陨”,没有人不是受伤者 南方报业-南方都市报 凡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我想这句话对贪官群体或许也是适用的。也就是说,贪官未必都是从头烂到脚,贪官也是形形色色的,也有三六九等。最近被押上审判台的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我以为就是一个有别于其他贪官的特殊类型的贪官。 特殊在哪里呢?首先特殊在他的笨拙。 一些中西部落后地区的干部曾经向我抱怨,因为财力有限,他们“跑步”前进的利器,不过是当地的土特产而已,而这些土特产根本值不了几个钱,所以“跑步”前进的效果往往也有限。发达地区则不然,发达地区已经很少有人笨到用实物或大堆现金行贿的地步了,人家都是先在国外某银行存进若干美金或欧元,户头当然是相关人等的至亲名号。到时再给相关人等奉上小小一张银行卡,彼此心领神会,于是一切好说。而罗耀星受贿居然都是现钞,而且上千万现钞都堆在一个出租屋,也没听说化整为零坚壁清野。可见,虽就数额而言罗耀星确系巨贪,但其掘金之术实在幼稚,其他贪官听说了一定会忍俊不禁。 特殊的第二点,表现为罗耀星的胆小。上千万赃款居然未曾挥霍,以致成扎成扎的现钞在出租屋堆到了发霉的程度。为什么会这样? 据他自己说,是因为“知道钱不合法,看着钱多心里害怕,不敢花”。哪像别的贪官,贪就是为了及时行乐,于是一旦得手,便肆无忌惮,挥金如土。 总之,罗耀星固然是一个巨贪,却全没有别的贪官那种豪迈气概,那种潇洒风度。罗掘而来的巨额财富非但没能让他尽享财富之乐,反而让他担惊受怕,成了他心理上的一道绞索。像这样笨手笨脚缩手缩脚的贪官,不好说是大海捞针,但笔者目力所及,确实是百不得一。如果贪官都这样去贪,反贪会简单得多,就不会如当下这般严峻了。 这里自然就有一个问题:罗耀星为什么会这样特殊呢?或者说其他贪官为什么不这样特殊呢? 我想答案可能主要在于个人素质的不同。贪官也是形形色色的,简单地说,大致有两种类型的贪官,一种是亡命徒似的贪官,暴发户似的贪官。这种人往往极其粗鄙、蛮横和贪婪,即便不入仕途,混入其他社会群体,也往往不是好人。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会有种种拦截机制把这种人拦截在公共机构之外,让他们根本无缘问津公权力,无法祸害天下。而这种亡命徒似的、暴发户似的贪官竟在我们身边屡屡得手,以致构成当下贪官的主流,当然主要不是因为他们太狡猾,而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拦截机制太薄弱。这种类型的贪官无所敬畏,全无做人底线,是我们社会中最具破坏性的力量,如何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打击此类贪官,应该是当下反贪最紧要的命题。 另一种类型的贪官,便是罗耀星之流。这种人本来是社会中的精英分子,不仅学有所长,而且良知未泯。习俗移人,在一个好的制度环境下,他们可以向善,而且必然向善。但如果制度环境不如人意,他们则不免近墨而黑。罗耀星有过辉煌历史,还是某方面的专家,个人素质虽不俗,仍为强大的潮流所裹胁而致没顶。 如果说第一种贪官上演的基本上是闹剧、丑剧,令人厌恶;那么罗耀星一类贪官,其沉沦则可以称作悲剧,令人扼腕。这样的悲剧不仅属于罗耀星个人,更属于整个社会。一个正常的社会,是一个能够最大限度地过滤第一种贪官的社会;也是一个能够给罗耀星之类的精英分子以健康的成长环境,使他们很难堕落,使他们不必贪、不敢贪、不能贪的社会,因此是一个使他们有保障、有尊严、有安全的社会。 而在这两点上,我们都还任重道远。只要做不到这两点,我们不仅杜绝不了闹剧丑剧,罗耀星之类的悲剧也会反复重演。这既非罗耀星之福,也非公众之福。这种情况下,没有人不是受伤者。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