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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李某川医疗事故的报告  (http://liyilo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30&id=3597)

--  作者:本坛编辑
--  发布时间:2008-06-15 23:23:49
--  关于李某川医疗事故的报告

说明:有乡亲在某医院遭遇医疗事故(院方说是医疗意外),无钱交医疗费,差点被院方停医停药,扫地出门。有人找上李某。李某根据其家属口述,作下面这一报告,打出多份,让病人家属请家乡能言善辩的乡亲多位,持此报告,多次向院方各领导“陈情”。最后院方在病人家属没钱交医药费的情况下,答应继续医疗,并在病人转院之时,退回以前所交全部医药费。在向院方交涉的过程中,李某也曾到场,院方对此报告所涉内容,有不同说法。

且存于下:

 

关于李某川医疗事故的报告

 

尊敬的院长及医院各位领导:

您好!在您百忙之中冒昧相扰,只因我夫李某川在贵院治病期间出了事故,致其生命垂危,奄奄一息,特向您申诉如下:

某川于317日上午到贵院检查身体,在分泌科,医生建议住院观察几天,再作检查。此后,医生说某川患肠结炎,于321日早上让某川服泻药,服第一次泻药后大便不出来,医生又让其服第二次泻药。两次服泻药时间相隔半小时左右。第二次服药后某川感到肚子很疼,医生主张通肠。在通肠的过程中,某川喊肚子更疼了。护士长在旁边说患者这样痛,暂不要通肠,等痛过后再通肠。但是这位医生还是坚持继续通肠。结果在通肠的过程中把肠弄破了。请问:患者在服第一次泻药后大便不出来,医生没有想过患者肠胃可能有什么毛病而改变治疗方法,而可以在短时间内让其服第二次泻药吗?在患者疼痛难忍之时可以对其强行通肠吗?

321日晚,某川被送进手术室,在手术过程中,医生看到其肚里有一块黑疤。请问:怎么不把黑疤抽点出来做检验呢?如果确诊是癌症,我们也有个思想准备呀!

某川到贵院来检查身体,是好好地走进来的,怎么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被弄到了生命垂危的地步。平均每一天要6000元医药费,却弄得朝不保夕了。这是为什么?请贵院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

某川家上有年近八十的老母,下有十岁上下的子女,全家就靠他微薄的工资度日。这次来到贵院,花了这么多钱,能借的都借到了,现在却在贵院弄到家破人亡的边缘。

弱女子李某璇叩首恳求院长及各位医院领导发慈悲之心,尽医生救死扶伤的天职,尽力救治我夫,并对我们在上面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

深表谢忱!

泗川妻子:李某璇

200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