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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是公权媚富,非百姓仇富
评论者:本坛编辑  日期:2008-11-12 14:55:24
谢谢点评!
评论者:石屋山人  日期:2008-10-25 17:24:42
仇富从来就是个伪命题
这点俺看的很清楚。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6-12-11 20:41:26
李乙隆网站有时会出现乱码!如果您发现了,请务必告诉我,我立即改过来。谢谢!

由于乱码往往字符极少,本人发稿后粗看一遍,很难发现。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6-10-26 20:51:57
叶雷:人民警察沦为私人保镖的五重罪
近日,重庆公安机关出台了十条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明确提出将为128位知名企业家提供专门保护,通过"保护知名企业家联络办公室",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保护企业领导人尤其是知名和民营企业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网》9月25日)

  公安机关作出这样的决定,自有它自己的理由,就是"服务经济发展",但是笔者并不认同重庆市这种把人民警察沦为私人保镖的做法,这样做至少有五重不妥:

  其一,把人民警察沦为私人保镖有违宪之嫌。

其二,为服务经济发展而保护知名企业家是典型的媚富之举。

其三,"保护知名企业家联络办公室"的存在正在使公共资源私用合法化。

其四,把人民警察沦为私人保镖的腐败行为侵犯了公民的权利。

其五,重庆市公安局的这种做法将进一步撕开社会裂痕,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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