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公安机关出台了十条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明确提出将为128位知名企业家提供专门保护,通过"保护知名企业家联络办公室",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保护企业领导人尤其是知名和民营企业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网》9月25日) 公安机关作出这样的决定,自有它自己的理由,就是"服务经济发展",但是笔者并不认同重庆市这种把人民警察沦为私人保镖的做法,这样做至少有五重不妥: 其一,把人民警察沦为私人保镖有违宪之嫌。 其二,为服务经济发展而保护知名企业家是典型的媚富之举。 其三,"保护知名企业家联络办公室"的存在正在使公共资源私用合法化。 其四,把人民警察沦为私人保镖的腐败行为侵犯了公民的权利。 其五,重庆市公安局的这种做法将进一步撕开社会裂痕,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